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感觉夏天生挺靠谱的,没想到也有如此坑的时候,大家只听说过坑爹的,头一回见到被爹坑的。
别说,还挺新鲜!
夏冬一脸一言难尽,他倒是不想去,但别说夏天祥是他二叔,就算村里一个普通村民,他作为生产队队长,也得跟着去啊。
再者,他若是不跟着去,这不着调的一家子若是在县城闹出点什么笑话来,丢的还不是三野屯的脸。
三野屯已经够出名了,夏冬如今就像低调!
等夏冬回家拿钱顺便让他媳妇收拾一口吃的的时候,得知他爹带着孙有明去找九老太爷喝酒去了。
夏冬这时候他特别想问问他娘:我不会是你们打哪捡的吧!
孙有明这厮自打两个月前冒上来,他爹对他那比对两个亲儿子还像亲的。
但天知道在这之前,一家老小从来没听说他爹提起过,他还有个过命交情的结拜兄弟。
一脸苦逼的夏冬带着夏天祥老两口,还把畏畏缩缩的夏刚也拽上车,加上一位村里赶车的车把式,一行人赶着爬犁往县城赶。
夏天祥家
苏桃这会儿也不负先前的幸灾乐祸,她看着哭着闹着要吃肉的儿子,对着夏招娣讨好一笑:“四姐,家里也没啥东西,要不咱们去大爷家凑合一口。”
夏招娣都懒得看这个又懒又馋还没眼力见儿的弟媳妇。
自家和大爷家啥关系不知道啊!
夏天生能让三个侄女、女婿去他家吃饭,那是“好人做到底”,当然,未必没有收买人心的意识,没看她大姐和大姐夫就差管他叫爹了嘛!
这要是会办事的,就应该做两个菜给大房送去,一句“劳烦大娘了”,这也就遮掩过去了。
这可好,居然因为不想做饭,居然还想拖家带口的去人家蹭吃蹭喝?
苏桃不要脸,她还要呢!
再说了,孙有明还在大爷家呢!
夏招娣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大宝他娘,我这当姑姐的好歹掏了三十块钱呢,咋滴,三十块钱还吃不起你家一顿饭!”
苏桃听到夏招娣这语气,有点不乐意了,她领个原本该是回娘家的,都被四个姑姐给耽搁了,还想让她做饭,做梦呢吧!
“四姐,你这钱也没给我啊!再说,刚子可是跟我说了,是因为我们家你才搭上了山子叔,否则你哪里来的钱。”
夏招娣一听这话,心里怒极反笑,这么些年她早就想明白了,幕后的主家看中的就是她嫁给了王铁柱,能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接近金顺心一家。
若不是她,李大山还是个抱着丁点金子就装富户的土鳖;她爹夏天祥也不过是个总幻想着荣华富贵,实则吃糠咽菜的二流子。
夏招娣懒得再在搭理苏桃,若不是早上就没吃饭,她如今实在没力气走回清溪村,她此时真是一刻都不想再留在这个家。
她自己去厨房,空空如也,果然她爹娘就没想留四个闺女吃饭,早就知道的事,也没什么可生气的。Χiυmъ.cοΜ
苏桃跟着来到厨房,见此发出一声呲笑,“娘啥样四姐还能不知道,粮食她要锁起来了,家里除了给小宝吃的一点大米,啥也没有。”
说完,苏桃对儿子道:“走吧,跟娘去姥姥家,你佬早就说了,要给你炖大肥肉!”
大宝拍着手,“去姥姥家,吃肉喽!”
苏桃对夏招娣假笑道:“四姐你有的时候锁门就行了,我带着钥匙呢!”
苏桃母子手拉着手往外走。
“儿子,姥姥好吧!”
“好,我每回去,姥姥都把好吃的给我留着。”
“哈哈,那得感谢你娘我,谁让我是你姥姥姥爷最喜欢的小闺女呢!这就叫做同人不同命!”
夏招娣听着苏桃这明讽暗讥,死死握着拳,同人不同命,可不就是嘛!
都是家里的小闺女,但苏桃上头三个哥哥,她上头却三个姐姐;苏桃是家里最小的,她下头却有一个比她只小一岁的弟弟;
明明王家给了二百块钱聘礼,但她出嫁时,娘俩却连身新衣裳都没给置办,她只带着一个旧包袱抱着两件旧衣服进了王家门,尤其是她前头有个用两辆马车拉假装的妯娌。
而在她刚出门子,苏桃娘家认准夏家有钱,要了八十块钱聘礼,不仅用五十块钱给闺女置办了四外八庄都体面的嫁妆,自家还落下三十块钱,里子面子都有了。
似乎谁都忘记了,那些钱,本来是她的。
夏招娣面无表情的从院子里拿起劈柴的斧头,进了厨房直接把碗柜上的锁砸开。
碗柜里不仅有炖肉、炖鸡,还有白面饺子和大米饭,显然都是她娘特意留下准备给自家男人、儿子、孙子加餐的,反正如今这个天气,放上十天半个月也不会坏。
夏招娣点了大灶,将这些吃的都放在锅叉(放在铁锅里蒸饭用的树叉)上。
女人若是自己都不心疼自己,还有谁会心疼!
夏招娣脑海里突然出现一个身影:挺拔健硕的身材,英俊的脸,哪怕右脸上那道疤痕先前看起来非常丑陋,但此时回想起来,却觉得这番疤痕让他更有男人味。
尤其是那傻傻一笑,简直能温暖到人的心里。
这一刻,夏招娣突然惊恐的认识到了自己的内心,她竟然对孙有明有好感,或者说喜欢。
她一个有夫之妇,居然喜欢上了一个才见过一次面,只知道彼此名字的陌生人!
夏招娣双手捂脸,不,这不对!
哪怕她并不爱王铁柱,她也不能有这样的想法,她还有孩子,她不能让她的孩子有个被称作“破鞋”、“荡妇”的娘。
但这种想法越是努力抗拒,越是不断地钻进夏招娣的脑子。
夏招娣从来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但不得不承认,孙有明是个非常吸引人的男人,尤其还是在她最孤单无助的时候出现在她眼前。
哪个女人心里没幻想过“白马王子”、“驾着七彩祥云的英雄”?
夏招娣也不例外。
这样的相遇就仿佛她年少时幻想过的“英雄救美”。
所以在不断的抗拒孙有明的同时,“孙有明对我是不是也一样有好感”的念头也在不断冒上来。
男欢女爱,从来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而被夏招娣惦记上的孙有明,此时,正坐在夏有才家的热炕上,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哪里还是什么憨厚模样,只有邪魅异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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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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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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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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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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