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勋的马车很大,足够两个人并排坐在里面,不至于拥挤。
由书童牵马,魂一骑马跟在后面,一个小团体呼呼啦啦向城里走去。
兴元府不是个很大的城镇,至少与北周的其他重镇没办法比,但这里的百姓似乎都很富足,而且很幸福。
每个人脸上的表情不是对生活的颓废,而是欣欣向荣,有着阳光般的朝气。
马车的四个角有铃铛,不是很响,但是很清脆,有点像百灵鸟的叫声,叮叮当当的很有韵味。
马车行驶得很稳,这也与兴元的道路修缮有关系。
中间小小的空地上有一张小桌子,上面有青梅,有茶水,有温热的木头正在燃烧,不一会儿的功夫,茶水开了,魏勋亲自拿起来给苏澈倒茶。
“多谢魏老。”
“呵呵呵,不必言谢,倒是老夫想谢谢你,谢谢你肯跟老夫回家。”
“这是何意?”
“因为你若是去了,老夫那宝贝孙女就不会缠着我喽。”
苏澈还是没明白。
难道说魏勋的孙女是个母老虎,必须得有人陪着?
这种女人若是收到后宫当中,还不得闹翻了天啊。
苏澈突然有种想远离魏家的感觉。
城门口的卫兵见魏勋的马车过来,纷纷成两侧站好行礼,所有路过的百姓也全部停下脚步,对马车驻足观看。
苏澈透过车马窗帘的小缝隙可以看到,每个百姓的脸上没有丝毫对魏勋的厌恶,只有满脸虔诚地希望这位老人可以多活几年,而他们可以真正的享享福。
百姓对于幸福的理解很简单,他们不需要家财万贯,不需要锦衣玉食。
只求自己饿了有饭吃,冷了有衣穿,老人的身体健健康康,孩子们快快乐乐长大。
不希望孩子有出息,成人即可。
就是这样小小的要求,放眼整个北周却只有兴元府可以做到。
所以这里的每个百姓都很感谢魏家,更感谢这个魏家家主。
这是朝廷的失败,更是官员的腐败,所以苏澈才一心想要把这些东西拨乱反正。
兴元府远远没有京城以及金陵繁华,城池很小,街边的商贩也很少,但叫卖声可是不低。
有需要的百姓就上街买点东西,不需要的就随便看看,每个人的腰包里都鼓鼓的,很是阔绰。
好像这个城市就没有穷人。
能把一座城池建设成这个样子,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苏澈问他。
“魏老,怎么我看百姓们都很富裕的,但好像没有什么像样的消费场所。”
“哈哈哈,那是自然的。这几年兴元府大熟,百姓的收成都很好,这腰包自然就鼓起来些。再说,我兴元府没有地主,都是农户自己的田地,没有人打压,自然就有人愿意多干活,多赚钱。”
“这里的商贩也没有黑心的,开的不管是驿馆、客栈、酒楼,都是本分做生意,价钱合理,环境舒适,百姓自给自足,又不用交税,所以你看到百姓富足的样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难怪呢,原来是不交税。但不交税,魏家怎么办?”
“我们魏家从来不是靠交税或者的,城门楼上那些卫兵也不需要我们来发军饷,小澈,老夫与你有着同样的心情,但我们的最终目标不一样。或者说,老夫的理想就是管好这样一座城,让这里的老百姓富裕起来,而你的心则是在于天下。”
“实话说,老夫年轻的时候也有过这样的想法,只是那太不现实了,得罪的人又太多,魏家不能成为众矢之的,所以只能偏安一隅。说到底,在老夫心中,还是家族大过一切。这也是老夫没办法放手一搏的原因。”
“魏家在这片土地上屹立快三百年了,一直都是名门望族,更是天下所有势力的中流砥柱,所以,你能理解老夫的心情吗?”
魏勋说得很是惆怅。
就好像他空有一腔抱负没办法施展的样子。
“魏老是想把这种感情寄托在我身上?”
“没错,老夫已经快要入土了,不过老夫很看好你,想帮助你完成梦想。”
“魏涛的事情老夫会派人解决掉,但不属于魏家范畴之内的事情,老夫就无法帮忙了,剩下的就要靠你自己,不过你放心,等你迎娶甜甜的时候,魏家就彻底和你捆绑在一起。”
“届时,我魏家的力量,将为你所用。”
苏澈有些愕然。
自己这趟过来本来是想搞点动静出来,逼迫魏图回家的,没想到阴差阳错之下竟然结识了魏勋,还要与迎娶他的闺女?
这世间的事情未免也太巧合了些吧。
不过,苏澈对魏勋的行为还是很感动的。
“多谢魏老先生的无私奉献,小子无以为报。”
“哈哈哈哈,回家,喝酒去!”
......
书童开始提速,马车叮叮当当回到魏府。
苏澈心思着,这么强势的名门望族,其府邸怎么也得比颐和园大吧?
结果到地方一看,险些惊掉下巴。
只见魏府两个烫金的匾额十分气派,但这间院子难道真的是魏勋的家?
简简单单的围墙,简简单单的小院子,简简单单的水井,简简单单的陋室。
甚至室内只有一间,简简单单的床榻和一张餐桌。
苏澈问道:“魏老,凭您的身份,为何会住这样的房子?”
“哈哈哈哈,就知道你会这么问。”
魏勋大大方方地带着苏澈坐下,书童过来奉茶。
魏勋说道:“其实这是我家后门,围墙的外面才是魏府,只不过老夫不喜欢吵闹的环境,所以才执意住在这里,以前这里是看门小厮住的。”
“难怪,魏老这份心性,真是值得晚辈学习。”
“呵呵呵,年轻人难免浮躁了些,喜欢花花世界,灯红酒绿都是很正常的。若你的年龄能做出与老夫同样的事情,那才是怪事。”
魏勋回家的消息很快传播出去,没多一会儿就有家族子弟前来奉茶。
这也是老规矩了,门外排着很多人,有六七十高龄的,也有十几岁的孩子,最让苏澈眼前一亮的,应该是蹦蹦跳跳跑进来,毫无顾忌的魏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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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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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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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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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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