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在殡仪馆的那些年林之中>第三百三十三章 圣马长存
  天空,对三十二这样的类人蛾来说,就跟自己家一样。

  她翅膀煽动飞快,带着我缓缓下降,落在地面上。

  如此乌漆麻黑,我这个在奉北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甚至都分不清这是哪里,只能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用微弱光亮照耀着周围。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小街。

  这街道很长很长,一眼看不到头,两侧黑漆漆的,也看不出路两旁的店面,只能瞧见道边两侧有些东西被风吹起,无声纷飞。

  我带着三十二向前走着,因为四周静的可怕,这会除了我们的脚步声,什么都听不见。

  “啪嗒……啪嗒……”

  气氛逐渐诡异起来,我和三十二相顾无言,只能继续前进。

  离得近了,我终于看清道边被吹起的东西是什么了。

  那玩应白色黄色都有,毫无重量,稀稀疏疏,竟是一玫玫纸钱。

  我低头捡起一个,仔细看了眼,这纸钱边缘焦黑,是从火堆里吹出来的。

  那是不是说明,这附近有葬礼之类的?

  正好,我抓两个倒霉蛋,骑着去找刘忠阳,省心省力。

  “老林,前面有火光。”

  我顺着三十二的提醒向前望去,果不其然,道路尽头有忽明忽暗的火光,随风飘摇不定。

  “走,咱们去看看怎么回事。”

  说着,我和三十二加快脚步,向着火光追寻而去。

  一路上,路两旁的装饰逐渐清晰起来,却和我印象中的奉北大相径庭,反而像是四五十年前的建筑。

  我用眼角余光扫了一眼,却定格在其中一家猪肉店里。

  因为没有光亮,我的可视范围太小,猪肉店里忽明忽暗,看不真切,但是那一排排锃亮反光的挂钩,我看的清清楚楚,越往里,挂钩越多,上面貌似还挂着一扇扇肉排。

  我下意识把手机手电筒照向了猪肉店,视野清晰开阔了不少。

  带血的案板,随手丢在地上的菜刀,一旁上锈的绞肉机,还有几小堆飞着苍蝇的碎肉散发着恶臭难闻的血腥气……

  我倒吸一口凉气,这才看清,那挂钩上挂着的,根本就是不是什么肉排。

  那肉的形状大小,还有细长双腿,分别是一个个死去多时的死尸。

  我刚要张嘴,却感觉一阵凉风袭来,不由得全身一颤,下意识翻滚躲避。

  只听“咣当”一声,猪肉店飞出来的挂钩重重砸在我刚才所站之处。

  瞧那样子,这猪肉店里的脏东西想要我的命。

  要是之前被封住了道行与记忆的我,这会可能都吓尿了。

  可如今,我道行记忆全都解除,收池人三个字深深刻在我魂魄之上,怎么可能因为这点小事害怕。

  我撇了撇嘴,右手使劲一甩,深蓝马鞭出现在手中,被我直直抽在了刚才的挂钩上。

  钢制的挂钩坚硬无比,却被我一道深蓝马鞭抽了个稀碎。

  猪肉店里传来一声震喘,虽然我听不清,但我十分肯定,那不是一个人能发出的动静。

  听上去……更像是猪嚎。

  果不其然,一道身影从猪肉店深处缓缓走了出来,弯下身,从地上捡起了一把侵染着血浆的开骨刀,与我和三十二对视着。

  只见这人,青面獠牙,大腹便便,一思不挂的上半身锃亮反光,系着围裙,上面是一道道抓痕血迹。

  他顶着一个猪脑袋,上面稀稀疏疏,没几根毛发,一只手拎着开骨刀,一只手在自己的腥臭血红的猪嘴里扣着什么。

  好半晌,他随口一吐,从嘴里吐出一块手指骨,并舒服的打了个嗝。

  好家伙,这活脱脱一猪八戒转世啊。

  好端端的猪肉店,不卖猪肉换人肉了,屠宰师傅也变成了猪。

  这叫什么,这就叫倒反天罡!

  “就一个,交给我吧,三十二,你帮我镇场子!”

  三十二点了点头,向后退了两步。

  很明显,她对我很放心,也看出了这位猪八戒的本事没有我们高,所以毫不担心。

  我呵呵一笑,拎着深蓝马鞭上前一步。

  那猪八戒真就和没脑子一样,摸了一把自己那又大又肥的肚子,开骨刀被他轮了一圈,指向我,嗓音粗旷,口吐人言道:“你就是护法天大人盯上的臭小子?不错不错,肥瘦相间,爷爷我先给你剁了,回头整个四菜一汤,给护法天大人送过去!”

