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话语中,似乎都透着一股“暮为田舍翁”的悠然与恬淡。更重要的是冯盎的态度,一个执掌岭南几十年、可以脱下头盔站到阵前求能令叛军阵前反戈的超级大佬,却表现得犹如乡村匹夫一般和蔼、温柔,没有一丝一毫的霸气侧漏!
房俊有点明白了。
这冯盎该不会是……怕了吧?
在岭南,冯家就是不折不扣的坐地虎!
说起来,冯家也是一等一的世家豪族,祖上本是十六国时期北燕君主冯弘的后裔。冯弘因不能忍受投降北魏,便逃往高句丽,派其子冯业带领三百人渡海归顺东晋。北燕灭亡后,冯业留在高州。冯业的孙子冯融时,曾担任南朝梁罗州刺史。冯融的儿子冯宝,娶岭南高凉的越族大姓洗家的女儿冼夫人为妻,因而成为高凉地区越族的首领,南梁朝廷任命他为高凉太守。冯宝与冼夫人生子冯仆官至石龙太守,生子便是冯盎……
义宁二年,隋朝灭亡,冯盎赶回岭南,集聚民众,自任首领,统率部众五万人。不久,以苍梧、高凉、珠崖、番禺地区依附割据岭南的林士弘。
当时,有人劝冯盎说:“隋朝已是末世,分崩离析、时局动荡,国内大乱;唐王虽然应运而生,但他的影响、教化尚未使人信服,岭南、百越之地尚无所归属。明公攻克平定二十个州,占地方圆数千里,岂是汉代赵佗的九郡能相比?现今名份还未确定,请加‘南越王’名号。”冯盎说:“我家居留百越之地已经五代,州郡长官所辖之地仅我一姓,子女玉帛我已有,人世间的富贵,像我这样的都少有。常常怕承担不起重担,使先人蒙受耻辱,怎么敢效法赵佗自己称王一方呢?”
贞观元年,冯盎将自己的长子冯智戴派遣入长安侍奉在皇帝身侧,实则既是“入朝为质”……
由此可见,冯盎此人有家世、有背景、有能力,但是难免魄力稍稍不足。当然,亦可称其为眼光长远。
现如今大唐日渐昌盛,李二陛下对于天下各地的掌控力越来越强,如此,由冯家掌控的岭南之地便愈发显得突兀。朝廷任命冯盎为上柱国、高州总管,封越国公,极尽荣宠,可是反过来说,也正反应出朝廷对于冯盎的忌惮之意……
一旦朝廷当真要对付冯家,冯家怎么办?琇書蛧
若是放在以前,冯盎或许仍可高枕无忧,毕竟岭南与中原之间山川天堑相隔,就算朝廷想要对冯家如何,也投鼠忌器不敢贸然动作。然而现在房俊所掌控的皇家水师异军突起,在极短的时间内横扫大洋,甚至能远赴林邑国开疆辟土,将真腊象兵打得落花流水。
冯盎必然没有自信手底的水军可以抗衡皇家水师。
如果朝廷占据水路优势,大军经由水路源源不断的开来,冯家能否挡得住大唐府兵的登陆?能否抵御震天雷的轰鸣?能否避免冯家数代人的家底一朝覆灭,最终落得个乱臣贼子的下场?
所以,冯盎综合考量之后,这才有了与房俊相见之意……
为的就是希望借助于房俊之口,向李二陛下阐述冯盎当前的状态,已然是“垂垂老矣,老骥伏枥”,绝无占据岭南要挟朝廷,甚至是野心勃勃自立为王的可能。
甚至于,此刻的冯盎心里大抵都会有任凭朝廷收编岭南,冯家只保留爵位财富从而急流勇退的心思……
真是聪明人啊!
