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尚且没有整理的花掉的妆容,像鬼一样。
眼睛周围的眼影被泪水冲得五彩斑斓的。
“传庆,不回去了,等几天婚礼后再回去。”
“什么?你父亲没有事了吗?”
“我父亲已经不在了”
丁二狗看着高金钿哭得脸上一塌糊涂的,
看样子也是孝顺的女子。
面对父亲的离世,怎么能说出不去的话呢?
“怎么能这样呢?父亲的丧事可是人生最重要的事。”
高金钿做了决定:
“传庆,要么,我现在回去参加葬礼,咱们三年后方才能结婚,
要么等咱们婚礼结束,再回去参加父亲的葬礼。”
“你什么意思”
丁二狗听得一脸懵比。
“我父亲肯定要是回老家安葬的,
我们老家安葬一般在家里停灵七天方才下葬,
我们结婚后再回去,完全赶得上葬礼。”
“可是,可是,”丁二狗虽然也急着结婚,但对这守丧的风俗还是比较在意的。
“没有什么可是了,
本来,咱们结婚,我也没有打算邀请我们那边的亲朋,
而且,咱们的结婚证已经办好了,
咱们现在已经是已婚状态,
也不存在什么守丧期间结婚的事。
要不然,我如果回去参加葬礼了,婚礼怎么办?
你不是通知了所有的亲戚朋友吗?”
高金钿下定了主意。
这一段话倒把丁二狗感动到了。
这是多么善解人意的女人啊。
他丁二狗一个老光棍,何德何能娶得这么好的女人啊。
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连屎都可能是香的。
高金钿这一荒唐的决定,在丁二狗这里成了爱情的证据。
“叮铃铃,”电话响起。
高金钿接起电话,却是母亲。
“妈,”
听到母亲的声音,高金钿的泪一股一股往外涌。
“你父亲的骨灰一会就运到老家去了,
金钿,你也别太难过,你的婚期马上就到了,
这样吧,你先把婚礼办完再回来吧,
我就和别人说,你身在国外,得几天时间才能赶回来。”
真的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高金钿一方面还担心母亲会不会反对,
会不会骂她白眼狼,
没想到母亲也以她和丁二狗婚礼为重。
其实,在高卫红重病期间,张兰对女儿充满了抱怨。
但她一个家庭妇女,一辈子依附于高卫红生活,
如今高卫红去世,她也只能依附于唯一的女儿生活。
女儿的未来直接决定了她的未来养老有没有保障。
虽然她不认识丁传庆,
但听女儿说起来,钱是有的,人品也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老了点。
她也没有反对的理由。
女儿还想保着肚子里的孩子,以一个这样的身份嫁人,
本来可挑选的范围也不多,能找到这样的钻石男人也是上帝的偏爱了。
在高卫红的骨灰一路颠簸奔向故乡的时候,
他生前最爱的,死前唯一惦念的女儿,
高金钿却在准备着她的婚礼。ωωω.χΙυΜЬ.Cǒm
泉下有知,不知道他会忧伤还是欣慰。
……
丁二狗与高金钿离开郑家后,大家悄悄议论了一会儿。
虽然不知道他家里有了什么事,还是把丁二狗发财与恋爱的传奇又嘀咕了一遍。
郑冠成在宴席上,郑重地邀请了所有客人,一定要参加他女儿郑乔月的新婚典礼,
并特意用很大篇幅介绍了她的得意女婿。
大家除了恭维,恭喜,就是开心地吃吃喝喝,
虽然丁二狗和高金钿走的时候神情怪异,气氛不对,
但除了激起人的八卦心外,都不影响余下人的心情。
大家纷纷告辞时,谢燕秋丁飞阳告辞得最晚。
他们本来打算坐晚上那班火车。时间上倒不急。
大家都走了,谢燕秋丁飞阳要和郑冠成唠嗑。
听到谢燕秋和丁飞阳当天要赶回云州,郑冠成说:
“本来我是打算明天回去一趟的,既然你们俩今天回,索性我也今天回去吧。省得你们又去赶车。”
回云州的路上,郑冠成情绪特别高涨,
本来在宴席上都喝了一些酒,
郑冠成一路上都在夸夸其谈地样子,
他在谈论他亲自挑选的得意女婿李继刚,
又一遍又一遍地向谢燕秋表示感谢。
谢燕秋和丁飞阳也开心,
郑乔月终于有个归宿,李继刚也终于成家了。
当然更重要的,李继刚和郑乔月真是郎才女貌。
佳偶天成。
到了云州,丁飞阳和谢燕秋直接跟着车一起先到了郑家。
郑家人刚吃过晚饭,
不过,钱英红看郑冠成带着谢燕秋他们一起过来,
马上吩咐保姆再收拾几个菜来招待。
保姆手脚很快。
很快弄了一些快手菜端上来。
菜比较清淡,晚上和夜宵,郑家习惯都是比较清淡的。
郑冠成带着丁飞阳和谢燕秋,还有司机丁飞扬立远一地起吃饭。
钱英红虽然已经吃饭了饭,为了表示客气,在旁边坐着陪着聊几句。
整体气氛很活跃,但钱英红的神情却有点异样。
平素的钱英红大咧咧,泼辣,从来不会让气氛冷场,
今天却不一样,任客人说得多热闹,钱英红都没怎么搭话,还面露异色。
郑乔月也仅在大家刚回来的时候,露一下脸就不见了踪迹。
丁飞阳只顾和郑冠成,以及司机杨立远谈论国家大事,
谢燕秋却心里想着,这个家里的氛围与气场,与往昔相差太大了。
郑乔月向来对谢燕秋都很好的,
不但因为丁飞阳这层关系对谢燕秋这个嫂子好,
更多的是对于谢燕秋有着很大的崇拜感。
“钱阿姨,我中午吃太饱了,不怎么饿,我想找乔月聊会。”
钱英红警惕地看了一下大伙
“乔月可能在屋里睡觉吧,昨天晚上她睡挺晚的。”
说完悄悄摸了一下谢燕秋的手,示意她悄悄跟出来。
谢燕秋心领神会,跟着钱英红的脚步来到二层一个房间里来。
“钱阿姨,有什么事吗?”
“燕秋,还真有事。
你郑叔叔是个急性子,我都不知道咋跟他说,你帮我参考一下。怎么缓缓告诉他!”
“什么事啊,把阿姨愁成这样!”
“事也不算多大,却把我愁坏了,就是,乔月突然要悔婚。要不是我压着,她可能都和你郑叔叔说过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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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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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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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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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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