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是倡导要乱花钱,钱这种东西,该花的时候一定不要吝啬,特别是在改善自己日常生活质量的方面,而不要浪费在那些无用的奢侈品上。
所以说,在转遍了整个集镇卖棺材的摊位之后,方霄买了一口看上去最豪华,也是最贵的一个!
然后就剩不下多少钱了...
不过没关系,在给夏尔和罗兰买帐篷的预算里扣就好了,大不了就不买嘛,反正这次露宿坟头的又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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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人来人往喧闹的集镇中,在一处由一位老佣兵的摊位前,方霄驻足看了许久,因为这位老佣兵所买的东西中,倒是有不少顶帐篷,可是...
“我有些想不明白...”看着摆放在地上这些收纳好的帐篷前奇怪的标价,方霄忍不住问道:“为什么这几看起来不错的大帐篷标价要比这几个简单的帐篷低啊?”
“新来的吧?!”老佣兵嘿嘿一笑,露出了一副我理解你的样子,指了指面前的几顶帐篷说道:
“这几顶小的帐篷都是新的,没人用过,而这几顶大的,都是我从战场上得来的,里面都死过人,这里有个规矩,除了装备和武器之外,死人用过的东西要便宜一些,怎么样小哥儿?害怕的话就买一顶新的吧!”
害怕?又不是我住...
再说了,相信那两位绝对不会在意死人用过的东西的。
倒不如说死人用过的更好?
“这个我要了!”方霄指了指摊位上看上去最高级也是标价最便宜的一顶暗红色帐篷说道。
看到方霄所指的方向,老佣兵却皱起了眉头,方霄本以为他要反悔,但是这位老佣兵犹豫了半天之后,最终还是开口说道:
“小哥儿,别怪我没提醒过你,这一顶大帐篷有点邪门...”
“怎么了?”方霄诧异道
“这顶帐篷不知道最初是谁从哪里捡来的,无论是做工还是材料都是上上之选,期间也经过好几个人的手,但是无一例外的全部都死于非命,所以都说这顶帐篷有点邪门,而且你看这颜色,就像是被血染成的似的,没让敢要,就被我捡来了,”老佣兵叹了一口气道:“小哥儿,我建议你还是别挑这一个了,选个别的吧!”
“啧啧啧...”方霄板起脸来,有些不高兴道:“我说老板你这么做可不地道啊,万一你不告诉我,我从你手中买了回去,结果死于非命,这岂不算是图财害命?你就不怕遭报应?”
“这...”老佣兵面色有些难看,讪讪的说道:“我这不是都告诉你了...”
“所以说,你干脆就送给我吧!”方霄道:“这样就不算是图财害命了,就算我死了,我也怨不着你。”
老佣兵为难了起来,想了半天,最终咬了咬牙,将帐篷推到了方霄面前:
“你死了可别来找我啊!”
“谢了!”方霄笑着将帐篷收进了黑曜之戒中,捡了便宜之后当然是赶紧跑,牵着大白狗赶紧离开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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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冬季,正午时分的太阳依旧是有些晒人,但是却丝毫不影响人们的热情,这座集镇之中依旧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再买了棺材,捡了帐篷,之后买了些粮食、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还有几大兜糖果之后,几颗梨子之后,自己的兜里就仅剩下两枚金币了。
来之前所计划好的东西这次该买的都买全了,至于剩下的这两枚金币,方霄还没想好要怎么花,索性悠闲的坐在马车上,一边啃着梨,一边在集镇上闲逛了起来。
对于这个集镇,方霄倒是大体上有了一个了解,这里由佣兵和冒险家们出售或者用于交换的,大体上都是战利品,五花八门什么都有,不管是武器、装备、典籍、值钱的、不值钱的、认识的、不认识的,佣兵们都能拿出来卖。
逛了几家摊位之后,凭借从小就帮桑德擦拭那些珍贵的收藏品,靠收藏品上的灰尘所熏陶出来的经验,以及自己身为炼金术士的眼力,方霄的确发现了有不少不常见的特别的好东西,不过一问价格或者交换条件,反正都远远超过两枚金币。
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没办法,要是人少也就罢了,你总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去抢吧?!
在这个世界上的装备和典籍从低到高大致分为普通级别、精致级别、魔法级别、稀有级别、大地级别、天空级别、世界级别、史诗级别、传说级别九个级别,每个级别又有着初等、中等、高等、极品四个品质,不过在这些冒险家所摆放的摊位上,稀有级别的功法典籍还有武器装备极为罕见,更别说大地级别的了,并不是说这里没有,而是因为真正的好东西不在外面。
在这个集镇零零散散的建筑中,最醒目最豪华的一座名叫“发现宝箱”,也不知道是谁想出了一个如此充满铜臭味的名字,是一座高阶物品的交易场所,真正的好东西都在这里面呢,虽然方霄很想进去开开眼界,不过光是门票就要十枚金币,逛不起啊...
这里的建筑基本上分为三类,一类就是这种室内的比较高档的交易场所,另一类则是大大小小的饭店,档次不一,还有最后一类嘛...
当方霄看到一个男人一脸谨慎,两步三回头,鬼鬼祟祟的走了进去,然后又有男人一脸舒爽与疲惫的从中走出来,方霄立马就明白了这是什么地方。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男人,有男人的地方就有需求,有需求的地方就有钱赚,有钱赚的地方就有这种场所了...
如此推算的话,有人的地方就有这种场所了...
在集镇中心的位置,这里人最多,也最为繁华,除了来买卖东西的佣兵、冒险家、寒冰教国的士兵以及普通人之外,方霄却发现了另外一群人。m.χIùmЬ.CǒM
“...阴霾如幽夜般深邃,但光明终将驱散黑夜,永远的存在这个世界上!”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站在那里,身穿陈旧的麻布长袍,他声音洪亮,抑扬顿挫,大声的赞美着:
“...伟大的光明之神在战争中指引我们寻找希望之光,历经一切苦难与疾病,澄澈的灵魂将归于光明之神的怀抱...”
“...赞美光明!”
这是光明神教的传教士。
老人卖力的呐喊着,但是面前却空荡荡的,并没有人驻足。
并不是说老人说的不好,他声情并茂,语言极富感染力,但是由于这里是集镇最繁华的地方,老人的不远处也有这么一群人...
“嗨!小哥哥们!要加入生命神教和我们一起探索生命的真谛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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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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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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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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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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