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张勇胜梁爱萍>(三百四十四)白芷萱遇到陈丽
  张建雄叹息道:“人家怎么做是人家的事,咱们只要尽到本分就好了。现在咱家也挺好的,你突然弄了这么大一笔钱,生活不用愁了。听说秋月家也发了点小财,你俩运气可真够好的。”

  吴秋月笑道:“我什么都不懂的,全托阿胜的福。我家那个罐子大一些,就是被我哥小时候弄碎了盖子,否则还能多卖点。听萍姐说那罐子在省城好几家古玩行抢呢,都想弄个盖子配上。”

  张勇胜瘪瘪嘴道:“这种东西全世界就没几件,要找到盖子可就难了。这些玩古玩的一个个贪心得不得了,早晚会被这盖子给坑了。”

  吴秋月点点头道:“萍姐也这么说,她玩这个就是见好就收。省城那帮人却很下血本,使劲往里砸钱,一招不慎满盘皆输。”

  陪张建雄夫妇聊了一会儿天,吴秋月就返回梁爱萍那边了。夫妇俩对梁爱萍的印象大为改观,觉得这个女人比他以前脑子中的完全不同了。他们和梁爱萍相处的时间不短,万万想不到她会变化这么大。

  张勇胜经过与父母商量后,决定第二天就请白芷萱到家里来。这事他得尽快处理,万万拖不得,避免夜长梦多。想着白芷萱还在家里等消息,张勇胜当即回了个电话,确定了下午过来见家长的事。

  第二天一大早,张家就忙碌了起来。因为白芷萱下午要过来,韩爱华和张勇胜到菜市场买了一大堆的菜,准备弄一桌像样的家宴。张建雄也打扮起来,为了儿子的面子,把自己捯饬得仪表堂堂的。

  一家三口简简单单的吃了午饭,张勇胜留父母在家里做准备,自己步行去了一中。白芷萱为了见公婆也是拼了,把所有的冬装都摆到了床上,一件一件的试穿,非得选一件最合适的不可。

  张勇胜觉得没必要,劝说道:“差不多得了,我们家小门小户的,没那么多讲究。要不你就穿那件旗袍把,我觉得挺好的。”

  白芷萱摇摇头道:“不行,那件旗袍太高调了,会喧兵夺主的。今天是第一次见你爸妈,必须给他们留个好印象。我要选一件既能体现我的漂亮,又显得低调温婉的,得仔细考虑一下。”

  张勇胜有些无语,见面吃个饭而已,哪来那么多讲究。他拿白芷萱没有办法,只好由着她慢慢折腾。反正时间充足得很,只要晚饭前赶过去就行了。他溜达着到了客厅,一边喝茶,一边拨通了金凯的电话。

  对副县长胡一波调查已经差不多了,虽然没找到什么黑材料,但有价值的消息还是不少的。张勇胜掏出记录本,一条一条的说给金凯听。尤其是云山企业破产重组的事,让金凯非常有兴趣。

  张勇胜脑子里灵光乍现,把自己和梁爱萍商量插手农机厂重组的事告诉了给他。这事需要的资金和资源都不少,而且会与胡一波发生冲突。如果把云山首富的金家拉上,几方共担风险,成功几率要大得多。

  两人在电话里简短的交流意见后,决定可以推动这次合作。如果农机厂要出售资产,金家能够先一步拿到,对他家的好处也是很大的。他家以矿山起家,在机械方面的需求不低,很有互补性。

  和金凯打完电话回来,白芷萱已经挑选好了服装,正在梳妆台上化妆打扮。她对着镜子细细的描眉,精神高度的专注。张勇胜有些哭笑不得,觉得她搞得太正式了,让他都莫名的紧张起来。

  白芷萱在自己庞大的衣柜和储藏室里选了半天,最后还是选了一身加厚的旗袍。这身旗袍颜色没有大红大紫,而是水绿色的缎子面,上面梅花的图案,显得秀雅温婉,又带着几分年轻活泼。

  外罩的貂裘也没有选择纯白的那么高调,而是深色的搭配,显得比较庄重。再加上她放弃了红色高跟鞋,穿的是低跟的加厚皮鞋,让自己的姿态更谦逊。这与她一贯傲娇的风格大不相同,让张勇胜感到很新奇。

  看着白芷萱穿着打扮完毕,张勇胜笑道:“你这么打扮也太费事了,要我说随便套个呢子大衣就行,不用这么夸张。你还是时尚人士呢,见家长穿这个,看起来显得老气,显得过于庄重。”琇書蛧

  白芷萱一边戴着首饰,一边道:“你不懂,老人家就喜欢这样的风格。我要是把时尚界的那套拿出来,你爸妈肯定以为我轻佻。穿得太随便也不行,显得不太重视这次家宴,老人家会不高兴的。”

  张勇胜摇摇头,笑道:“你太多虑了,我爸妈随和得很,没有那么多破规矩。况且就你这几千块一件的呢子大衣,谁能说你随便?”

  对于穿着打扮,白芷萱一如既往的固执,在她的坚持下费了一两个钟头才打扮完毕。为了让张勇胜和自己能搭配起来,她又给他弄了一套黑色的呢子大衣,脖子上裹上围巾,给人的感觉成熟不少。

  张勇胜有些无语,但也不好拒绝,只能由着白芷萱折腾。两人弄到了下午四点过,才出门乘车前往货运站家属区。一路上白芷萱显得紧张无比,张勇胜反而异常淡定,不断说话宽解她的情绪。

  在家属院外下车后打发走司机,张勇胜和白芷萱手挽手往院子里走。刚进院子就见到附近单元楼中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她穿着白色的羽绒服,围着白色的围巾,在陈旧的楼宇中显得颇为亮眼。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一中的学霸校花陈丽。张勇胜一看就尴尬了,想慢两步错开。谁知白芷萱却加快了两步,拉着他迎了上去。双方走了没几步便碰在了一起,彼此互相看着,气氛变得有些尴尬。

  张勇胜摸了摸鼻子,尬笑着招呼道:“陈丽,这都快吃晚饭了,你还出去啊?”

  陈丽脸色不太好,肤色显得有些苍白,她的语气也很冷:“本来想去你家的,正好你来了,我直接给你吧。”说完从挎包里拿出一卷试题递到张勇胜手里,然后头也不回就想往楼上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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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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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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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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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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