  说罢,猪八戒吭哧吭哧的小跑过来,开骨刀一刀劈下,直指我面门。

  我冷哼一声,不闪不躲,手中深蓝马鞭横着抽起,与猪八戒开骨刀撞在一块,带出一片火花,甚至还发出了金属音。

  这回,我动了。

  趁着深蓝马鞭尚未弹回,我侧身绕着猪八戒跑了一圈,他回手砍我,被我从他腋下躲过。

  他继续挣扎着砍我,次次刀尖离我不过几厘米,却被我轻而易举躲开,围绕旋转。

  终于,在围着猪八戒绕了十来圈后,我深蓝马鞭狠狠一拽,地上松懈的一圈圈马鞭猛地绷紧,勒进皮肤,疼的猪八戒发出了一声杀猪般的哀嚎。

  这还没完,我高高跳起,骑在猪八戒后背上,手中深蓝马鞭的鞭把被我狠狠扎紧了猪八戒的后背上。

  他发出一声刺耳尖锐的惨叫,扑通一下栽倒在地上,狠命的扑腾着,就跟被打捞上岸的鱼一样。

  我呵呵一笑,捡起掉落在一旁的开骨刀,架在这肥头大耳的脖子上,骂道:“给我闭嘴,你再叫,我剁了你脑袋做麻辣猪头!”

  这声恐吓很有效果,猪八戒耳朵一耷拉,不叫了,甚至连挣扎都不挣扎了。

  “现在,我问,你答,多说一个字废话,我就卸你半斤猪肉!”

  猪八戒点了点头,没敢吱声。

  我对三十二招了招手,示意她搞定了,又对猪八戒问道:“这是哪里?去第一人民医院怎么走?”

  “这条街没名字,路两旁都是妖,去第一人民医院得从这条街走到头,再拐几条马路就到了。”

  “你带我俩去,不,不对,你背着我俩去!”琇書蛧

  “啊?”猪八戒的肥斗大耳晃了晃,似乎是在摇头,“好汉饶命啊,老猪日益操劳,在这肉铺干了好几十年了,腰肌酸软,背不了这么多人,不过好汉身边这妞长的挺不错的,只背她一个的话,老猪还能努努力……哎呦,好汉,好汉,有话好好说,真疼!”

  我气笑了,这哥们还真是照着猪八戒使劲啊,就算打不过我们,也不耽误他动歪心思。

  不过,我还在这呢,咋可能让他yy三十二,便没让他继续说下去,一把揪住了他那肥耳朵,使劲的薅,没让他把话说完。

  “老林,你让他背着你就行,我能飞,不影响。”

  我嘿嘿一笑,低头对那猪八戒笑道:“瞧见没,我们三十二看不上你,赶紧给我起来,背着我赶路,再耍一丁点花心眼,我剁了你!”

  他还挺听话,吭哧了半天,好不容易从地上爬了起来。

  我毫不犹豫,跳到他后背上,用开骨刀使劲拍了一下他的猪屁股,还像模像样的喊了一声“驾”。

  不得不说,胯下这家伙脚力惊人,背着我走路也是稳稳当当,如履平地,速度丝毫不慢。

  一路上,我朝着路边两侧的店铺望去,确实与胯下老猪的形容如出一辙。

  那些黑暗之中,时不时就会有闪着红光的双眼睁开,死死地瞪着我。

  可能是看见我降伏了老猪,他们没出来讨不自在,只是躲在各自店铺中,用眼神杀我。

  我没在意,干脆就不去看他们了。

  过了十几分钟,脚下黄白纸钱越来越多,前方火光也逐渐明亮了起来。

  离得近了,我看的真切,这里一左一右有两个大火堆,之前在远处看,火光缭绕,通红通红的。

  现在离得近,这火光竟然变了颜色,呈现出一股诡异绿色,且没有一丁点温度。

  我看的出来,这并不是阳间的火,反而是阴火,专门给小鬼照明方向用的。

  而现在,两堆阴火后面,是一个规模盛大的灵堂,两侧摆满花圈,上面分别写着:难忘手泽,永忆天伦,音容已杳,德泽犹存,精神不死,风范永存等诸如此类的话。

  再看花圈下,并排放了六个脸色惨白的纸人纸马,男女老少皆有,形象各有不同,却都是左手灵头幡,右手马鞭的统一配置。

  至于灵堂里面,漆黑一片,只能隐约看见有口棺材摆放在正中央,在如此诡异的气氛下,呈现出死一般的阴森。

  我意识到不太对劲,想让胯下的老猪停下。

  谁成想,这猪瞧见了灵堂,突然就跟变了个人一样,红润猪头一瞬间变得惨白,毫无血色与生机,眼珠通红,就连身上也透着一股腐尸的臭味。

  “真祖降世,圣马长存!”

  那猪头没来由的叫喊一声,双臂腋下紧紧夹着我双腿,带着我直往那火堆里撞。

  我知道事不好,抡起手中开骨刀,用力砍出,一左一右卸掉了这老猪的肩膀,在他带着我跳火堆的前一秒,使劲一蹬,弹了回来。

  至于那猪八戒,本来他就想自焚,又被我这一瞪,一个踉跄,没站住脚就跌进了火光里。

  一身猪膘猛地炸开,蹦的到处都是猪油,还有一块一块的碎肉,掉在地上,烧的起劲。

  与此同时,我突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原本周围店铺中那些毫无动作的脏东西,似乎都疯狂了起来。

  他们眼神中红光更盛,一个个就跟中了邪一样,从店铺中爬了出来,口中齐声高呼:“真祖降世,圣马长存!”

  下一刻,这帮家伙不约而同,蜂拥而上,冲我和三十二狂奔而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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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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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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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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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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