房俊感叹于冯盎对时势把握之精准,如今大唐兵强马壮,自立为王的心思想都别想,只要你这边揭竿而起,那边立刻就几十万大军南下,定将岭南踏平,绝无幸至。
而李二陛下此人你说他装模作样也好、当真大气优容也罢,他对于手下是真的很讲究,哪怕是叛将、降将,只要乖乖的听话不造反,从来不会赶尽杀绝。
冯盎或许正是看上此点,才敢放心的将岭南和盘托出,安安稳稳的做个富家翁,与国同休。
人精啊……
房俊感叹,对于冯盎此举自然是乐见其成,一个安稳繁荣的大唐正是他所希望的。
船入长江口,迎来了一场秋雨。
岸上一片一片尚未来得及收割的芦苇已然枝叶枯黄,在瑟瑟的秋雨中满目凄凉。湿凉的水汽被秋风迎面吹来,一股阴冷的气息在骨子里引起战栗。
这就是初冬的江南,阳光明媚时美景处处妩媚嫣然,冷风乍起阴雨绵绵的时候,却有着比之北方冷冽如刀不遑多让的阴冷……
天黑得很快,在长江口的时候尚能见到两岸的瑟瑟秋景,等进了吴淞口,已然一片昏暗,天地茫茫。
船队就在阴冷的秋雨中悄然驶入吴淞军港,几乎未曾吸引任何注意。
房俊刚刚登上码头,一身甲胄的苏定方早已等在那里,上前军礼参拜:“末将见过侯爷。”
房俊感慨的望望四周夜色中熟悉的景致,感慨道:“总算是回家了,以后本侯绝对再不出海去那么远的地方,谁特么爱去谁去!”
这年头交通落后,信息不畅,出一趟远门当真如同一场跨国旅行,而房俊这一次一直开着帆船跑了一趟林邑国,算起来,比得上后世的一场星际航行了……
苏定方恭敬道:“侯爷此行扬威域外,振我国威,正是吾辈军人之无上荣耀。后世史册之上,定有侯爷之名讳彪炳千秋,以供万世敬仰!”
这是发自肺腑的赞誉。
军人最大的成就是什么?
安邦定国,开疆拓土!
林邑国更是一等的富庶之地,与汉人几百年的争斗毫不相让,彼此攻伐世代不休。可房俊却能在其国都城之侧得到两个优良的港口,等到这消息在国内扩散开,大唐军中谁敢不对房俊毕恭毕敬?
房俊就笑道:“呦呵,几日不见,苏大都督有长进呐,溜须拍马逢迎上官的本事都学会了,有前途!”
刘仁轨、薛仁贵等将官簇拥着房俊,听到打趣苏定方的话语,都哈哈大笑起来。漂泊半年,一朝脚踏国土,心里无比踏实,情绪都莫名的放松起来。
苏定方也笑道:“这要多谢侯爷教诲,您的言传身教,末将受益匪浅呐!”
相互打趣一番,房俊伸了个懒腰,看了身后神色疲惫的一众兵将一眼,便说道:“都回去好生歇息一晚,这船上就特么不是人呆的地方,骨头都快散架了!有什么事情明早再说,让船上的兵卒也都放松一下。”
“诺!”
众将领命,苏定方亲自护送房俊登上小舟,横渡吴淞江来到华亭镇码头登岸,并且一路将房俊送到住处,见到房俊的亲兵已然在卫鹰的指使下布置好守卫,这才放心离去。
华亭镇固然是房俊的地盘,却硬生生被朝廷安插了张亮这颗钉子,陡生变化,又有顾烛和乌朵海刺杀的前车之鉴,半点也不敢大意。
卫鹰笑嘻嘻的迎上前,施礼道:“见过二郎!二郎,海外有意思不?听别人说南洋那边很是有些奇珍异宝,甚至有的地方男女都不穿裤子之用树叶遮挡羞处,可否真有此事?”
“小小年纪不学好,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若是当真有兴趣,就好好的学本事,再过个两年,派你出海。”
“当真?”
卫鹰当即喜不自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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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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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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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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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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