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第121章 酒醉放开心房的大姐
  晚上那么多顾客,王紫玉执意让秦晓歌安心休息,等晚上打烊的时候,还要亲自端来洗脚水,用自己的玉手给秦晓歌揉搓。

  摸着秦晓歌的大脚,王紫玉心里面悸动,感觉自己的心跳有些加速,砰砰地跳着,回忆起秦晓歌抱着她的那天,是那样的可靠。

  炒了几个拿手菜,端来五六瓶啤酒,刘柳酒量太浅,喝了几杯啤酒就回去睡觉了。

  王紫玉也没有吃菜,和秦晓歌灌了三瓶啤酒,眼神迷离,火辣辣地看着秦晓歌,“傻子,大姐漂亮吗?”

  喝醉酒的大姐终于放飞了自己,多年来的压抑此刻涌现了出来。玉手搭在秦晓歌的肩膀上,俏脸贴在他的鼻前,一股槐花味袭来。wWW.ΧìǔΜЬ.CǒΜ

  “漂亮!”

  秦晓歌有些心慌,要是清醒过来的大姐反应过来,会不会杀人灭口。

  “你看大姐的身子好看吗?”

  “大姐,你喝醉了,我扶你回去休息吧!”

  秦晓歌打算扶她到刘柳的房间。

  “傻子,你是不是喜欢大姐?大姐知道你经常偷偷地看我,是不是喜欢我?”

  呼吸如兰,带有一股酒香,脸上也不知道是醉酒留下的腮红,还是羞涩红晕难当,眼神迷离,俏脸一副可怜兮兮的惹人爱。

  “大姐,你肯定看错了,我对大姐你只要尊重和敬佩。”

  “傻子,一点也不傻,那你怎么偷看我?”伏在秦晓歌的怀里咯咯地笑着。

  “大姐,我什么时候偷看你了,要看我也是光明正大地看,你不能凭空地冤枉我。”

  “你要是想看,不要偷看,我给你看。”说完一把抱住秦晓歌,死活不放手。

  秦晓歌吓得推开了她,估计是压抑久了,这要是明天反应过来,还这么和她相处。

  “傻子,这些年我好苦,男人离开我,找了一个比我丑的女人,做生意又到处求人,六年了,我谁都靠不上,你知道所有都需要我一个人扛着,红雁掉到井里,我哭了一天一夜,王青为了请篾匠姜大师,牺牲自己的终身幸福,我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生活不易,没有钱我怎么养活她们,没有钱我连医红雁病的钱都拿不出来,要不是你,我早就撑不下去了,我好痛苦,我活得好累。”

  王紫玉又喝了一杯啤酒,放下酒杯死命的抱着秦晓歌,嚎啕大哭。

  秦晓歌听着她的心里话,原来大姐也是一个可怜没人疼的女人,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曾经的秦晓歌也是感同身受。

  无处安放的粗糙的手抱着她的玉背,轻柔的拍打着大姐。

  王紫玉再次感受着秦晓歌厚重的胸膛,是那样的可靠和安全,要不是他也许自己已经葬身火海,什么美貌,什么漂亮,矜持都化为枯焦的骸骨。

  酒醉让心房打开,也让她卸下面具,像一个女人一样渴望被自己喜欢并愿意用命来呵护自己的男人疼爱。

  主动的送上香吻。

  秦晓歌有些不敢相信,端庄成熟的大姐也会投怀送抱,献上丰韵的嘴唇。

  见秦晓歌有些躲闪,笑了笑,微笑的眼眶中是渴望被理解的泪水。

  半醉半醒中,王紫玉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禁忌的情感可女人也是需要依靠,这些年一直独行,没想到幸福的源头竟然是曾经傻乎乎的干弟弟,这是她痛苦中的希望和依靠,这会王紫玉终于明白红雁为什么不肯离开秦晓歌的那个乡村的家,因为那是秦晓歌的家,更是她活着的尊严和希望。

  “傻子,抱紧点,姐有些冷。”

  多年来枯寂的芳心被那一场差点要了自己命的大火给点燃了,牵引着秦晓歌的手伸进衣服里。

  秦晓歌却不愿意趁人之危,毕竟酒醉,什么事都会乱,秦晓歌是有底线的男人,要是让大姐醒来后发现秦晓歌趁着她酒醉占有了她的身子,自己在她眼里也不亚于禽兽两字。

  秦晓歌缩回了手。

  “大姐,我扶你上床吧!不能喝还要喝那么多,还要我一个病人照顾你。”

  秦晓歌越是推开她的手,大姐却是缠得更紧。

  “傻子,喜欢我就抱紧我,我好怕。”

  拉着秦晓歌的手伸进了衣服内。

  就在这时候,传来开门声,原来是刘柳要上厕所,估计是清醒了不少,看着秦晓歌扶着紫玉姐,“小柳姐姐,过来搭把手,我腿不方便,老板娘喝多了,我抱不动。”

  小柳点头,“等我一会,憋得急。”

  秦晓歌听着小柳淅淅沥沥的声音,等声音消失,果然刘柳红着脸过来,和秦晓歌一左一右搀扶着王紫玉来到床上。

  “其实老板娘的话刘柳都听到耳中,没想到老板娘喝酒后会把心中的苦楚一股脑的说出来,原来老板娘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还有秦晓歌,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保持理智,不占老板娘的一点便宜,虽然平时嘴花花的,可对自己,对老板娘都是规规矩矩的,顶多就是看机会摸摸自己的小手。”

  秦晓歌出来的时候,脸色滚烫,也不知道刘柳有没有听见什么?

  王紫玉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屋顶,心里面在拉扯,有些羞耻,又有些难受,原来秦晓歌真的是一个好弟弟,在这种情况下都不愿意唐突了自己,可他不知道,这是王紫玉愿意给他的。

  男人和女人之间都是感性的,女人在无助和绝望的时候更加容易让一个值得可靠的男人趁虚而入,几次的变故,让她压抑的情感无处安放,说不上纯爱,也不是感恩,只是不想自己空落落的,生活也不想没有盼头,那样平静如死水的生活让自己的情感很压抑,情绪很痛苦。

  由于秦晓歌的能力和手艺,还有不俗的见解,以及验证过的赚钱魅力,让她有种依赖感,看到她和红雁的卿卿我我,还有爱王青那火热的眼神,以及对刘柳的贴心,让她也患得患失。

  过了三天,秦晓歌一早谢绝了大姐要送自己去医院拆纱布的好心,独自骑着自行车来到医院。

  拆完纱布的秦晓歌经过花坛的时候,竟然看见了任晓婧坐在花坛上发呆,还是穿着病号服,头部的秀发有些卷曲,估计是被火温烫的,说不出的成熟,妩媚和漂亮。

  “任姐,敏敏呢?”

  看清楚是救自己和女人的年轻小伙秦晓歌,“你是过来拆线的吧,恢复得怎么样?”

  “我都好了,能蹦能跳了。”

  “对了,你救了我和敏敏,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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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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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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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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