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在殡仪馆的那些年林之中>第三百二十二章 恶魔爪牙
  “这只药虫帮你挡灾,救了你一命,林之中,你命不该绝。”

  维基神父这句话,让我想起了之前夏伊岚那些动作,她用刀划开我手背,捶我胸口,后来又把这只大虫子强塞进我嘴里。

  当时我真挺怕的,还以为夏伊岚想弄死我,现在我才后知后觉,她在救我。

  如此危险的境地,又有曹涌德在旁边监视,她能做到这个份上,确实够可以的。

  换个角度,如果她在救我的过程中被曹涌德发现了,那后果不堪设想。ωωω.χΙυΜЬ.Cǒm

  我身体慢慢恢复,心里却累的不行,反正这会身边有那么多能人异士,也用不到我出头,索性坐在学校台阶上,有一口没一口的抽着烟。

  吐出的烟雾丝丝缕缕,透着一股灰黑色,显得死气沉沉。

  我似乎愣了会神。

  眼前来来往往经过了很多人,和我简单说了两句话,又离开了。

  小白很担心我,她不肯走。

  可时间太晚了,她在这,白志新和刘耀不放心,只能是跟着自己老哥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我似乎还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

  至于其他人,什么时候离开的,我不太清楚。

  我只知道,等我回过神来时,我身旁只有孙茂林和维基神父两个人。

  奉北的冬天真的很冷,就和人心一样,冰寒刺骨。

  坐了这么久,我浑身冰凉,双手有些麻木,却还是不想起来。

  理由很简单,我在想接下来的对策。

  我已经暴露了,圣马真会疯狂报复我,林虎一定会有危险,王潘明也得走,还有小白,跟在我身边绝对不安全。

  对了,还有董小宛,我始终不明白曹涌德为了董小宛为何能如此大费周章。

  刚才交手之际,他也说过一个名字,叫芊芊,那是他什么人?已经去世了吗?

  可是他们圣马真不是可以借用真祖力量实现自己的执念吗,曹涌德为何不做?

  心里越想越乱,脑袋越想越大。

  可有一点我是知道的,那就是接下来,我大概率是没有好果子吃了。

  “瞎寻思啥呢?之前听说你站不起来了,我一直想过来看看你,幸好,你是个纯爷们,真站起来了!”

  此刻是凌晨三点多,奉北一中已经没有其他人了。

  忙活完一切的孙茂林来到我身边,一屁股坐在台阶上。

  他是魂魄之体,冻不坏他。

  我俩面前,维基神父还没走,他似乎和孙茂林聊过了,现在想和我聊聊。

  我摇了摇头:“没啥大事,可是接下来,我举步维艰呐,老黑,你怎么还不回去,拖太久,你肉身扛得住吗?对了,那些白袍圣马真呢?”

  “我没事,终寿安那有大佬帮我看着肉身呢,还能多待一阵子,再说了,可彤她们已经回去了,这边什么情况她会替我说清楚的。”

  说到这里,孙茂林呵呵一笑:“至于圣马真嘛,这帮家伙兜里有不少钱,也算是促进酒店生意了,过一会我回哈市,天亮了坐火车来,护送这帮家伙分批去铁刹山,搞定以后,我就带着小明小一回终寿安。”

  孙茂林是五族总地马。

  可别小瞧这个官位,他拥有调动一切护法级以下野仙的权利,现在运送大批圣马真,他无异于是最好的人选。

  幸好有他在,王潘明和白袍圣马真这边,我不用担心了,接下来就是我自己的事。

  见我又愣起了神,维基神父抬头看了一眼,问道:“屋子里那孩子,怎么回事?”

  我一愣,这才想起来,周铭还在教室里呢。

  之前为了让他看见董小宛,我们给他开了眼。

  这回好了,他一动不动,成了今晚奉北一中的唯一观众。

  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就算他把今晚上所见所闻说出去了,也不会有人信的。

  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太扯了。

  “那是两起人命案的杀人凶手,不用管他。”我紧了紧身上衣服,转移话题道,“维基神父,这次谢谢你的救命之恩了。”

  我不傻,曹涌德借机偷袭我,那一下速度太快了,如果没有维基神父,我肯定饮恨西北。

  维基摇了摇头:“没关系,不过曹涌德有句话说的很对,我们没法保护你一世,咱们得研究一下后面怎么办。”

  我突然想起,这老爷子和孙茂林似乎都认识曹涌德,不由得有些好奇。

  “老黑,你们和曹涌德是不是认识啊,之前我听你们交流,总觉得你们和他很熟的样子。”

