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薄雾。
因为宵禁的暂时取消,长安城内各个里坊很早便行人往来出入,平康坊等地更是彻夜灯火辉煌,诸多王孙公子、世家子弟在家仆豪奴的簇拥之下结束一夜狂欢,自各处青楼楚馆之中鱼贯而出,骑马坐车,招摇过市,纷纷返回各自家中。
挑着担的货郎走街窜巷,吆喝声此起彼伏,运送夜香的马车则一辆一辆的驶出城去。
天尚未亮,诺大的长安城已然放佛蛰伏的猛兽一般活了过来。
待到卯时初刻,把守各处城门的兵卒尽皆散去,维持了数天的全城戒严尽皆取消,城门处出入城的百姓商贾已经水泄不通。
禄东赞穿了一件白色翻领长袍,衣袖很长,罩着双手,布料上有许多连珠纹图案,腰系革带,长袍开衩,足登黑靴,头戴一顶红色绸巾缠裹成的筒状形帽子,黝黑的脸容黑里透红,精神头儿很是不错。
此刻他正站在驿站门前,身边陪同着一位礼部官员。
驿站门前的官道上,正有不少百姓三三两两的结伴而行,方向是长安城西南的昆明池。
禄东赞好奇问道:“不过是一场开学典礼而已,何以连这些个农夫商贩都赶着凑热闹?”
礼部官员正是主客郎中高至行,他今日负责接待禄东赞,闻言笑道:“这可不是一般的开学典礼,贞观书院乃是陛下敕令修建,有资格入学之学子皆是天下各处的精英,俱是一时之杰,在书院担任教谕的经史、算学、兵科等等更是当世大儒,哪一个都是名满天下之人杰,陛下更是亲自担任书院的大祭酒……可以想见,未来每一个毕业的学子,皆可称作‘天子门生’,踏入仕途便是青云直上,这样一座学院,一举一动自然牵引着无数人的目光。更何况,今日陛下以及朝中诸位大臣尽皆莅临典礼现场,百姓们岂能不凑一凑热闹?”
还有一点高至行未能明说,汉人自古以来便有看热闹的习俗,今日虽然非是年节,可是这等盛事极其罕见,自然要围观一番。
不仅是大唐百姓兴致盎然,由于长安城的戒严已经解除,城内被困局多日的各国使节、番邦商贾更是兴趣满满,京兆府为了维持秩序,不仅出动了所有的衙役巡捕,更调动了左右屯卫万余兵马,十步一岗五步一哨,严防所有闲杂人等。
不久之前的芙蓉园赏荷盛会,闹的那一出刺杀房俊的案件,可是殷鉴未远……
禄东赞微微颔首,眼底不可掩饰的泄露出一丝艳羡。
整个吐蕃,没有人能够比他更清楚教育的重要性,更在乎对于族中杰出子弟的教育。
吐蕃在赞普的统御之下平灭国内反叛,又征服象雄国,统一高原,看似兵强马壮,实则外强中干。
吐蕃的自然环境实在是太过恶劣,不仅气候寒冷,且山岭纵横土地贫瘠,河流谷道之间分布着一些肥沃的良田,却因为通行困难得不到充分开发耕种,导致国内粮食产量一直急缺。
最为重要的,还是技术的落后。
医疗技术、建筑技术、冶炼技术……就没有几个像模像样的人才。除去庙里的高僧懂得一些算学以及医疗技术之外,人才之贫瘠与大唐相比,简直就是天渊之别。
所以这一次他才会出使长安,试图利用阿拉伯人入寇机会敲诈大唐一番,希望能够得到吐蕃亟需的各种技术以及人才。
结果天不从人愿,自己一路厄运连连,蹉跎了时间,好不容易抵达长安便听闻了阿拉伯人已经被彻底击溃的消息……
虽然谈判尚未展开,自己甚至连大唐皇帝都还没有见到,但是没有了阿拉伯人的牵制和威胁,大唐岂能答允吐蕃的狮子大开口?
