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了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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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在宽敞的街道上缓缓而行,任凭车轮在街道积雪上留下几道深深的车辙,转眼又被大雪覆盖。
车厢里铺着厚厚的毡子,正中放着一张矮几,角落里甚至有一个覆盖着铜罩的炭炉,散发着热气。
矮几上有铜壶,壶中有温酒。Χiυmъ.cοΜ
温酒入喉,虽然酒味酸涩,却也将一身寒气散尽。
杜荷微笑着说道:“房二,伤处也大好了?”
房俊摸了摸后脑勺,说道:“好的差不多,不过隐隐仍有些疼痛。”
心里却想:好什么呀,都特么摔死了,要不然老子怎么能鸠占鹊巢?
程处弼有些愤然:“都怪柴令武,当日便是他在给你的坐骑一鞭,才导致你坠马,这人太坏了!”
房俊一惊,还有这事儿?
他一直以为坠马事件是个意外,记忆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没在意。
可程处弼这人木纳憨厚,跟房遗爱最是要好,话语很少却绝不赘言,每句话都是有的放矢,他说有这事儿,那就一定是有。
房俊心里琢磨着,得空的时候好好问问程处弼都知道些什么,早做防范为好。
杜荷却道:“令武只是无心之失而已,房二你别放在心上。还有你,程处弼,不要乱说话,你那只眼睛看到柴令武鞭打房二的马?”
程处弼梗着脖子,面红耳赤:“俺从不说瞎话,就是俺亲眼所见!”
杜荷还要再说,房俊摆摆手:“此事到此为止,反正我也没有大碍,用不着追究。”
程处弼这才悻悻的哼了一声。
杜荷有些尴尬,打个哈哈说道:“听闻‘醉仙楼’新近推出了一位清倌人,名唤丽雪,据说姿容秀丽、身段婀娜,更且冰雪聪明,琴棋书画无一不精,长安权贵趋之若鹜,待会儿为兄带两位贤弟见识见识!”
三人之中,杜荷最长,房俊次之,程处弼最小。
论其关系,倒是房俊和程处弼更亲近一些,或许是同病相怜的关系吧,这两人都是憨厚木呐,都是傻乎乎的……
说话间,马车轻轻一顿,停了下来。
三人在御者调开车帘之后一次下车,发现正是到了一处名为“醉仙楼”的青楼门前,早有门口待客的伙计迎上前来,殷勤伺候着贵客下车。
宰相公子、国公家少爷,三人地位相仿、年纪相若,平素很是能玩到一起去。
然而进入大厅之后的待遇,却绝对是天壤之别。
按说杜荷虽说也是宰相之后,但杜如晦贞观四年的时候就去世,李二陛下的恩荣虽说从未断绝,更将长孙皇后所出嫡女城阳公主指婚与杜荷,但是声势毕竟差了一层,比不得父亲俱都身居高位的房俊和程处弼。
可事实恰恰相反。
一进大堂,杜荷那叫一个众星捧月,仰首挺胸宛如一只旗开得胜的“战斗鸡”,脚下迈着八字步,得意洋洋。杜荷如此受到姐儿的青睐,绝不仅仅跟他宰相公子身份有关。看看这帮花枝招展的姐儿一个个眉眼带笑的模样,那是一种从心底里的喜欢。
房俊和程处弼却像是两个跟班,几乎无人理睬……
中国历史上有一种畸形审美情趣:男女着装佩饰以“阴阳颠倒”为美,女子常着男人装,而男子则“为妇人之饰”,尤其是上层社会的一些名流,过分注重其仪容的修饰与化妆,用面脂、唇膏等女用化妆品粉头饰面,一度成为一种时尚。
这种畸形审美情趣,在各朝各代中无疑以隋唐五代最甚!
