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武媚娘房俊>第一千三百八十二章 你到底想要什么?
  孔颖达奇道:“那个东大唐商号如此赚钱?”

  他家里也在商号有点股份,虽然有分钱,可是一直也未曾听闻家中管事说起分多少,那必然便是不多了,难不成都被这小子给贪墨了,呈给股东们看的都是假账?

  房俊道:“以前没打算赚太多钱,以免分钱的时候麻烦。现在需要钱了,那就出去赚便是,东大唐商号连通大洋,货行七海,收拢百国之财富,焉能供不起一座学院?”

  房玄龄眼皮直跳,这说得什么混账话?

  和着一直没有大规模的分红,是因为你嫌弃分钱太麻烦?m.χIùmЬ.CǒM

  这话若是传扬出去,怕是满天下在商号里有着股份的世家门阀能骂死你……

  李二陛下大抵也觉得这个小子说话太惹气,起身道:“三日之后大朝会罢,在政事堂将你这份计划拿出来,让宰辅们都议一议。”

  这句话,几乎已经表明了李二陛下对于这座学院的态度……

  一回头,便见到房俊面色古怪,不由奇道:“有何不妥?”

  房俊瞅了老爹一眼,见到老爹低眉垂眼一声不吭,只好说道:“那个啥……三日之后,乃是微臣家中宴客之日……”

  李二陛下这才恍然,点头道:“那就等到大朝会之后,朕也过来凑了热闹,宴会之后便在府上找个地方,与群臣商议一下。”

  房玄龄生孙子,群臣自然是悉数到场,即便是一向不合最近有些势同水火的长孙无忌也得到场恭贺,否则岂不是要被人说没气量?既然宰辅们一个都不缺,那跟政事堂会议也没什么分别了。

  反正也不是要立即拿出政策,只是商讨一下可行度而已,没必要那么多讲究。

  言罢,李二陛下带着太子离去。

  孔颖达尚未回府,自然要先行回家转一转,不然一大群孝子贤孙估计就坐不住了,这家主千里迢迢的返京却不归家,你让市里坊间如何议论?搞不好一个子孙不孝的帽子就扣下来,能要了人命。

  房玄龄父子赶紧相送。

  *****

  送走李二陛下、太子与孔颖达,房玄龄邀请聿明氏去后院饮茶,却被聿明氏拒绝。他逗留江南许久,心中记挂孙子孙女,想要前去看看方才安心。

  房玄龄回了府内,房俊跟聿明氏告辞,命家仆牵出马来,要去骊山的庄子看看。

  聿明氏问道:“二郎意欲何往?”

  “庄子里春耕尚未结束,某过去看看,尤其是今年大规模耕种棉花,庄客们大多数皆无经验,不去看看实在是放心不下。”

  “那老夫也去转转。”

  聿明氏知道房俊对于棉花甚为重视,却不明白原因何在,对于他这种人来说有些事情想不明白、有些道理想不通,那简直比十天不吃饭还难以忍受。

  房俊自是无所谓,当即命人多牵了一匹健马,又带上一大群家将部曲,打马疾驰招摇过市,惹得街道上行人纷纷侧目。偶有京兆府亦或是长安、万年两县的衙役捕快见到有人当街纵马前来阻拦,待远远见到是房俊这个昔日的顶头上司,立马远远的避开,不敢上前……

  聿明氏活了一大把年纪,闲云野鹤独来独往惯了,一向行事低调,何曾有过这般招摇的经历?老头儿非但未觉得房俊骄纵孟浪,反而觉得这种新奇的感受颇为有趣,一路上连连加速。

  出了春明门,过了灞桥,眼界瞬间开朗。

  田野中土地平整阡陌纵横,极目远处,骊山一片青黛,令人精神一振。这一队骑士愈发策马加速,耳旁风声呼啸,沿着水泥路一路疾驰,便到得山腰处。

  道路两侧的田野里农夫扛着锄头镐头劳作,不是有骑着犍牛的总角孩童慢慢悠悠的路过,天色湛蓝,春光明媚,一片安宁祥和。

  “率时农夫,播厥百谷,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千维耦……当年成王带领农夫下田地,播种百谷勤耕耘,君主与民同耕,可说是盛世安泰,民生无忧。而今观这关中地界,物阜民丰风调雨顺,正是盛世来临之先兆,尔等生而逢时,福泽无穷矣!”

