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尸小能手宋茜完成了任务,也是心满意足的擦了擦手,而后一脚将木郎君的尸体踢飞。
“理解不了这人的脑回路,敢跑到咱们身旁来打探消息,这人究竟是对自己的实力自信到了什么程度啊?”
宋玄道:“江湖中有句话,叫做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估计此人就是如此想的。”
叶孤城呵呵了两声,“这道理本没错,但江湖中知道的人多了,这道理也就成了错的。
行走江湖,经验很重要,但也不能迷信经验。若不能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正确判断,只依靠过往的经验来处理事情,只会把自己送上绝路!”xǐυmь.℃òm
宋茜似有所悟,点头道:“如此说来,这木郎君死的倒也不冤。咱们三人,怎么看我都是最容易下手的,结果他好死不死的选了个最厉害的,也是佩服!”
宋玄和叶孤城对视了一眼。
得了吧。
那木郎君就是把我们两个全都选一遍,也轮不到你。
大气运加身,你以为是开玩笑呢。
......
江湖中最近发生了很多事。
除了玄衣卫重新制定江湖秩序规则外,如今最被人津津乐道的大事,便是东海白衣人的故事。
最近一个多月,这位东海白衣人从东海而起,一路杀到了中原,所过之处,江湖群雄无一是其对手,颇有横扫南宋武林的架势。
而最新的消息,则是白衣人驾临西域,约战白驼山庄之主,老毒物欧阳锋。
这等高手决战,自然是武林中的盛事,数不清的江湖中人纷纷动身,从南宋各地向着西域赶去,只为一睹为快。
此次交战之地,并不是华山,白衣人将位置选在了终南山。
得知交战地点后,宋玄下意识的皱了皱眉。
因为他初来南宋时,最初的打算,便是在终南山苦修数年,白衣人专门将地点选在此处,莫非也是有什么打算?
一连走了数日,几人方才来到终南山外围。
这片区域,情况很复杂。
终南山方圆千里范围内,聚集着不少部落族群,虽名义上是大周子民,但实则各自为政,朝廷的统治力,早已辐射不到这里。
也因此,这里的族群之间,时常发生大规模的械斗。
比如一路走来,宋玄几人已经不止一次看到,蒙古和金人两个大型族群互相厮杀,动辄就是上万人的大规模打斗,那架势和战争也差不多了。
“真是乱啊!”宋茜感慨了一声。
叶孤城呵呵了两声,“这些族群,当初也只是慑于大周的强大选择了归顺,骨子里是不服的。
朝廷若是一直保持强势,他们或许还能老实些,但这些年,朝廷对地方的掌控力度逐年下降,这些族群名义上还是部落,但实则和小型国度也没啥区别了。
他们之间,会为了土地,为了水源,为了人口,为了牛羊而发生战斗,当地知府对此更是睁只眼闭只眼。
对南宋的地方官员来说,只要这些部落族群不打出直接造反的旗号,官府巴不得他们互相拼杀多死一些。
收不上税的人,在官府眼中,从来都不算是人!”
宋玄嗯了一声,并没有多说什么。
若是换做华夏历史上的南宋时代,如今正是蒙古族开始崛起之时,之后的蒙古人在成吉思汗的带领下横扫一切,成为横扫欧亚大陆的恐怖势力。
但在这个武道大世界,这些所谓的族群争端,什么成吉思汗铁木真,压根就无人在意。
就算是叶孤城说起各族间的争斗,也只是用个乱字来形容,谁也没有把这些小族群当回事。
没办法,武道世界,个人的武力值,才是决定天下大势的决定性力量。
这个世界的真正决策权,从来都是掌握在最顶尖的那一批大宗师手里。
纵然是天子,名义上是天下之主,但本质上,也只不过是维护大宗师利益的代言人罢了。
地方上的小打小闹,帝都那些大宗师压根就不在乎。
真若是闹大了,随便一尊大宗师出马,随手就可覆灭。
......
终南山下,可以看到,有蒙古人和金人在互相拼杀,将山脚堵得严严实实的,血腥而又混乱。
四周,不少武林中人,一个个抱着兵器在看戏,有些人更是直接开盘下注,赌双方之间的输赢。
“开盘了开盘了!”
“我押蒙古鞑子赢,这些人骑射水平要超过女真野人。”
“我押女真野人,这群家伙在山野老林里单凭肉身之力就能生撕虎豹,若是被近身,鞑子应该不是对手。”
看着四周乱哄哄的场景,宋茜低声问道:“哥,要管管吗?”
宋玄反问道:“怎么管?”
玄衣卫虽权力大,但主要针对的是江湖武者和官场中人,像这种地方族群之间的争端,他们是向来不插手的。
这些,都是地方官府的事情,或者说,是朝廷里那些文官需要决策之事。
若是事事都需要他玄衣卫来操心,那还要朝廷干什么,直接把玄衣卫衙门改成朝廷得了。
宋茜指了指远处正在交战的双方,可以看到,一些下了注的武林中人,为了不让自己押注的那一方输,有些人已经换了衣服混进了战场中厮杀。
“哥,这算不算是武林中人残害百姓?应该属于咱们玄衣卫的管辖范畴了吧?”
宋玄摇了摇头,“我玄衣卫保护的,是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
他指了指那些正在火拼厮杀的两族人马,“你觉得这些人,哪个是良善之辈?哪个是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
宋茜看了一眼那些把金人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蒙古人,再看看那些浑身浴血,手撕鞑子的女真野人,也是无语的叹了口气。
“不来南宋是真不知道,地方上已经乱成了这个样。
我知道大周很大,治理起来不容易,可看到如此景象,我还是想说一句,
朝廷那些官老爷们,可真是废物!”
说着,她嘴唇动了动,又补充了一句,“天子,更是废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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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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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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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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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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