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歌看到,他的神色缓缓阴沉下来,瞳孔中逐渐透出激动的光芒,似乎“赢傲”这个名字对他而言无比重要。xǐυmь.℃òm
但赢祯没有说话,没有回应林长歌,也不知考虑得怎么样了。
“神朝如果不愿意参与,我也可以理解,但请把择天玉石借给我!”
林长歌开口,“有了它,灵妙山才能催动那天地规则。”
过了许久,赢祯声音嘶哑道,“神朝可以参战,朕也可以参战,朕自从继位这一日起,就无时无刻不在以祖父对标自身,你说的没错,如果是祖父在这里,他会毫不犹豫!”
“但,朕有一个要求!”
赢祯话音一转,“格杀令,朕可以废除,那把霜月帝剑,你要还给朕,它是神朝的象征!在帝落时代,神朝许多传承下来的东西都毁掉了,这霜月帝剑,是唯一从那个时代留下来的宝物!”
林长歌瞳孔微微一缩,果然,这一切都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吗?
他毫不犹豫将那把剑交给了赢祯,“我相信你,不会拿祖父的名声开玩笑,也希望你能手持这把霜月帝剑,加入到战斗之中!”
赢祯接过,在手中掂量了几下,眼眸中重新透出一抹痴狂,仿佛他对于这把剑的爱已经深入了骨子里。
“这是……开国时期,第一代人皇手中的佩剑,是我赢家老祖的佩剑!”
赢祯喃喃自语,他脸上更是闪过一抹激动的情绪,难以自拔,“林长歌,你随朕来!”
说完,赢祯抬手将苍穹中那形成的屏障抬手撕裂,随即飞向皇宫之内,林长歌跟随在后面。
不少人看在眼里,却都不敢靠近,只能深吸一口气,眼睁睁等待着。
进入皇宫,赢祯来到了他的御书房,很快取出了一枚拳头大小的玉石,这玉石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光芒。
“择天玉石,传闻里面封印着足以震动天地的规则之力,灵妙山怕是需要它来当作大阵的阵眼!”
赢祯神色平静,“朕会带领神朝强者参加,这一战,你我都心知肚明,打不赢,绝不可能打赢,但总归有人去打!”
“只有打了,才能让他们明白,我们乾坤大世界不是好惹的!”
“只有打了,才能让子孙后代明白,他们并非无敌!”
“你准备……什么时候朝他们动手?”
赢祯将择天玉石交付到了林长歌手中,林长歌接过,眸中闪烁光芒,“一年后,他们会再来。”
“他们对外宣称,一年之后,要在整个乾坤大世界无数修士的见证下,去斩杀一批人……你是说,我们那个时候动手?”
“是!”
林长歌回答言简意赅,“九霄上界高高在上的时间太久了,久到他们根本就瞧不起我们,既然如此,那自然要给他们品尝一下我们的实力。”
“好,神朝会参战。”
赢祯重新望向那柄霜月帝剑,他眸中再一次透出痴迷之色。
这些年,他率领神朝各种开疆拓土,论功绩绝对可以比肩祖父赢傲,这让他在自豪之余,也对自己有了更高的要求。
就比如这一次,赢祯当然清楚打不赢,但不得不打。
他不怕死,就怕被后人钉死在耻辱柱上。
试想一下,如果后世是这般记载的——帝落时代,无数大帝陨落,但赢祯身为当代神朝人皇,不敢反抗,始终龟缩不出。
那自己将会被后人骂死,永远无法翻身。
所以,赢祯明白该怎么做!
他准备手持霜月帝剑,这件自家老祖曾经用过的佩剑,朝九霄上界宣战!
“关于霸体的格杀令,是时候终止了吧。”
林长歌面无表情,沉声道,“就凭借我跟赢傲的交情,我不知这格杀令的意义是什么。”
“那时候神朝内忧外患,并不稳妥,而你声望太大,朕只能对内塑造把你塑造成威胁满满的存在,只有这样那群世家宗族才愿意听话!”
赢祯眼眸眯起,神色倒也坦然,“至于那些被神秘扼杀的‘疑似霸体’的存在,朕也没杀,而是将他们收拢了起来,秘密培养,如今在各处任职,这么多年下来,也算是积攒了不少天骄。”
林长歌一听,反倒是有些诧异起来。
传闻中霸道无匹的赢祯,如今看来,似乎没那么……令人讨厌?
“最近这段时日,就呆在皇宫中吧,三日后,有一位老友过来寻我,若是能说服他,也是一件好事。”
赢祯背负双手,淡淡道。
“他……他是谁?”
林长歌心底一动,能让赢祯这般认真对待,想来身份应该不凡。
赢祯缓缓道,“通天阁当今总阁主,楚恪。”
……
三日后。
皇城迎来了一道身影,一位意气风发的中年人,他还没有后世的独眼,一双眼睛透出灿烂光芒。
“哈哈,赢祯!”
楚恪笑着和赢祯拥抱了一下,“许久不见,怎么愈发显得苍老了?”
“太多操心的事情,让朕寝食难安。”
赢祯板着脸,随后指了指林长歌,“你听说过的,初代霸体,林长歌!”
“船……阁主大人!”
林长歌差点把“船老大”三个字喊出来,意识到不对后,连连拱手。
“啧,没想到你就是初代霸体,论起来我们得称你一声前辈,你可是当年跟赢祯祖父一起战斗过的!”
楚恪还没有成为后世的船老大,如今正是神采飞扬的时候,笑容很是灿烂。
“不敢,不敢。”
林长歌苦笑着摆手,望着楚恪的面庞,脑海中却浮现出他三千多年后的样子,瞎了一只眼,苍老了太多太多,一个人窝在东域卖船。
“姜琼呢,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赢祯看了楚恪一眼,挑眉。
“他,他最近不知发什么疯,拼命要去追求突破大帝的契机,听说飞升古殿出没,直接就找过去了。”
楚恪提起这个,笑容敛起,忍不住一声叹息,“哪条路是对的,谁又能说得好呢?”
林长歌心底咯噔一声,站在他原本的时间线上回溯三千年前,他很清楚姜琼踏入了飞升古殿,可惜没能找到破局之法,最终死在了其中。
明知道这种将要发生的悲剧,却无法改写,确实让人心底很不是滋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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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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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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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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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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