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在殡仪馆的那些年林之中>第三百四十九章 智力缺陷
  刘忠阳脸上的黑气终于散了,他叫的十分来劲,听在我耳朵里,却觉得聒噪的很。

  “闭嘴!”

  我大叫着,有些失控。

  可能是觉得我对他构不成什么威胁了,刘忠阳竟然没生气,只是破天荒说起了自己的故事。

  “林之中,你知道倒插门女婿吗,你知道这样的人会多被人瞧不起吗?”

  “我没兴趣知道。”此刻,我满心都是夏伊岚的安危,哪里顾得上护法天刘忠阳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故事,只是厉声回道,“你以为我们死了,你就能赢吗,刘忠阳,你不过是他人门前狗,永远也赢不了!”

  “对,你说的没错。”刘忠阳冷哼一声,气的满脸通红,却还是缓和了下来,“我确实从来都没赢过,所有人都觉得我刘忠阳是招手既来,挥手便去的小人,可你知道,没钱寸步难行的道理么?”

  钱,又是一个钱字。

  这个世界上所有人似乎都在告诉我,没钱,生活就会很痛苦很压抑,这叫现实。

  可是呢,我拥有自己的生活,挣着我自己的六千块,虽然奔波劳累,但我很快乐。

  相比之下,白志新这些世外高人也好,刘忠阳这种走狗杂碎也罢,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挣了很多钱,他们就会快乐吗?

  我敢说,那些不为人知的夜晚,白志新一个人坐在众恩堂里,摸着自己一身伤口,想起之前因为闭关而不在小白身边那些年的遗憾。

  他也不会快乐。

  他家里很富裕,干上这一行从不是因为钱字,可却也因为这行,挣了不少钱。

  相比之下,身为妹控宗师的他,不会快乐。

  再说说刘忠阳,他这位大名鼎鼎的圣马真护法阳,会快乐吗?

  看着眼前,双眼通红几乎疯癫的男人。

  他胡子拉碴,眼眶发黑,中气不足,垂死之相,全靠真祖吊着命。

  他也不会快乐。

  可有趣的是,只要我去抨击他们这些人因为钱而不择手段时,他们就会居高临下,说我不懂,说我没体验过真正的现实。

  到底什么是现实,是没苦硬吃,没福硬享?

  还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什么时候,现实成为这些人专有名词了?

  一旦他们因为挣钱而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甚至伤害别人时,他们就会说,这就是现实。

  当然,我说的不是白志新,甚至都不是刘忠阳,而是这个世界。

  见我没有说话的意思,刘忠阳似乎松了口气。

  大概是压抑了太久,他戴着面具过活,忘记了怎么摘。

  所以他活的人不人鬼不鬼,去当护法阳黄贺的走狗,甚至叫刘忠阳。

  但是有些话,他没法说。

  和黄贺不能说,和身边下属不能说,和真徒也不能说。

  唯独我,这样一个死对头,要置他于死地的收池人,可以说。

  所以,在这死城医院地下室的房间之中,刘忠阳有些故事,不吐不快。

  “我家里条件不好,和刘牧他姐谈恋爱的时候,受了多少冷眼嘲笑,所有人都觉得刘若琳瞎了眼才看上我,说我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你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滋味吗!”

  原来,刘忠阳以前不叫这个名字,他姓齐,叫齐东旭……

  “东旭,你一定会有出息的,妈相信你,你别怪刘家,那不是他们的错……”

  江南,这座富有传奇色彩的城市,四季如春,风景如画,是古往今来多少诗人垂涎之地,甚至会倾尽满腹才华为其美名。

  可是,就在这样一个叫外地人心神往之的城市中,某家医院里,却也有着同贫寒北方一般无二的生死离别,众叛亲离。

  齐东旭跪在病榻之前,眼泪无声留出。

  他紧紧握着自己老母亲的褶皱手掌,上面满是老茧沟壑,似乎在诉说着,老人生前的沧桑……

  我,叫齐东旭,一个平平无奇的废物,母亲去世的那一年,我二十六岁。

  不同于其他人,我是个异类,小的时候因为一场高烧,我在尚未学会说话的年纪,烧坏了脑袋,成为了一个智商永远停留白痴阶段的傻子。

  医院的大夫说我这辈子都只能这样了,如果我还能恢复智力,那就是菩萨开眼,是奇迹中的奇迹,是天上突然掉下了金子……总而言之,是不可能的。

  我爸带着我去了很多医院检查,甚至还去了市里的三甲医院,就是想让那些冰冷的机器张口说话,说我不是傻子,说我还有的救。

  可是,越高级的科技越是无情。

  我没救了,这辈子都没救了。

  所以,我爸信了他们,尽管高昂的检查费用已经让这个家支离破碎,他还是为我和我妈丢下了一千块钱,从此销声匿迹,再也没有了消息。

  你觉得我会因为这一千块钱感谢他么?

