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辆白色富康车开走后,我也往回走。
半路,摸进了一家五金商店。
虽说我开锁的技术差了点,捅咕了一会儿,还是打开了后门的铁栅栏。
十分钟后,我拎着两个印着机电设备的帆布兜子出来了。
里面装着几个轴承、两盒水龙头、门把手、门锁、开关插座、五金工具,还有几沓劳保白线手套。
临出去的时候,扔在柜台上200块钱。
我也不知道够不够,估计差不多。
今天的这种行为,属于越界。
没办法,我也不想干[飞活],可大过年的都不营业,只能出此下策。
回到宾馆以后。
我把床下的皮包拿了出来,把金条分别装进劳保手套里。
两个帆布兜子底部铺上些手套,再把装了金条的手套放在上面。
一个兜子里放了30根。
盖上几沓手套,再把那些轴承什么的都放了进去。
最后,又把那本《青铜时代》也放进了其中一个兜子,估计这几天是没时间看了。
特意没拉严兜子的拉锁。
能让同行一眼看清楚才好,这样就没人惦记了。
折腾完这些,已经两点多了,麻溜睡觉。
第二天吃完早餐,我们出了宾馆。
昨晚出宾馆的时候,我已经踩过点儿了,有家发廊营业,离这儿不远。
听了一路的鞭炮声,还有二十几米,老疙瘩反应过来了,转身刚要跑,被我一把薅住了头发。
“哪儿跑?”
“小武哥,你是我亲哥,我真不能剃,真的……标志,这是我标志……”
“标志个叽霸,鸡窝似的,麻溜给我进去!”
就这样,他被我和唐大脑按在了椅子上。
发廊不大。
四把椅子,只有一个理发师。
小伙子长了双细长的眼睛,梳了条简简单单的马尾巴,扭动着柔软的腰,笑着说:“这么早,要重新烫吗?”
我大手一挥,“理个炮子头!”
他有些懵,我这才想起人家听不懂,连忙改口:“寸头!”
很快,一个眉清目秀利利索索的小伙子,出现在了大镜子里。
我和唐大脑袋都惊讶地看着他,异口同声道:“漂亮,这他妈多干净!”
不是假话。
老疙瘩长的不错,化上妆,准和大姑娘似的。
又洗了次头,吹风机吹干,这货捂着脑袋差点没哭出来。
理发师送我们出门,扶着门框“娇滴滴”喊:“我叫托尼,欢迎再次光临……”
我总觉得理发时,他那小眼神一直朝我飘呀飘的,吓得我赶快走。
老疙瘩在后面哭咧咧地喊:“慢点儿,贼冷,凉嗖嗖的!”
我和大脑袋哈哈大笑。
回到宾馆,拎起其中一个兜子,唐大脑袋呲牙裂嘴,“这他妈也太沉了!”
藏好那三十万,我给老疙瘩揣了一千块钱。
三个人下楼,把他俩房间退了,又把他俩送上了出租车。
我告诉司机9点53的火车,开快点儿,不然来不及了。
车走了,我在附近找银行,想回头把那三十万存上,可一家开门的都没有。
随后去逛了逛附近商场,买了双森达皮鞋、金利来的白衬衣和一套深灰色方格毛呢的杉杉西装。
最后还咬牙买了件宾奴的皮大衣。
这些全下来,足足花掉了我上万块钱,从来没有过的奢侈,甚至让我有了一点负罪感。
回宾馆后冲了个澡,琢磨起这三十万怎么处理。
思来想去,不能随身带着。
于是从床下拿出皮包,来到了卫生间。
爬上洗手台,怼开天棚上的维修口,仔细看,并没有漏水维修过的迹象。
这才把皮包塞了进去。
如果维修过,这里就不会安全。
因为漏水这事儿最头疼,一次漏,接下来就会没完没了。
只要近期没有状况,再回来取走就行了!
盖好维修口,跳下洗手台,清除了一切痕迹。
洗了洗手,蒙头大睡。
迷迷糊糊的还接了个电话。
那俩二货紧赶慢赶终于上火车了,一切顺利。
又做那个噩梦了,被外面响成片的鞭炮声惊醒,一身大汗。
望着漆黑的窗外,好半天没想起来自己身在何处。
洗漱完毕,里里外外都换上了新衣服,把换下来的都塞进了先前那个编制袋子。
大哥大充电器缠好,揣进皮大衣的兜里。
吃完早餐,我退了房。
肥羊的那个空皮包,我扔在了一个路过的垃圾车上。
编织袋子扔进了一个垃圾箱。
可惜了我那件新羽绒服,可这个行业就是如此,轻手利脚才好办事,没人会心疼这些东西。
晚上九点,我又来到了[豪门夜总会]。
下出租车时,发现昨晚那辆白色捷达车,又出现在了路边。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狗配铃铛跑的欢!
我这一身上万的行套,刚走进夜总会大门,马上就跑过来一个小服务生,点头哈腰,一口一个老板。
两侧各站着一排美女,旗袍开叉间,修长白嫩的大腿直晃眼,齐刷刷躬身道:
“老板,晚上好,欢迎光临豪门夜总会!”