  聿明氏从马背跳下,一时间诗兴大发,背诵了一段《诗经》中的诗句,以此抒发心意。

  房俊也下了马,一手牵着马缰,一手指着田中扛着锄头镢头铁锹的农夫,说道:“世人皆见到某家铁厂日进斗金,却不曾见到正因为某连续不断的投入新技术,使得铁料的质量越来越好,即坚且韧,由此使得农具大幅度改进,劳作效率提升了何止一倍?更别说军队的刀剑盔甲因此更加坚固、大大降低了损耗程度,间接给国库节省了一半维护更换的军费。”

  聿明氏自然知道他的意思,点头道:“冶铁一道,只是稍加改进便能使得国计民生获益良多,可见每一将技术使用到了极致,都给造福万民使得国富民强,所以二郎要从一座超级学院的建造的过程里使得各行各业的技术都能发生日新月异的改良。”

  房俊哈哈大笑:“知我者,聿明也!”

  二人各自牵着马,漫步在田间地头,房俊时不时的丢掉缰绳走进田里,指导农夫耕作的细节,并解答一些关于农作的疑问。

  聿明氏看着房俊因为农夫得到解答指点之时脸上露出的心为满足笑容,陡然觉得似乎在这一刻,房俊所得到的喜悦远比世人称赞他“诗才天授、文采绝世”之时笑得更加开心、更加真挚,也更加满足……

  或许……这小子更愿意别人称呼他为农夫?

  聿明氏哑然失笑。

  从田里出来,跺跺脚上的泥土,房俊诧异的看向聿明氏的老脸:“老丈何以笑得这般开怀?”

  聿明氏笑容依旧,笑而不语。

  “神神叨叨的……”房俊嘟囔一句,继续前行。

  一行人上了一道舒缓的山岗,面前便出现一座小小的村落。

  房俊伸手一指:“这里都是前两年因为雪灾而无家可归的难民,幸得陛下慈爱,将此地赐予晚辈,晚辈因而将这些难民安置在此处。到底算是有家可归、有田可种,实在是不幸之中的万幸。”

  聿明氏游走人间,见遍人间疾苦,自然知道这些无家可归的灾民若是没有地方收留,将会面对何等凄惨的下场。他们当中健壮的劳力或许可以幸免,要么被典卖为奴,要么落草为寇,千万别觉得现如今天下平便没有土匪山贼,这世间太大,边边角角深山老林之地数不胜数,尽皆有啸聚一时之悍匪。

  而那些老弱妇孺,就只能听天由命,挨到几时算几时。

  更有甚者,一旦没有吃的,易子而烹这种事聿明氏也不止见过一次两次……那才是真真是人世间最凄惨的境遇。

  “老夫还是不懂。”聿明氏立住脚步,站在山岗上,山风微微吹拂,衣袂飘飞。

  “不懂什么?”房俊诧异问道。

  聿明氏转过身,一双眼睛紧紧盯着房俊:“你到底要什么?”

  房俊愕然不解。

  聿明氏继续问道:“你说不在乎那么一座足以流芳百世的学院,却只是在乎那建造学院的过程……可是老夫不懂,你到底想要什么?”

  房俊愣了一愣,便笑了起来,扭头看向山岗下正颤颤巍巍拄着拐棍走上来的一个老者。

  那老者须发皆白,身子骨倒还算是健壮,远远便打着招呼:“二郎来了?哎呀呀,老朽这一双眼珠子还没瞎,远远的看着就像。”

  房俊赶紧上前两步,将老者搀扶着,关切的道:“您可慢着点儿!怎地家人不在,让您老自己到处乱逛?”

  老者一脸笑容:“儿子媳妇都下地去了,小孙子也去了二郎建的学堂里读书,家中只剩下老朽这么一个废物。正是春耕的好时候,得抓紧了将种子种下去,否则如何对得住这老天爷,如何对得住二郎?老朽倒是想下地去帮忙,可孩子们不用,哪里还敢绊住孩子们的手脚?”

  “那也得注意。若是跌了摔了,岂不是更让孩子们担忧?”

  “嗨,没那么娇气!这都晌午了,要不要去老朽家中坐坐喝口水?正巧老朽刚刚做好了午饭,二郎也尝尝老朽的手艺!”

  “这不好吧?令郎都在地里干活呢,午饭若是被某给吃了,岂不是要饿肚子?”

  庄稼人穷苦惯了,哪怕现在生活好了一点,也绝对不会浪费饭食,有一个人就做一个人的份,绝对不会多出来。

  老者瞪眼道:“他们敢?饿死他们也不敢放个屁出来!没有二郎您这个活菩萨,他们这会儿都不知道饿死几回了,休说吃顿饭,便是割他们的肉吃,他们也不敢说个不字!”

  房俊失笑,看向聿明氏:“那便叨扰一番,如何?”

  聿明氏自然无可无不可,只是心中奇怪,这个房俊还当真是个异数,身为帝婿、世家子弟,又是当朝高官,却能够跟一个老农言笑晏晏,甚至还要去人家里混一顿午饭……

  真真是个有意思的小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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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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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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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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