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壶心头一热,吃了饭进卧室,倒头便睡。
这一觉就睡到黄昏时分才醒来,醒来又吃了晚饭后,他又回到了大都督府。
古壶派人把何超和侯戈二人叫来。
二人进门来,同时抱拳问:“大都督有何吩咐。”
古壶微笑道:“你们两人去天长出一趟差。”
然后,他对二人如此如此一番吩咐……
两人听着,频频点头。
给两人交代完,古壶命令道:“立即去准备,准备好了就出发。”
“遵命!”二人同时大声回道,然后转身出去。
侯戈走到门口又转回来对古壶小声说:“古哥,我不在你身边,我会安排侍卫守护好大都督府和你家里,你自己也要当心。”
古壶淡淡一笑:“放心,你们的事办得越好,大宁就越安全,大宁越安全,我当然也越安全,你此番出去,别忘了把那件防护马甲穿上。”
“明白!”侯戈一抱拳,转身大步去了。
二人出去后,古壶又亲自写了三封密信,分别给西北大将军石诚、西南大将军李杰、东南大将军张路,派出大都督府的斥候专程送去。
给三位大将军的密信都是四角号码数字加密书写,三位大将军收到信后,要由其属下的专职军司马翻译,这些军司马都是从黑土社里由王羲之亲自遴选出来派到军中的。
古壶躺到摇椅上摇着,从腰间摘下天机牌在手上旋转着。
这块天机牌,这些年来一直随身带着,由于经常放在手指上旋转,其背面已经被手指“钻”出了一个坑,这坑的浓度几乎到了木块厚度的三分之一。
这块他对别人称为“天机牌”的木块,其实是他当年还在卢家庄时,用楠木制作的一部手机,正面有二十个他原本无比熟悉的图标。
可是这些年来,他这些图标跟那个世界一样,离他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陌生,他知道,这是他对那个世界的一份念想。
那个世界也许他到死也回不去了,这里有他的亲人朋友和他即将搞定的天下,他也不想回去了。
可是,最近一次与玄之道长的见面,道长给他看的书中那位骑着“怪物”的骑士出现又消失的传说,再次勾起他一丝可能回到那个世界的希望。
要真是那样,他真不知道到时候他会怎么办,不知道能搞定天下的他,能不能搞定自己。
三天后的夜晚,何超和侯戈分别带着一队人马,在深夜时分出了城,各自消失在漆黑的夜色之中……
这一切安排完毕后,古壶又督察各军的后勤及牛坦克等新式武器配备情况,在军务事务中等待着秋收时节的到来。
急切地等待着秋天到来的,还有天长国中书令彭一大。
自从成功举行三国会晤回来后,彭一大深得皇上信任,在中书令一职之外,还让他兼任了“总督军”一职,战时奉旨可以指挥全国军队,这与古壶的“大都督”一职相当。
彭一大清楚,这一高位是皇上对自己的信任,也是他这辈子最烫手的职位。
与大宁之战,打赢了自不必说,他将名垂青史,若打输了,他也就是最大的替罪羊,甚至可能被灭九族,所以他只能赢不能输。
他虽然多年来任的是文官,可是年轻时他也从过军,祖父年轻时也当过将军,他对兵法也算精通,虽然没有亲自带兵打过仗,可上战场刀枪厮杀血肉相搏那不是他想要的,那是将士们要做的事。
他想要的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要战胜对手,必先了解对手,为了战胜大宁,他派人收集了对手古壶的所有信息,综合对比分析之后,他心中纠结地升起一个巨大的疑团。
这个被称为大宁怪杰的古壶,少年时虽然有过离家跟随道士出走的经历,可这也算不上什么罕见之事,因为当今天下,道教和佛教盛行,各地都有俗人突然出家的事发生,这并不奇怪。
令人迷惑的是,自从全家全族被判为奴之后,古壶像是变了一个人,成了一个言行常常令人匪夷所思的怪人,由此被称为“怪杰”,受到大宁皇上重用直至成为如今的大宁大都督。琇書網
对付常人,彭一大自信自己还是能胜人一筹的,可是,要对付古壶这样,连乌天权这样的国内权臣,高强这样的外国强将都死在他手上的人,彭一大还真没有十足的把握。
但到了现在这份上,自己就算拼上身家性命也要跟这没见过面的黄毛小儿斗一番。
夏天匆匆而去,秋天的脚步渐渐临近。
彭一大清楚,这个季节正是大宁全国秋收的季节,不仅是百姓在忙秋收,各地官员都在督促秋收,征收皇粮国税。
在这种时候发动突然袭击,不但大宁会忙于应付顾此失彼,而且三国军队一旦进入大宁,粮草都是现在的,抢过来吃就是了,省了从自己后方运粮之苦,这也是三方当初选择在秋收时节动手的重要原因。
按照事先约定,正洋国和安元国两方动手后,会第一时间派飞骑来报,天长这边趁大宁乱阵脚之时,再突然大军过境,直扑石诚的西北大军。