“老板,您是一位还是……”服务生在前面引路。
唰唰唰——
两旁美女的眼神都集中在了我身上。
不得不承认,这种感觉,贼爽!
“一位!”我说。
“坐包房还是……”
“大厅!”
“好好好,您这边走!”
大厅灯光迷离,满是暧昧的味道,我坐在了舞台斜对面的一个小卡座。
男歌手在唱屠洪刚的《霸王别姬》,激情四射。
乐队也十分卖力,鼓手光着膀子,吉他手长发飞扬。
果盘和一打啤酒刚刚上来,妈咪就带着十多个女孩过来了。
“老板晚上好!”女孩儿们花枝招展。
妈妈桑更是浓妆艳抹,肥大的屁股一扭,就坐在了我身边,“小哥哥一个人哪,真帅!咯咯咯——”
她母鸡下蛋般笑了起来,也不知道用的是什么香水,好大一股廉价胭脂味儿。
实话实说,我真是个好孩子,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场合。
表面镇静,心里难免有些小忐忑。
“小哥哥,看看这些姐妹,留下两个陪陪你?”
灯火五颜六色,晃得人看不清楚她们的具体模样,都挺好看。
我随手指了一个女孩儿,“就她吧!”
“可可,快,快过来!”
叫可可的女孩儿细腰轻摆,几步就坐在了我身边,温柔地靠在了我肩膀上。
“小哥哥开心的玩儿!有不满意的地方就喊我……”
说完,她带着女孩们走了。
舞台上的男歌手下去了,场子里安静了好多。
“哥,”可可柔声问我,“您贵姓?”
她几乎没有口音,听不出是哪里人。
“姓唐!”我说。
“唐哥,”她改口还真是快,又问:“就喝啤酒啊?”
我歪着头看她:“你不喜欢?”
此时我才发现,这个女孩竟然和张思洋有着五六分相似,不知道为什么,我随手一指,就指了她。
“唐哥喜欢,妹妹就喜欢!”说完,她拿起了一瓶递给我,随后又拿起一瓶,“干!”
我有些意外。
以前听人说,这种地方的小姐,都会变着花样要昂贵的洋酒。
女歌手上台了,音乐响起。
她在我耳边喊:“跳舞吗?”
我闻到了一股好闻的味道,甜腻腻的。
我说不跳,陪我坐会儿就行……
舞池里好多人在跳舞,估计没带老婆来的,一个个大腹便便,怀里都是花枝招展的小姐。
我问可可:“那边几个小子干嘛的?”
她望了望,“你说他们哪,看场子的,穿皮西服那个姓韩,都叫他韩五,我们叫他五哥……”
她不再往下说了。
我回头看,那双描画着蓝色眼影的大眼睛里,有了一丝丝的防备。
我呵呵一笑,岔开了话题,“这家夜总会好多年了吧?”
她说:“嗯,好像八九年了!”
“你来多久了?”
“半年!”
“……”
我拿起啤酒瓶,和她碰了一下,干了瓶中酒。
两个人越来越暧昧。
我抚摸着她光洁的大腿,说了几个小笑话,很快逗得她咯咯直笑。
“女人去参加化装舞会,她穿了双黑袜子,还带了一双黑手套,没穿衣服就下了车。”
“守门的人不让她进,说这是化装舞会,你装的是什么?”
“她劈开双腿,高举双手说:瞎吗?我是黑桃五!”
她扬起小拳头,一下下捶着我的胸口,娇滴滴道:“哥,你真坏!”
乐队下去了。
音响师放了一首十分温柔的乐曲,灯光一盏盏关闭。xǐυmь.℃òm
“走,跳舞去!”
她站了起来,拉着我的手。
舞池里人头攒动,但活动范围仅限于自己卡座附近。
最后一盏灯熄灭了,可可两只手环抱着我的腰,身体紧紧贴在了我的身上,胸前两团肉滚烫滚烫的。
我一只手摩挲着她的后背,心思却丝毫没在她身上。
许久,她的声音如梦呓般在我耳边响起:“哥,你个子好高,长的也好看……”
不得不说,谁都爱听奉承话。
这一曲好长,我挪动的两条腿都有些麻了。
乐曲渐弱,微弱的灯光缓缓亮起。
我见好多人的手,都在从舞伴的衣服里往出抽。
接下来,两个人的气氛越来越融洽。
“哥,咱俩去要个小包啊,我给你点儿好东西……”
鱼咬钩了!
“啥呀?”我装傻。
“走!”她咯咯笑着,拉起我就走。
她要了个小包房,这条走廊我太熟悉了,还和当年一模一样。
很快,服务生就把果盘和啤酒挪了过来,又送上来几个小碟儿,都是些瓜子、开心果和口香糖什么的。
服务生出去了。
她从裤兜里拿出了两颗粉色药片儿。
“一颗下去,最多半个小时,保你飘飘欲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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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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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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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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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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