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年早早就醒了,轻轻的拍醒林莞,催促着她穿衣服。
林莞睡眼朦胧,看了看天色还早,连忙问道:“起来这么早干啥,你要出摊吗?”
“不出摊,今天回门。”
一听‘回门’二字,林莞一屁股做了起来,连忙开始穿衣服,还不停的数落自己,“你看我这记性,今天第三天了,按照习俗应该回门,我都给忘干净了。”
看着林莞着急的样子,江年忍不住笑着安慰:
“不着忙,咱们起的早,等收拾好了再走,八点之前到就行,之前答应过姥爷,要去那里看看,姥爷除了喜欢吃扣肉,还喜欢什么东西?到了县城,得买点讨喜的东西才行。”江年说道。
“姥爷喜欢上了一些小玩意,比如说翡翠玉石,珠串把件之类的,我看你可以买一两样投其所好,不过你可要小心了,姥爷喜欢这些东西,更喜欢和人讨论,你要是不懂的话,可能会适得其反。”
一听这话,江年心里顿时就笑了。
这不是撞到自己老本行上了吗?
上一世,江年发家的第一桶金,就是从文玩开始的。
最开始是卖文玩核桃,上山找两个品相相同的,转手就卖880,后来他觉得这样赚钱太慢,又玩起了藏传文玩三大块,赚钱就跟抢钱一样,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说到文玩,那自己就是祖师爷,后来多少同行跟风效仿,全部都发家致富了。
不过这个年代,还没有文玩这个概念,大多称呼这些东西为“玩意儿”,有的人手里盘手串,有的人潘核桃,有的人甚至手里会盘两个铁球。
主要就是一个玩,还没有人炒作,无论是翡翠玉石,还是松石老玉,价格都非常亲民,甚至摆在大家上,人们肚兜懒得看一眼。
家家户户都为吃饭发愁,有几个会花钱买个小玩意?
也只有像林莞姥爷这样的家庭条件,才会注意这些玩意,江年心里已经乐开了花,要说字画书法这些东西他不太懂,不过翡翠玉石珠串把件还不是手拿把掐?
“行,我知道了,等一会儿到了城里,我转悠转悠去。”江年说道。哎
两人穿好衣服,洗漱完事儿,就开门走了出来。
父亲江大山和母亲汪红老早就起来,将回门要带的东西准备好,放在了门口。
一只大公鸡,是母亲汪红养的,本来是打算过年用的贡品,现在也被困翅膀和腿,另外还拿了两瓶罐头,一盒糕点,都是江年前段时间买回来孝敬他们的。
“哎呦,你们怎么穿的这个?”
一出门,母亲汪红看到二人的衣服,顿时就急了:“赶紧回去换了,回门虽然没有婚礼那天那么隆重,但是新郎娘子也一定要重视,穿回门衣服可以展现对新娘娘家人的敬爱和感恩之意。”
一听这话,江年和林莞都有些发怔。
“妈,咱啥时候有回门衣服?”
“哎呦,我都给你们准备好了,昨天晚上给你们放在炕上,你们没看见?”
江年和林莞面面相觑,林莞说道:“我看到了,我以为是普通的衣裳,就放起来了。”
“看见了就好,赶紧穿上,这是习俗。”母亲汪红再次催促。
既然有这个规矩,江年和林莞也不多说什么,回到屋子里,把衣服穿好,重新走了出来。
这回门的衣裳看起来很素,和下乡知青们穿的有些相像,充满了年代,从衣裳的针脚能够看出,这是母亲汪红一针一线做出来的。
“你看,我就说吧,这衣裳做的正合适,我这双眼睛,就跟那尺子一样。”眼瞅子自己做的衣裳,穿在江年和林莞身上如此合身,母亲汪红就笑得合不拢嘴,一边还对着父亲江大山吹嘘自己的真针线活。
江年心里却非常不是滋味儿。
两件衣裳,母亲不知道要熬多少个夜晚才能做的出来,随着母亲的年龄越来越大,眼睛也越来越不好,前世母亲的眼睛老早就看不见了。
“妈,你眼睛不好,以后就少做这些活了,咱们家衣服买得起。”江年说道。
“那哪成,平时穿的衣裳可以买,但是你们结婚用的,必须得是妈一针一线缝出来的,看到你们结婚穿上妈做的衣裳,妈这心里就高兴。”
“你妈最拿的出手的就是针线活,你要是不让她做,那不是要了她的老命吗?你就让她做吧,她做着心里高兴比什么都重要。”父亲江大山一边抽着烟,一边说道:“大公鸡、罐头和糕点都给你们准好了,你们到了县城,看看再买点什么吧。小莞,到家了,替我们给你爸妈问好。”
“好的爸,我会的。”林莞笑着点头。
都说农家公婆难相处。
可是林莞嫁过来之后,还真没感觉到公婆有多难相处,虽然生活习惯上有一些不同,思想上也有些出入,但是江年父母一直都是非常善解人意,事事总能替她着想,让她感觉十分亲近。
“妈,你这衣裳做的真好,等我回来,一定要跟你学这门手艺,回头江年的衣裳,我给他做。另外,我想在孩子出生之后,穿上的第一身衣裳,就是我给他们缝制的。”林莞说道。
一听这话,母亲汪红得眼睛笑成了月牙,连连点头同意,“那敢情好,你只要肯学,妈就把所有的本事都交给你,绝不藏私。”
母亲汪红看着林莞,越看心里越觉得满意。
林莞的性格好是众所周知的,不过汪红心里难免会想,林莞会不会原形毕露。毕竟,当初唐婉莹想要进江家门的时候,也表现的谦卑有礼,善解人意。
不过这几天的相处,让母亲汪红更加确定了林莞的人品。
虽然是新媳妇,但是林莞从来不以此推脱干活,虽然自己不会干,每次都笨笨的,但是都学的非常热认真,也没有富贵人家的公主病。
这样的媳妇上哪找?
“好了,赶紧出门吧,路上小心一些,晚上回来别太晚了。”江大山说道。
“知道了爸。”
回了一句,江年拎着大公鸡,装进了麻袋,另外将罐头和糕点小心翼翼的摆放好,路上颠簸,如果不好好摆放,容易坏。
天蒙蒙亮,还隐约之间能看到月色,江年赶着驴车,带着媳妇踏上了回门的路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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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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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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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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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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