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手艺人带着记忆搜索的天赋穿越了,单身四十年的秦晓歌穿越到了一名英俊的傻子身上,回到了1985年。
院子里,一位穿着破烂的十七岁少年正坐在竹凳上,专心地编织着手中的手工蚂蚱。
英俊的脸上还带有傻子的面相,可一双眼睛恢复了清明,在编织手中的蚂蚱的期间,梳理着原主秦晓歌的记忆。
身后传来一个甜美轻柔的声音。
“傻子,你都编织了两天的蚂蚱,都怪姐不好,可姐也没有办法!”
秦晓歌转过头,眼前这位白皙精致的俏脸上带着甜美的笑容,一双雾水氤氲的秋水美眸,泛着点点羞愧.....
一身的碎花连衣裙,还是特意穿给傻子看的。
裙摆下一双笔直的大长腿,在清晨的阳光照耀下肤白如雪。
纤细的腰肢盈盈一握,完美的腰臀勾勒出动人的曲线。
让穿越过来的秦晓歌惊为天人,清纯的面容,完美的身材,也不亚于甄宓在世。
除了漂亮之外,心地还特别善良,这些年照顾秦傻子,十几年如一日。
两人的友谊从童年开始,下乡的王青经常被村里面调皮的顽童欺负,是秦傻子一次次的护着,直到有次高烧烧坏了秦晓歌的脑袋。
“砍竹子弄得脸上都是泥土,让姐姐给你擦擦。”
王青俯下身子,用温热的毛巾仔细地在秦晓歌脸上擦拭。
衣领低垂,居高临下,无法避免地看到王青领口里的一抹雪白,这是秦晓歌看到的最美的春色。
见秦傻子眼睛眨都不眨,王青这才意识到走光,赶紧捂住衣领,白了秦傻子一眼,原本白皙的俏脸似乎因为羞惭,泛起了阵阵绯红,惹人遐想。
“秦傻子,你看啥呢?没想到你都傻子也不老实。”王青红着脸站了起来。
秦晓歌傻笑,“姐,你真美!”
竟然被傻子调戏,有些哭笑不得。
唉,王青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秦傻子,明天姐姐真的要走了,你不要像前天一样冒着雨偷偷地跟着我,要不是我刚好转头看见了你,你都不知道回家的路,昨天烧了一天,幸好家里面还有一粒退烧药。”
“能不走吗?姐!”
秦晓歌知道这不现实,要是不问这一声心里面肯定不甘心。
“姐,不能不走。”
王青呢喃着,眼泪像潮水一样涌了出来。
这让刚穿越过来的秦晓歌终于明白这姐弟情真的是浓烈,王青的心估计都拴在傻子的身上。
果然,还不等秦晓歌回应,一把抱住秦傻子按在胸前。
“秦傻子,大姐做生意欠了十万的巨款,要是一年后还不上就会坐牢;还有二姐,上次我回去发现她的身子垮了,去年冬天一不小心掉进冰冷的井水中,落下了病根,医生说她一辈子估计都无法生育,现在卧床静养,我还要回去照顾她。”
抱着秦傻子泣不成声。
“姐,你回去也只能照顾二姐,根本没有办法还大姐的十万巨款!”
秦晓歌再也顾不上装傻,担心地问道。
“实在不行,我就答应嫁给五十岁的老头,那个老头上周刚从港城回来,打算娶一个二十岁的少女,看中了我,前段时间登门,被我大姐给轰走了。要是我愿意嫁给他,他愿意替我们还这笔欠债,让我们拍电报给他。”
秦晓歌急了,自家的姐姐怎么能便宜一个快要半身入土的糟老头?
“青姐姐,我神志恢复了许多,这笔钱我来想办法,不会让你嫁给老头子背井离乡的。”
王青听到秦晓歌暖心的话,更是嚎啕大哭。
“我也不想嫁给那个色老头,可我更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大姐坐牢,傻子,我该怎么办?”
王青呜呜地哭着,梨花带雨,眼泪都滴落在秦傻子的脸上,滑落在嘴里。
秦晓歌见王青哭得泣不成声,心里面竟然代入到原主的情感中,让人生怜,惹人心疼。
这么多年寸步不离地照料傻子,即使是陌生的穿越者,都能感受到这个女人的心灵之美。
这样一个人美心美的姐姐,只能是嫁给自己,做自己的媳妇。
决不能让一朵刚绽放的花骨朵插在牛粪上。
“姐姐,给我十个月时间,我挣够十万元,送给你,千万不要毁了你的幸福。”
王青哭得更伤心了,“秦傻子,你有这个心姐就满足了,我也不想,可这就是目前唯一的办法,大姐这些年辛辛苦苦的照顾我们,我不能见死不救。”
王青哭得哽咽起来,让秦晓歌的心都碎了。
秦晓歌也有些急了,明明说的是实话,对方却认为自己是安慰她。
见秦傻子关心地看着自己,心里面有股暖流化开,一双湿润的美眸直直地盯着秦晓歌,里面的浓情蜜意就像春水一样翻涌成河。
“傻子,姐姐好看吗?”
秦晓歌没有任何犹豫,“好……看!”
秦晓歌还没有闭上嘴巴,王青红润樱桃已经贴到秦晓歌的嘴唇上。
一时之间,秦晓歌感觉灵魂都升华了,嘴里满是醉人的玉人清香,心里面莫名的燥热。
“秦傻子,估计你一辈子都不会尝到女人味,这是姐给你的,以后,你就把姐给忘记吧,姐做不到一辈子都照顾你,对不起!”
王青慌乱地整理凌乱的衣服,跑到房里,砰的一声,关上房门。m.χIùmЬ.CǒM
秦晓歌来到王青的房门外,“姐,我要是真的挣到十万元,你愿意嫁给我吗?”
屋里面的王青叹了一口气,“愿意!”
秦晓歌得到了想要的回答,心里面反而平静下来。
作为前世的顶级手艺人,最巅峰时候编织的竹编黄藤鸟笼,拍卖价就能达到34万,虽然来到这个年代,可自己的顶级手艺没有丢,这一世穿越过来,下面的小鸡鸡还没有被刁鹅偷袭坏掉,人生的乐趣才刚刚开始。
次日,秦晓歌还在睡梦中,王青来到秦晓歌的床前,看着棱角分明的英俊少年,忍不住用玉手轻轻地摸着脸庞。
一想到昨天差点把身子交给傻子,王青的脸一阵臊红,心脏也扑通扑通地跳着。
眼前这个傻子,心里面还惦记着自己,只可惜,是个傻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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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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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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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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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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