“那个时候,其实严格说来,我也是被迫接受,盛知远浑身是伤,腹部的伤口血流不止,他自己应该也是有数,知道自己时间不多,都没让我包扎,直接就把孩子托付给我,让我帮他把孩子养大。
你说,那个时候他得多绝望,能把孩子托付给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他就不担心我收了钱,却把孩子扔到哪个角落了?或者再狠心点,找一家没有孩子的送出去,那不是更省心?”
程朝低头看着柔软的脑瓜顶,顿了一会,还是伸手揉了揉,
“别钻牛角尖。
就像是落水之人,有一根救命的稻草就不会放弃,哪怕明知道希望微乎其微。
这种时候,考验的就是人性,人心。
你能在混乱的大街上,一群不怀好意的人群中把孩子救走,显然不是什么坏人。
他的眼光确实不错,没看错人,你看你把孩子养的多好,如果他真的,真的不在了,如果知道女儿会过上这么安稳的日子,想来也是放心的。
穷人希望老天爷赏脸,风调雨顺,能吃饱饭。
但是像这样的人家,所求却截然相反。
对他们来说,在这个不安稳的世道,能过几天安稳的日子,就已经满足了。”
轻笑一声,
“就像你一样,你还记得你下乡的初衷吗?”
简单愣了一下,抿抿嘴唇,
“呵,好像我们的性质差不多,只不过我跑得早,那时候除了那家人,也没有别人盯着,估计跟我爸是烈士也有关系。”
程朝点头,
“不错,南方可能跟这边不一样,但是在这边,这边的人重情,相信神灵。
尤其是家里有老人的,都认为烈士,和古代的举头三尺的神明是一个等级,不容亵渎。
不管认识不认识,不论老小,对烈士的敬意,或者说是,敬畏,都是一样的,就算是那些胡闹的人,那些欺师灭祖的,在这一点上,也都不敢轻易冒犯。
家有烈士,一般人都是不敢动的,也算得上是一个护身符。”
简单惊讶,
“这么厉害的吗?以前我怎么不知道啊?”
“......没人敢说,”
啊,也是,什么神明,这不是顶风上吗?妥妥的封建思想。
“还有一点,简家和苏家当时都是大张旗鼓的把家产都捐了出去,而且,接下来这几年,几乎和普通人一样生活,你看,就是你妈妈,也只是个普通的工人,买粮吃肉也和邻居们一样要靠着供应本,很明显的已经和贫苦人民打成了一片。
人都是仇富,仇富,你有钱,他们羡慕,嫉妒,觉得你高高在上,不敢做什么。
但是你穷了,别人看你就是,哎呀,她也跟我们一样啊,却是哪哪儿都顺眼了。
你想想,是不是都是这样的?”
叹口气,简单又说起盛知远留下的东西,
“那些东西不少,说是宝藏可能有点夸张,但是那也不是小数目,既然确定简叔就是盛家人,你问问他,他要是有合适的地方,我现在就可以物归原主。”
简单自己有底气,别人的东西再好,无主的她收起来问心无愧,但是这有主的,她还真就不屑。
程朝也不是那眼皮子浅的,又伸手揉揉她头顶,
“行,我会转告他,不过我估计,他不会要。”
“要不要的,之前是走投无路,盛知远才把孩子和东西托付给我,现在盛家有主人,物归原主是应该的。”
“好,你放心,咱们家也还有不少家底呢,等有时间,哥都挖出来给你。”
简单失笑,
“不要,我自己有,你的留着娶媳妇吧。”
程朝很坚持,
“那不行,爷爷临走时还惦记着小爷爷,就是家产,也都是分好的,不说别的,小爷爷的那一份,你拿着那还不是理所应当的?
再说,我是哥哥,我的不就是你的吗?”
“这是什么逻辑?”
“没毛病,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也是你的,妹儿,咱家的女孩子就应该是被全家人捧在手心上的,你知道吗?”
没注意简单突然间的酸涩,程朝絮絮叨叨的说着话,
“你都不知道,给二叔打电话,说找着你了,二叔那边激动的直接就摔了,哈哈,我都听见那两个小子的笑声了,二叔也着急要过来看你。
他那边偏僻,虽然不是最边上,也没这么乱,但是那边本身气候就不好,其实生活还不如这边,离河远,缺水,风大,种东西也不好活,粮食大部分都要靠跟外边交换,吃饭的问题更不好解决。”
这个问题,简单也没法接,她总不能说我有粮食吧?
干脆的选了一个话题,
“哥,你跟我说说二叔家呗?”
“哎,”
程朝干脆的拎着板凳在院里坐下来,一边逗着吉祥,
“二叔他们哥三个,我爸程嘉,早年就牺牲了,二叔程卓,就是他,然后就是小叔。
现在这哥仨,我家剩我自己,小叔孤家寡人一个,就二叔算是一个完整的家。
他家那两个,现在才十岁吧,应该差不多,我也是好几年前出任务走那边,看了一眼,现在估计得有这么高了,”
在门框上比量着,
“一个叫程锐,一个叫程安,听二叔说,也都是淘气的,没少惹祸。
有时候二叔打电话他们也说几句,说要来这边看看,但是太小了,二叔又没有时间出来,到现在小叔还没见过呢。
二婶是个大夫,也挺忙的,俩人都是整天不着家,程安他们俩淘归淘,但是家里活都能抓起来,洗衣服做饭,啥啥都会。
上次打电话还让我去,说给我烤兔子呢。”
简单眼睛一亮,
“那边也能抓兔子?”
上辈子简单是到处走,但是那是发展后的城市,游玩或者做任务,再不就是进山,现在这原始状态,她就当自己是个纯小白了。
“那边山区也不少,而且,在那边吃肉比吃青菜要容易的多,有点身手的几乎都能抓着,兔子,山鸡、猪獾、羚羊,马鹿,野驴,还有不常见的野马,野猪也有,但是不太多。
那边和这边有点不太一样,那边没有菜,上山打猎要比这边合法的多,自己吃,可以打,但是不能用于买卖,也是为了防止有些人整天的上山再把山上的树给破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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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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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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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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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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