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杏心里想着,既然余家的要求那么多,他们的卖家若真是自个猜的世家贵族,那大概率就不是只在咱们县城卖了。
若是去别处卖,还是保鲜的问题。余家只要求他们家把瓜运到县城,若是卖到别处路途远,那就得用冰。沈杏立马询问张小山冰的价钱,心里约莫有了些底。
晚上,沈杏按在现代做事的习惯,把明天要谈判可能涉及到的问题,自家的优势等等捋了一遍,仔细想了想大致有些把握了才休息。
第二天清早,张小山早早地到了。
沈杏躺在床上左翻右翻的睡不着,索性起身,将橱柜里她娘给她新做的一套浅蓝色束腰长裙拿出来穿上。
对着铜镜,梳理乌黑的长发,拿出张小山送她的红玉珠钗戴在发髻上,耳坠是之前张小山喝醉时塞给她的水滴耳坠。一番简单的梳妆打扮,沈杏出了屋子。
院子里的张小山正跟沈洵聊着天,一回头就瞧见了她。一时间时间静止了,眼里的她仿若一位穿着浅蓝色纱裙的仙子,带着浅浅的笑意,轻盈飘逸的向他缓缓走过来。
张小山看呆了,整个人一动不动地盯着她。
沈杏早瞧见他的表情了,“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平时没见我这么穿过吧,不会连人都不认识了吧?”不忘调侃他一句。
“哇,大妹,你这一装扮真不比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差,真好看。”沈洵绕着自家妹子左看看右看看,连连称赞。
“没不认识,就是第一回见你这么打扮,像仙女似的。”张小山脸涨得通红,目光此时才收回来无处安放。
以往沈杏都是上身短衣下面穿长裤,也多以灰色,青色布料为主,这些也是买布的时候多考虑家中的男子。
不过自从沈家的日子渐渐变好,过年的时候季氏会给她做红色袄子穿,平时买布的时候就会多考虑自己闺女的喜好,比如沈杏身上的蓝色裙子。ωωω.χΙυΜЬ.Cǒm
今天突然穿上绣着小花的长裙,显得身量高挑清丽,使人眼前一亮,顿感平时的小丫头长成了美丽的少女。
当然,沈杏平时为了方便干活,头发也只简单扎一扎。哪会像今天这样,一头乌黑秀发飘逸柔软,仿佛丝带般顺滑亮泽。头上还梳了个圆髻,用红玉珠钗做配,虽简单但不失美丽可爱。
“我想今天跟你们一起去见见余家人,可又怕人家把我当成某些人的丫鬟,没法子只能简单拾掇自己一下了。”沈杏吐槽了一下之前孙大地主把她当成张小山丫鬟的事。
张小山耳根通红,不自在的摸了摸鼻子,心想这丫头咋还记着那事呢。不过看到沈杏头上戴着他送的发簪,还有装醉酒塞给她的耳坠,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洵哥,娘让你们吃过了再去镇上。”王月在灶房门口喊了一声沈洵。
“走吧,小山,在我家简单吃点。”沈洵招呼着张小山,张小山有点不舍得挪开目光,他想一直一直的这么看着沈杏。
一旁的沈杏听到吃饭立马响应。昨晚上太“用功”,早就饿了。季氏和沈吉富看着自家大闺女这么一装扮,也不顾张小山在,直夸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漂亮。
三人吃过饭就驾着马车来了镇上,张小山先去了玲珑客栈打了招呼,还是约在了茶馆包间说事。
到了茶馆,沈杏坐在沈洵旁边,沈洵向余家人介绍了沈杏的身份。余家人只点头算是认识了,并不把沈杏放在眼里。
“沈公子今天来是同意了我昨天提的要求?若是没问题了,我们今天就可以签契约。”说话的自称是余家管家。
沈杏仔细看了来人,约莫四十来岁的年纪,蓄一撮小胡子,人很是精神,腰间挂一玉佩,拇指上戴一玉扳指。
沈杏想起之前那位豪情万丈的腿瘸少年也送过一枚玉扳指给她。这样的装扮,一点也不像是管家的打扮。
“是这样的。”沈杏来了,沈洵就有了底气,本能的看一眼沈杏,“余管事,您提的要求太苛刻了,一万个甜瓜都是这个标准,我们需要耗费不少的精力,所以价钱嘛要提一提。”
“噢?提价?那要提多少?”余管事捋了捋自己的小胡子,一听这个眉头一挑。
“我们按照您提的要求来,但甜瓜要一百文一个的价钱。”沈洵报出价钱的时候,极度的不自信,声音明显下了下去。其实他自己也觉得一百文确实太贵了。
余管事哈哈大笑了起来,“我这买的莫不是个金瓜?一百文?你知道一百文可以买多少猪肉,买多少瓜果了?”
“您说的也没错,一百文的价钱确实不低。不过不说这整个大基,就说咱们这从南到北方圆百里就没有人种出这清香爽口,汁多囊甜的蜜瓜。咱沈家种出来了那就是独一份,这价钱自然高了。”
“更何况您提的要求,确实太高了。”沈洵也不含糊,亮出自家的优势。
“独一份不假,但价钱离谱了,有价无市也是没用的啊。”余管事说话慢吞吞,并不着急。但面上的神色很淡然,这神情显然对这笔买卖不敢兴趣了。
张小山接过话茬,“您来找我们不还是想做成这笔买卖,之前您也松口说价钱好说。那您说个价,大家商量着看看。”
“这样吧,我能主动来县城谈这笔买卖,确实是带着诚意来的。我也亮出我们余家的底牌,最多出到五十文。”
“据我们了解你们之前给胡家最高也没超过四十文,给郭家就更低了,没超过三十五文。因为我们提的要求高,所以给出五十文已经是天价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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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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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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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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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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