简直就是古代的娘炮、伪娘……
隋唐五代时期的男子中的确很多“小白脸”。
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张昌宗兄弟便是典型的“小白脸”。《旧唐书》上说张氏兄弟是“傅粉施朱,衣锦绣服”,那张昌宗更是被美誉为“人言六郎面似桃花,再思以为莲花似六郎,非六郎似莲花也。”男子弄得油头粉面,扮装得像一个现代“娘炮”,大概跟武则天、太平公主等大唐权贵妇人喜好“小白脸”有很大关系。
武则天挑选陪侍美少男的标准就是“洁白美须眉”……
既然上层权贵妇人喜欢“小白脸”,朝野上下就竞相仿效之,男子做美容、化女妆,装饰打扮标新立异,日渐成为一大时髦。
隋唐五代时期的时尚男子还流行“以香熏衣”。用香熏衣之俗,大抵始于汉代,至唐朝已经十分盛行。
这一时期的男子还流行戴簪花。簪花本是古代女子将花朵插戴在发髻或冠帽上的一种装饰美化,其花或鲜花,或罗帛等所制。杜牧便有诗曰“尘世难适开笑口,菊花须插满头归。”
你能想象一个虎背熊腰的大男人满头菊花的场景?
那画面太美,简直不敢看……
现在虽然是贞观年间,但盛世已现,社会风气渐渐奢侈浮夸,唐初立国时的金戈铁马已是昨日黄花,嬉玩享乐之风盛行,各种稀奇古怪的“潮流”日趋盛行。
虽然还未到男子戴花的盛况,却也相去不远,最起码在世人的审美中,都以“小白脸”为美。
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杜荷附和时下的审美观,在房俊看来略显“娘炮”的气质大受欢迎。
而房俊其实长得不赖,浓眉大眼笑容宽厚,身材虽不高大,胜在结实挺拔,虽说皮肤有些微黑,却充满一种健康的光泽,放在后世那妥妥的一阳光美少年,自晒一张照片,那也能吸粉无数。
可放在这个时代,就成了乡野村夫、粗鄙不堪、面似锅底……
程处弼完全继承了他老爹程咬金的基因,五大三粗相貌粗豪,比房俊还不如。
所以一进醉仙楼的大门,大堂里的莺莺燕燕红粉佳人一窝蜂的嬉笑着招呼杜荷这个小白脸,对面相粗犷的程处弼和笑容憨厚的房俊却是爱搭不理。
房俊和程处弼家里管得比较严,很少踏足这样的风月场所,人家可不认得你是什么宰相家的少爷、国公家的公子……
人家杜荷既有显赫身份又是青楼常客,待遇可谓是天壤之别。
房俊和程处弼难免郁闷,房俊甚至想到,高阳公主看不上自己,莫非就是因为辩机是个小白脸而自己并不符合她的审美观?
恰在此时,一声讥笑传入众人耳朵。
“想不到房二也会留恋此等风月场?呵呵,不过你可得备足了嫖资,人家杜二靠脸就可以会账,似你这等粗人,怕是姐姐们过夜的价钱要翻倍了……”
大堂里先是一静,接着哄堂大笑。
那些姐儿却一边掩口笑着,一边拿眼睛偷偷去瞄房俊。
能被齐王殿下出言讥讽的人,又怎么会是一般人?就是不知道这个黑黑的小子到底是那位大人的公子,瞧着长相虽然周正,但是也太黑了点,不过这身板倒是结实,熄了灯滚到床上持久力想必不错……
房俊皱眉,循声望去。
一抬头,就见到二楼楼梯尽处,站着一群少年,皆是衣衫华丽、趾高气扬。
老子正想着怎么找茬呢,这是哪个亲爱的见到哥瞌睡就送上枕头?
话说房俊为啥变了主意跟着程处弼、杜荷出来?
目的很单纯,就是要自污名声!
古代不是很注重名声吗?名声不是都可以当信用卡刷吗?
那行,哥们儿本来名声就不怎么样,再把仅余的一点儿彻底败坏了,就不信英明神武的李二陛下愿意把闺女嫁给一个小流氓!
这趟出来,就是要逛窑子、再顺带着找茬打一架!不仅如此,还要把事情闹大,闹得满长安城人尽皆知。
所谓破坏容易建设难,想要修身养望不容易,自污名声还不简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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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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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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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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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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