  “怎么说呢,如果说我们很熟,其实也几年没见过了,可要说我们不熟,他是怎么一步步从一个普通老头变成了护法阳黄贺的左膀右臂,我和维基神父几乎是见到了全过程。”

  “是啊,我记得那个时候,曹涌德是个成功的企业家、慈善家,任何人都无法对这样的人说出一个不字,直到……那件事的发生。”

  维基神父的话,像是一块名为“曾经”的拼图,补在拼盘最后一角上,拼凑出了一副陈旧到模糊的画面……

  东北,哈市。

  这座位于三省会之一的城市,一直有冰城和音乐之城的美誉,是华夏最浪漫的城市之一。

  站在哈市街头,经常能看见大量充斥着异国风情的美。

  那是曾经定居在这里的外国人建造的。

  或许,文化可以消失,人也可以离开,但这种极具特色的艺术建筑,只能永远留在哈市,彰显着它的美。

  曹涌德是土生土长的哈市人。

  他年纪轻轻跟着爸妈闯关东来到东北,后来便一直定居于此,赶着时代的尾巴,吃到了哈市最大一笔宏利之一,也就是旅游业。

  那个年代,华夏大力发展哈市,曹涌德看准机会,建立了第一个滑雪场,用漫山遍野的皑皑白雪为他赚取了一桶桶真金白银。

  起初,他的朋友们都笑话他,说一个滑雪场而已,谁家里附近没个雪山啥的。

  这种东西,不是典型等着赔钱呢么,怎么骗的了本地人?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曹涌德建造滑雪场从不为本地人,反而把注意力汇聚在了那些旅游的外地人身上。

  这些人非富即贵,络绎不绝,一位位一批批,让曹涌德成为了当地著名的企业家。

  后来,曹涌德认识了一个年轻自己很多的女孩,结婚了,还要了孩子。

  孩子的名字,叫曹芊芊。

  和任何故事的开头都差不多,曹涌德十分感激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相比起其他人,他是幸福的,所以他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回馈这个社会。

  曹涌德每年都会拿出自己一半收入去做慈善,救助山区贫困儿童,广捐香火,装修教堂。

  也是在这个过程中,他与维基神父和孙茂林相识,成了不错的朋友。

  那个时候,维基在哈市成立了救赎会分会,至于孙茂林,他已经独挑大梁,成为了哈市有名的阴阳先生。

  两个不同信仰的人在哈市可以相处的格外融洽,孙茂林的终寿安总是有些上好茶叶,每次都会请维基神父过来喝。

  更有些时候,维基神父会带着曹涌德来。

  相比起其他客户,曹涌德是一个十分特殊的人。

  记忆力,他一直是笑呵呵的,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困难可以难得倒他。

  哪怕别人用一把碎玻璃扎他的肉,他也不会生气,反而从兜里掏出糖果,反送对方。

  这样的人,孙茂林和维基自然是高看他几眼,也愿意尽心尽力,帮他家调理风水,还送了他女儿一个保命玉镯子。

  按理来说,曹涌德这种人是应该有好报的。

  我们不能祈求老天爷让所有做了坏事的人遭报应,但是我们都想让一直在做好事的人活的轻松点,别那么累。

  只可惜,曹涌德命中终有一劫,注定了他会丧妻丧女。

  那也是一个雪夜,曹涌德在外应酬,打了电话说晚一点回家。

  他妻女住在滑雪场的酒店中,因为平日太过亲民,又加上风雪太大,她俩便帮着工作人员出去收拾东西。

  一个落魄汉子饥寒交迫,倒在了某片树林中。

  曹芊芊收拾装备,随身携带的玉镯子突然崩裂,她吓了一跳。

  她母亲很是纳闷,但和曹涌德不同,这俩人是坚定的无神论者,没想那么多。

  工作人员想起白天有人说自己的球掉进树林中,便想趁着收工前去看看,能不能找回。

  落魄汉子听到了响声,用自己最后一丝力气踢飞了脚边的球。

  于是,工作人员发现了汉子,他慌不择路,跑回滑雪场道上把这件事告诉了正在研究玉镯子为什么会突然炸裂的曹家妻女。

  二人本着乐善好施的原则,带人去把落魄汉子从冰天雪地中救了出来。

  傍晚,工作人员都下了班,落魄汉子醒来,曹家妻女好心,给他找了衣服,请他吃饭。

  可她们哪知道,正是她们的善良害了她们。

  那汉子正被通缉悬赏,他无路可走,差点冻死在哈市的某片树林,正巧被曹家妻女所救。

  他本没起歹心,但听得曹家妻女嘀咕镯子碎了,他眼光毒辣,知道那镯子价值不菲,这才露出了恶魔爪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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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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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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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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