  放屁,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的抛妻弃子,如果有机会再让我见到他,我会杀了他,毫不犹豫。

  只可惜,当时的这些,我全想不到……

  我小小的脑壳里天真无比,它在告诉我,我的爸爸去外地打工了,只要我个子超过了家里门框上的红线,他就回来了。

  那条红线好高好高,似乎是我爸爸的身高,却也是我这辈子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所以,爸爸永远都回不来。

  当时的我甚至还以为,这些都怪我,怪我没有好好吃饭,怪我没有乖乖长大,所以爸爸生气了,不回来了。

  不过,我的悲伤很短,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却很长,长到我每天都在想,天为什么是蓝的,地为什么是黑的,妈妈为什么出门一天就能拿回来八十块钱,我的裤子鞋子为什么永远不合身……

  后来我用了很久才明白,妈妈出去打工了,虽然我们生活在南方,可我的家境并不富裕。

  外面车水马龙,大街小巷都在创新发展,唯独我家,迟迟没有动作。

  妈妈做过的工作很多,在我年幼时,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妈妈拿回来了一百五十块钱。

  她兴高采烈,像是吃到了美味的草莓一样,和我说她今天去别人家做菜了。

  我问她做什么菜。

  她说是一户有钱人家,招工人去家里做菜。

  起初,她身边全都是男工,那位老板也不会看上她,但是听到老板说做菜一天一百五,妈妈眼神亮了,大叫着自己只要一百二。

  于是,在周围质疑声不断的情况下,妈妈说着我可以,上了老板的车,拿到了钱。

  本来,应该是一百二的,可老板问了妈妈的家庭情况,又看到了妈妈能在那么多男人的否定中不被动摇,似乎有些尊敬妈妈,就给了她一百五。

  他们还约好了,下次还叫妈妈去。

  有了这份工作,妈妈挣的多了,我有了好吃的草莓,日子也一天天熬了过去。

  一眨眼,我到了上学的年纪,妈妈带着我东奔西走,想为我找一所好学校。

  可是,那些学校不收我,他们说,他们学校没法收一个有智力缺陷的孩子。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回家的路上,我问过妈妈,什么是智力缺陷。

  她没说话,脸色有些难堪。

  夕阳下,她的影子打在地上,被拉的很长很长,相比之下,妈妈显得又瘦又小,好像一阵风就能把她吹跑。

  我记得,她的肩膀很单薄,因为常年干体力活的缘故,还有些驼背,似乎抗不了什么东西了。

  但是,她扛下了我们的家。

  妈妈擦了擦眼角,像是在对我说,也像是在自言自语。

  她说我不是傻子,我不比别人差,只要我们努力生活,一定可以找到一所愿意接纳我的学校。

  她死都不要让我去上残障学校,那是她最后的倔强。

  终于,妈妈的努力感动了天老爷。

  我去了一所正常的小学,那里愿意接纳我。

  妈妈很开心,比之前第一次拿到一百五十块钱还要开心的多。

  开学前夕,她整理着我的红领巾,叮嘱我上学了一定要好好和别的同学相处,好好学习,还说我不会比别人差。

  我嘿嘿笑着告诉妈妈,我一点都不傻,隔壁家的大黄狗尿尿还得抬起一条腿呢,我都不用抬。

  听到我的话,妈妈好像没那么开心了。

  她送我去上了学,站在校门口捂着嘴冲我招手。

  我回头看着她。

  人群中,妈妈还是那样瘦弱,比起其他叔叔阿姨,妈妈更显小了,脸上亮晶晶的,好像挂了很多会发光的珠子。

  我鼓励自己,想着终于要上学了,一定要和同学们好好相处,要学习,报效祖国,孝顺妈妈。

  其实,同学们对我很好,没像妈妈说的那样欺负我。

  他们觉得我衣服不合身,帮我改衣服,虽然撕碎了,但他们是出于好心,也不是故意的。

  还有些时候,他们的球掉到下水道了,让我去帮忙捡,他们在后面抓着我,没抓住,搞的我也掉了下去,那不是他们信任我才让我去捡球么。Χiυmъ.cοΜ

  也怪我,最后也没捡到球。

  每一次,妈妈听到我说这些都会哭,眼泪止不住的掉。

  我甚至都想不明白,妈妈为什么哭,怎么就不能笑笑呢。

  记忆力,妈妈笑起来很好看,但记忆之外,妈妈的笑容越来越少。都让我记不清我上次看到妈妈笑是什么时候了。

  我本以为我一辈子都可以天真无邪的活着,快快乐乐的。

  但是这次,天老爷真的开眼了。

  那些“善良随和”的同学们在一次嬉戏打闹间推了我,脑袋撞上石块,流了很多血,却也让我在一瞬间,拥有了清晰完整的思维。

  我突然愤怒至极,大吵大叫,倾诉着自己的委屈。

  过去的日子他们没少欺负我,现在我全都明白了。

  原来,我叫齐东旭,是一个被父亲抛弃了的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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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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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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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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