他早已向跟大宁接壤的驻守在那里的“征宁大将军”杜开武下了命令,要他做好进攻石诚的准备。
这天晚上,彭一大在睡梦之中被下人叫醒。
“大人,正洋国飞骑送来急信。”
彭一大一翻身从床上跳下来,立即召见正洋国来人,接过急信一看,信是正洋国将军林成勇从前线派人送来的。
林成勇在信中说,他按照约定,已经率领十万人马,对大宁东南军八万人发起突然袭击,遭到突袭的大宁军被打了措手不及,正在节节败退。
彭一大大喜,他估计安元国的信使也快到了。
果然,天刚亮不久,安元国的飞骑信使也送来一封信,说安元国也已派出十万人马,对大宁的八万西南军发动了突袭。
彭一大立即写了密件取出兵符,一个由十名飞骑的小队带上他的命令和兵符飞驰前往征宁大将军杜开武的驻地。
虽然有飞鸽传书上,但飞鸽不能保证万无一失,如此重大之事,飞鸽还是没有人可靠。
十名骑士每人两马,出了城门,马不停蹄,绝尘而去。
傍晚时分,十人飞骑队已经离都城六百多里,来到了一座山峦前,要穿过一片树林,带队的什长勒住马,右胳膊一抬,队友立即停了下来。
“什长,为什么停下了?”后面一士兵上前问。
什长指着树林说:“此处树木茂密,道路狭长,天色将黑,我们还是小心为妙,跑了大半天,也该休息一下了。”
“先停下,马进料,人吃饭,你们两个,小步前进探一探情况。”他用马鞭指着两个士兵命令道。
“遵命!”两个士兵在马背上一个张弓搭箭,另一个长刀出鞘,缓步向前,其余人下马休息吃东西、喂马。
两个士兵缓行了数十丈,没有丝毫异常,前面是个拐弯。
突然,他们同时闻到烤肉香,两人小心地拐过去一看,前面数丈开外有两个人下围着火堆烤肉吃。
“举起手来,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干什么?”手持弓箭的士兵冲过去把箭对准两人。
那两人忙高举两手,其中一人说:“我们是赶路的商队伙计,办事耽搁,被商队落下了,肚子饿了,吃了烤肉要追赶商队,你们——你们是什么人?是官差还是强盗?”
这人看着两个士兵手上的弓箭和长刀,恐惧地说。
“我们是过路人,还以为你们是强盗呢。”士兵没好气地说,“还看见有其他人吗?”
两人不住地摇头:“没看见,你们不是强盗,过来一起吃肉吧,吃了我们好结伴露宿,也好有个照应。”
士兵:“不用了,吃你们的。”
两个士兵从这两人身旁走过,又往前走了数十丈,没见任何异常,这才原路返回,返回来时,两个伙计再次请他们吃肉,两人摆手拒绝了。”
两个士兵回到马队,向什长报告了只遇到两个掉队伙计,没其他异常的事,什长皱起了眉头问:“看见他们带有兵器没有?”
士兵说:“没有兵器,就算有兵器有所不轨,只有两个人,我们只要一人就能把那两伙计干掉。”
什长:“你们俩也赶紧填肚子,吃了立即赶路。”
十人吃饱喝足后,立即上马赶路,什长命令道:“全部刀剑出鞘,小跑前进!”
十骑小跑前进,很快到了路的拐弯处,全都闻到了前面飘来的烤肉香,拐过去一看,前面一堆柴火冒着大团大团的浓烟。
浓烟中有两个人影,其中一人正责怪另一人:“你这笨蛋,怎么找来这些湿柴,这能烧吗?呛死了。”
之前那两个士兵上前对什长说:“就是这两个伙计在烤肉,两个笨蛋,火都不会烧。”
什长勒住马,再次四处细细地察看一番,除了前面两个不会烧火的伙计弄出了大团大团的浓烟,别无丝毫异常。
他手一挥,马队跟随着他再次跟随他前进。
当穿过这团涌动的浓烟时,什长突然觉得头晕眼花,一头栽下马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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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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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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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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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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