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贼道小武唐大脑袋>第210章 周疯子
  转眼就到了三月中旬。

  京城2000年的春天姗姗来迟,漫天的黄沙又开始有了苗头。

  《周孝儒文书》的事情一直没有消息,也不知道是那货盗墓的躲了起来,还是货已经出了手。

  唐大脑袋一天天神出鬼没,一周至少五天不着家,不是和大头鬼混,就是去网吧上网,有时候还去夜场耍。

  穷人乍富,开始显露,不是好嘚瑟,又得找时间敲打敲打他了。

  我提过盛京的暖暖,说如果真想和她好,我可以和鬼爷说,就让她来京城。

  大脑袋说他提过,可那丫头左右而言他,看样子并不想来。

  老疙瘩彻底迷上了电脑,一天天胡子拉碴,不修边幅。

  他也总往外跑,还认识了一帮“同行”。

  这个“同行”可不是什么荣门中人,都是一些爱好电脑技术的,有中关村攒电脑的,也有一些大学生。

  这是正事,我很支持他。

  过了年以后,宁蕾就去上班了,公司叫恒基伟业。

  我留意了一下,还挺有名,是家大公司。

  这家公司在广播、电视、地铁以及公交车上的广告很多,演员濮存昕面带微笑,举着个像本子一样的电子设备说:呼机、手机、商务通,一个都不能少……

  宁蕾做的还是销售工作,据说公司员工人手一个。

  拿回来以后,我摆弄了好半天,原来就是个电子记事本,能存电话号码。

  或许是因为这个广告的原因,我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哥大”这个词再也没人叫了。

  当然了,也可能是因为新出来的设备越来越小,越来越便捷的原因。

  像我先前用的爱立信gh398,还有张思洋送我的摩托罗拉338c,个头就是越来越小巧了。

  大哥大的气势消失殆尽,就这么黯然退出了历史舞台,换了名字叫“手机”。

  我很怀念它,就像站在新世纪回首二十世纪。

  唐大脑袋他们三个每天早出晚归,都有自己的事情忙,只有我很清闲。

  每天早上,我习惯地带上布丁和虎子去跑步。

  宁蕾常常陪我,那俩货则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时趴耳边喊都不起来,还拿枕头砸我……

  我买了台yamaha的立式钢琴,就放在了书房里。

  书房里整面墙的书架,也快填满了。

  我还在附近一家琴行报了个钢琴班和唢呐班,每周都会各上一节课。

  唐大脑袋说我附庸风雅,我说你懂个屁!

  这货和姬老骚学坏了,说就懂我……

  白天,我多数时间在书房喝茶看书,累了就弹弹钢琴或者吹一会儿唢呐。

  蒲小帅抗议过,说唢呐声太响,常常有游客趴门缝往里瞅,以为家里在办丧事。

  我很郁闷,把他骂了出去。

  从雪城回来的那个早上,在机场吃早餐时,张思洋给我打过电话。

  她的声音沙哑、懒散,没有为我的不辞而别发火,更没有埋怨,只是叮嘱我路上小心,还说了声谢谢。

  这不像她。

  有时我也会想起她。

  好久没和她联系了,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我准备七月份去西藏,不想告诉她。

  大头帮我买的陆地巡洋舰lc100到了,柴油的,v8发动机,双油箱,其他配置我也不是很懂,皮实抗造就行。

  他说陆巡早就改名了,叫什么兰德酷路泽,我觉得不好听,没有陆巡霸气!

  现在我们已经有两辆车了。

  挺好,有事情出去的时候,基本不用抢车开了。

  事实上,就唐大脑袋爱显摆,基本上每次出去都开那台凯迪拉克。

  老疙瘩就很低调,大裤衩大汗衫,常常背着双肩包去挤地铁。

  马上就要清明了,我提前一天,一个人开车来到了河北的易县。

  第二天清晨。

  我拉了一车的鲜花和纸钱,来到了华龙皇家陵园。

  两位工作人员帮我都搬到了老佛爷的墓前。

  其实,如果按照东北丧葬习俗,只烧一周年和三周年,老佛爷今年是二周年,可以不烧。

  来之前,我还问了问后海几位老棋友。

  他们说二周年可以上坟,只是人们讲究吉利,都以单数来算,所以才有了一周年和三周年。

  满一周年时,去墓地烧纸祭奠叫“周年”或“烧周年”。

  第二个周年叫“大祥”,也要去墓地致祭。

  入乡随俗吧,毕竟老爷子是京城人,所以我就来了。

  我要来掃把,将墓地一圈清理了一遍,干活完有些奇怪,因为明显有祭祀过的痕迹。

  墓碑前有我去年来放的两瓶茅台酒,里面的酒已经空了,不知道是被人倒出来了,还是时间长都蒸发了。

  酒杯、香烟、烛台东倒西歪。

  可除了我这些东西,还有一瓶五粮液,和一条打开盒早已腐败霉变的中华烟。

  我问那两个工作人员,“有人来过?”