若无意外,这一次的出使算是彻彻底底的失败了,纵然自己再是鼓动三寸不烂之舌,也不可能在唐人手底下讨得半点好处。
而大唐有在皇帝的主持之下建立了这样一座书院,在未来必将培养出无数的各式各样的人才充斥到各个阶层之中,大唐的国力自然水涨船高,愈发睥睨群伦、傲视天下。
这样的大唐,如何能够战而胜之?
此消彼长,越来越强盛的大唐早已将吐蕃视为肘腋之患,就算吐蕃忌惮大唐的国力不敢挑衅开战,可卧榻之侧不容他人酣睡,大唐又岂能坐视吐蕃据守高原,虎视眈眈?ωωω.χΙυΜЬ.Cǒm
可以想见,吐蕃与大唐之间,迟早必有一战!
只不过两国悬殊的国力对比,令禄东赞忧心忡忡,实在是想不出吐蕃有半分可以取胜的理由……
“大相,时辰不早,咱们也赶紧动身吧?”
高至行在一旁看着禄东赞似乎有些神思恍惚,站那里半天不言不语,只好出言催促。
今日政事堂有令,所有暂居于大塘的各国使节都有机会前往书院观礼,身为吐蕃大相的禄东赞自然亦在邀请之列。
禄东赞这才回过神,颔首道:“动身吧,适逢盛事,吾亦好长长见识。”
高至行便叫过来早已准备好的马车,却被禄东赞拒绝。
禄东赞道:“还是骑马吧,秋高气爽,麦浪飘香,这等天气自当策骑畅游一番,领略关中风物,若是囚居于马车之中,着实无趣。”
高至行自然从善如流,命人牵来马匹,礼让禄东赞先行上马,然后自己和几位礼部官员也尽皆上马,陪着禄东赞策骑缓行,沿着官道向着城西的金光门行进,到了距离城门不远的地方,再顺着道路折而向南,绕过了大半个昆明池,前往书院。
今日天气凉爽,又尚未到农忙之时,长安附近的百姓携家带口齐齐出游,路上行人络绎不绝。
待到了书院山坡之下,远望山门矗立,整个山坡以及池边空地早已是车马辚辚、摩肩擦踵。
有身着各色官袍的官员,亦有鲜衣怒马的纨绔子弟,呼朋引伴喧嚣不绝,百姓商贾携家带口,奇装异服的胡商三五成群混杂在人群当中,却也并不显得突兀,甚至时不时见到奢华装饰的马车夹杂在人群之中,车帘偶尔掀开一角,便可见到里头浓妆艳抹容颜秀丽的女眷……
禄东赞幽幽一叹。
好一派煌煌天朝、盛世气象!
这若是放在吐蕃,简直想都不敢想!
在吐蕃根本没有平民,除去贵族便是奴隶,那些个动辄百十个武士随行的招摇跋扈,所到之处鸡飞狗跳行人绝技,焉能有此其乐融融、和谐共处之场景出现?
固然大唐的贵族照比吐蕃贵族在权力上毫不逊色,但是唐人更在乎这种最起码看上起和乐融融的气氛,即便贪婪榨取民间财富、垄断权力阻断阶级流通,他们却也同样在乎普通百姓对他们的看法。
相比于吐蕃贵族,唐人贵族显然有所敬畏。
哪怕法律并不能束缚他们的行为,但每个人的心底却都有一层道德的约束,人在做,天在看,再是贪婪的奸佞恶霸也有所忌惮,他们会疯狂的敛去一切财富,但是每当天灾发生,却也能够毫不犹豫的设立粥棚、捐款赈灾。
名誉,是每一个唐人都向往的东西,只要有一丝可能,没有任何一个唐人能够全不在乎自己的名誉是否被万夫所指、是否能遗臭万年。
而这,便是大唐比吐蕃强大的地方。
只要有了那么一丝敬畏,行事便不会无所忌惮,即便是将平民百姓视作奴役,亦会留有一丝余地。
这一丝余地,便给予了平民百姓、贩夫走卒一丝活下来的空间。
而吐蕃贵族呢?在他们眼里所有的奴隶与牲口一样都是个人的私产,死一个奴隶与死掉一匹牛羊并无不同。
只要能够换取足够的利益,有谁会去在乎牛羊的性命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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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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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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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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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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