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孩子们是未来,他们的命运此时就全部交在了林莞手中,这是一个艰巨且富有使命的事情,当林莞答应下来的那一刻,这一躬她就配得上。
“林莞啊,我代替全村老少感谢你呀,孩子们的未来有希望了。”冯德宽真诚的说道。
此时的农村,有知识,有见识的人不多,冯德宽算得上是一个,曾经跟随着队伍打仗,认识了不少有知识有文化的人,知道知识的力量,更知道知识能够改变命运。
他们这一代人基本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开始他不希望下一代也像他们一样。
如今的中国经济改革,一切欣欣向荣,未来也一定更加美好,而这些孩子没有知识怎么行,拿什么去建设祖国?
“徳宽叔,你快别这样,教书育人是我喜欢做的事情,您这也算是圆了我的一个梦。”林莞说道。
冯德宽紧紧抓住林莞的手,就差老泪纵横了。
“行了行了,这是好事儿,理应高兴,赶紧坐下来喝酒,好好庆祝一下。”江大山催促说道。
对于这事儿,他心里也深表赞同。
他一辈子大字不识一个,知道没有知识遇到事情有多难,正所谓知识改变命运,这是积德行善的好事儿。
而在母亲汪红的心里却没有这么大的格局观,在她看来,林莞能在村里当老师,每个月拿十块钱的收入,是一笔不错的收入,持续、稳定,对于家庭生活条件肯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再则,就像冯德宽说的那样,林莞从小娇生惯养,从来没有干过农活,虽然嫁过来了,但是还真能忍心让她去田地里受苦受累去?
就算林莞自己愿意,只怕自己的那个疼老婆的儿子也不愿意,最大的可能就是让林莞在家养尊处优,这对庄稼人来说,绝对是不能接受的。
他们家能接受,也得让村里人说三道四。
现在好了。
林莞有工作,有固定的工资,不用受苦受累,就算不下地里干活,这村里面扯老婆舍的也说不出来啥。
......
江家不知道的是。
此时唐婉莹家,汪红和刘春兰坐在炕上,围着一盆南瓜籽一边津津有味的磕着,一边眉飞色舞的聊着。
“太不要脸了,这还没结婚呢,就住进人家去了,果然是个小浪蹄子,一点都不懂得自尊自爱,我刘春兰也算是见多识广,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不要脸的人。”
“我早就跟你说过她不是什么好东西,是好东西能抢自己闺蜜的男人?”
“世道真的变了,这要是搁头几年,还不给她抓进牢里去判刑?”
“说的不就是吗?估计就是仗着自己家有背景,有恃无恐呗,也就是能你能忍,要是我肯定冲进老江家里,把她拖出来游街。”
听到是刘春兰这话,王兰心里有苦难言,心想着,你以为我不想,人家现在难惹了握着我女儿的把柄呢,要是真这么做了,到时候丢脸的还不是我们唐家?
“哎,随他们去吧,反正丢脸又不丢我们的脸,我就不信,这么堂而皇之的住进人家家里,村里的老少爷们会都看不见,背地里肯定都她小骚货。”
“谁说不是呢,这种小浪蹄子,村里的老娘们都得把自己家的汉子看住了,不然说不准就被这小狐狸精勾引去了。”刘春兰一脸鄙夷的说着。
“要我说不能让她这么舒坦,明个我得挨家挨户的说道说道她去是,看她以后还怎么做人。”
一听这话,王兰眼前一亮。
“那敢情好啊,你要是能把她赶出村子就更好了,过年我就送你一只大公鸡,就是院子里打鸣最响亮的那个,怎么样?”
刘春兰瞬间就兴奋了,两眼放光。
“哎呦,那只大公鸡可肥,得有十六斤吧。”
这年头,鸡都是家里的宝贝,家家户户养鸡都是养母鸡下蛋吃,公鸡很少有人养,一般养来都是过年的时候杀了供奉先祖用的。
这一只大公鸡可不少钱,正常花钱买,少说也得十二块去钱。
想到这里李春兰顿时一拍胸脯,满口应了下来,“成,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明天我就让她脸上挂不住哭着喊着回娘家去。”
听到刘春兰的保证,王兰心里乐开了花。
这个刘春兰扯老婆舌有一套,啥事儿一到她嘴里,一准就变味,人言可畏,口水能够淹死人,再加上林莞脸皮薄,肯定受不住。
到时候,说不定还会跟江家退婚呢。
那她女儿唐婉莹不是又有机会了吗?
现在的将江年可跟以前的江年不一样,挣钱如流水,家里每天好吃好喝,跟过年一样,她心里是越想越后悔。
要是知道江年这么优秀,当初怎么可能那么不留情面得大闹婚礼现场,早就拼了命的撮合他们在一起了。
不过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现在最主要的,还是林莞在中间隔着,只要把林莞搞走,江年还不是自己闺女的?
两人坐着聊了一会,眼瞅着天色已经晚了,刘春兰这才下地,慢悠悠的离开,离开的时候,还不忘记往鸡栅栏里看一眼。
直到刘春兰出了院子,唐婉莹这才捂着肚子从里屋走出来。
她地脸色依旧难看,嘴唇都发白,腹部隐隐作痛,搅的她一点胃口都没有,疼得忍不住了,只能吃止痛药。
“哎呦,你怎么还出来了,有什么事儿你跟我说就成。”王兰连忙上前扶住,将唐婉莹扶上了炕,“上炕要小心一些,可别撑开了伤口,到时候发炎可就麻烦了。”
“妈,你跟她说那个干啥?她向来是个占便宜的,你说把公鸡给她,明天村子里林莞的流言蜚语肯定满天飞,人家没搞咱们,咱们干嘛做的这么?”
“你这傻丫头。”在唐婉莹的额头上猛戳了一下,王兰恨铁不成钢的说道:“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那小浪蹄子要是不走,你还能有机会?”
“瞅你回来之后那个样子,从你看他的眼神,我就知道你这心里是有他了,我这当妈的,不帮你,还有谁能帮你?”
“再说了,流言蜚语怎么了,她抢你男人不是真的?她没结婚就住进人家去了这不是真的?村里老少爷们又不眼瞎,还用别人说吗?”
“反正,这事儿你就别管了,安心的养你的伤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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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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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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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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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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