  其中一个老爷子说:“嗯,前年和去年的八月底,都来过一个老道士,一个人坐在墓前许久才走……”

  我再问,他也说不出什么来了。

  老道士?

  难道是老佛爷的朋友?

  心下狐疑,却也不再多想,摆放好鲜花,又在一旁的宝楼里烧了好多纸钱。

  两个工作人员走了。

  我站在墓碑前良久,直到正午,才开车离开。

  4月5日,晴,落日余晖。

  我正在家中院子里,一身大汗,大头来电话:

  “小武,疯子哥来了,过来喝酒!”ωωω.χΙυΜЬ.Cǒm

  “咋不提前说,我也好准备准备,来家里喝多好……”我说。

  “他都来半个月了,我也抓不着人影,今天才请上,疯子哥特意叮嘱我请你过来!”

  “老唐他俩不在家呀!”

  “那你就自己过来,改天去你家再介绍他们,就在长城饭店21层,六点半!”

  “嗯呐,知道了!”

  放下电话,竟然还有一点儿小紧张。

  或许是因为听过太多次“周疯子”的名字,又早就如雷贯耳。

  忘了问都有谁了,不知道张建军会不会来?

  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早。

  我给唐大脑袋打电话,如果他俩能去是最好的,俗话说得好,多个朋友多条路……

  “哪儿呢?”我问。

  这家伙气喘吁吁,“跑、跑步呢?”

  “操!”我骂了起来,这个时间跑步?糊弄鬼呢吧?

  “兴安周疯子来了,大头请客,能赶回来吗?”

  “不、不行,我在房山呢!”

  “行了,轻点儿嘚瑟,别马上风!”

  “艹!”他骂了起来:“你风了,我都不带风的……”

  马上风,是指由于某种不可描述的行为引起的意外性突然死亡,又叫“房事猝死”,中医称为“脱症”,民间又叫“大泄身”。

  挂了电话,我又给老疙瘩打了过去,结果他在密云呢!

  说是一帮朋友成立了一个什么联盟,大伙聚会烤全羊……

  这小日子,特么一个比一个滋润!

  奶奶的,都比自己忙!

  上楼冲了个澡,站在衣柜前又犯了难。

  最后,选了套浅灰色的单排扣西装,白衬衣,黑皮鞋。

  毕竟是第一次见面,太随便了不好。

  唐大脑袋开走了凯迪拉克,老疙瘩开走了那辆新陆巡,我只好打车了。

  也不错,低调!

  一个多小时以后,提前十分钟,我走进了长城饭店大堂。

  这不是我第一次来,上次还是跟踪徐明楼。

  即使不是第一次来,走进大堂以后,还是被那两尊洁白的仙女雕像,古色古香的中式凉亭所吸引。

  金黄色的凉亭攒顶,六根朱红柱子,展示了中国古建筑的美。

  整个酒店主色调都是红色,红色的地毯、红色的立柱,典雅、大气、不庸俗!

  坐电梯到了21层,一位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引领着我来到包房。

  她轻轻叩门,里面响起了大头的声音:“进!”

  女孩儿推开了门,微微弯腰引手道:“先生,请!”

  进门是会客区,再往里才是餐厅。

  巨大的圆形实木餐桌,中间摆放着好大一篮鲜花。

  眼神穿过那篮鲜花,一眼就看到了坐在主位的周东北,周疯子!

  虽然我没见过他,但知道肯定就是他。

  一是因为那是主位。

  二是九个人里面,这个人的气势最足!

  这就像月圆之夜的天空,尽管星星都很明亮,但没人敢与月亮争光芒!

  他的头发极短,似乎每一根都倔强地立着,腰挺得笔直,看年纪多说三十四五岁。

  那张波澜不惊的脸上,好浓的一双眉毛,大眼珠子炯炯有神。

  大头首先站了起来,“小武,快快快……”

  坐在周疯子身边的七哥也站了起来,“兄弟,来,给你介绍几位朋友……”

  随后起身的是小马哥和陈六指。

  我连忙快走几步,嘴里赔着礼:“抱歉,实在是抱歉,紧赶慢赶还是来晚了!”

  其他人也都站了起来。

  房间里一共九个人,我认识四个:大头、小马哥、杨七哥和陈六指。

  没有人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所有人都离开了桌子。

  这让我感觉非常舒服。

  要知道,自己的身份他们肯定都清楚,却还能有如此表现,不得不让我感动。

  “疯子,这就是我在京城的小老弟:小武,咋样,是不是比你精神?”七哥哈哈笑着。

  大头也说:“小武,这是疯子哥!”

  周疯子笑呵呵伸出了手,“小武兄弟,你好!”

  他的手掌温热、厚实,十分有力,握在一起后,又用力晃了两下。

  我说:“周大哥,久仰大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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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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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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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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