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彦祖一看到童蓝便兴冲冲地说道:“我还预支了一个月的薪水,虽然不多,但足够养活我自己了。”
童蓝也为他高兴。
本来,今天童蓝的心情是不美丽的。
打电话给金竹轩,问他什么时候能够回来,儿子想爸爸了。
可没想到,却遭到了电话那头金竹圩的训斥,并且告诉她,以后不要随便给自己打电话。
童蓝知道这是为什么。
因为他们的关系见不得光。
因为金竹轩爱惜自己的身份。
所以,童蓝注定只能是他的地下情人。
所以,自己的儿子注定没有一个爸爸。
可吴彦祖的到来,却让她的心情一下变好了。
“姐,我请你去馆子里吃饭。”
吴彦祖一说完,童蓝便说道:“你一个月才多少薪水,下什么馆子?家里有菜,就在家里自己烧了吃。”
“也行。”吴彦祖连连点头:“姐,我来烧菜。”
童蓝有些疑惑:“你会烧菜?”
“会,当然会。”吴彦祖二话不说便钻进了厨房。
吴彦祖曾经告诉童蓝,他是江南一带的人。
童蓝是苏州人,十来岁的时候,跟着父母来到了重庆。
所以当她知道吴彦祖和自己一样都是江南人,心里自然又多了几分亲切的感觉。
吴彦祖烧的,自然是江南那一带的口味。
尤其是红烧肉,和重庆的做法大不相同。
先是生火,接着冷锅下油,又在油里倒进了糖,锅铲不断的搅拌着。
“伱这是?”童蓝问了声。
童蓝小时候便到了重庆,苏州菜的做法可没学过。
“这是调个糖色。”
吴彦祖一边翻炒一边说道:“江浙菜,咸鲜味,甜收口。”
眼看着糖熬制成了酱油色,吴彦祖把肉往锅里一倒,迅速翻炒:“说到这甜口,没人比得过无锡了。无锡的菜,就讲究一个甜,只要是荤菜,那是一定要放糖的。
即便是素菜,一个西红柿炒蛋,也一定要放糖,要不然就不是无锡菜了。还有一个炒什锦,最是考验厨师的功力。”
他放好佐料,加入水,盖上锅盖:“姐,你知道无锡人为什么那么爱吃糖吗?”
童蓝摇了摇头。
吴彦祖笑着说道:“古代,尤其是苏锡常一带,家里有糖那是财富和身份的象征,糖越多,就代表这家人越有钱。慢慢的,就演变成了他们爱吃糖的习惯。”
“还有这种说法啊。”童蓝都是第一次听说过。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做着菜,时间过得飞快。
眼看着红烧肉快好了,一收汁,吴彦祖往上撒了一把葱花,接着摆盘。
这道红烧肉,晶莹剔透,配着绿油油的葱花,一看便让人垂涎三尺。
“姐,你先尝一块。”吴彦祖拿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送到了童蓝的嘴边。
这动作似乎亲昵了一些,童蓝略一犹豫,还是凑过去吃了这块肉。
一股已经忘记,但却熟悉无比的味道,迅速从童蓝的味蕾一直传到了记性的最深处。
没错,就是小时候的味道!
甜滋滋的,甜到心里!
这弟弟,谦逊、谨慎、礼貌,而且还做得一手好菜,又懂得那么多。
“吃饭了。”
吴彦祖把菜端到饭桌上,忽然拍拍脑袋:“哎呀,要是有酒就好了。”
“有,你等着。”
童蓝去拿来了一瓶洋酒,这还是金竹轩来的时候带来的。
把儿子叫了出来,金呈锐一出,便连说好吃,比妈妈做得还要好吃。
童蓝根本就不在意,笑盈盈的,夹了一块肉放到儿子碗里:“快吃吧,吃完早些上床睡觉。”
吴彦祖在那慢慢的品着酒,也不多说什么。wWW.ΧìǔΜЬ.CǒΜ
金呈锐也是乖巧,吃完饭,玩了会,便洗漱上床睡觉了。
童蓝这才回来,看吴彦祖基本没怎么喝酒:“怎么,不好喝吗?”
“不是。”吴彦祖笑了笑:“一个人喝酒没意思。”
“那我陪你喝点吧。”童蓝会喝点酒,只不过酒量不怎么好而已。
她也不知道怎么了,就觉得和这个弟弟在一起,特别的放松,特别的亲切。
童蓝是浅口抿的。
吴彦祖看着顺口问了声:“姐夫总不回来吗?”
本来挺好的心情,被这么一句话,顿时让童蓝心烦意乱起来:“他心里哪里还有这个家。”
说着,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话里带着辛酸:“其实,这又哪里算是他的家呢?”
吴彦祖又给她倒上了半杯酒:“姐,你和姐夫到底是怎么回事?”
童蓝常年一个人带着儿子住,一肚子的委屈从来没人可以倾诉,眼看着有了这么一个知冷知热的弟弟,借着酒劲,童蓝便把肚子的里苦水全部倒了出来。
……
一瓶酒已经逐渐的见底了。
吴彦祖没怎么喝,一大半倒是童蓝喝的。
人喝酒就是这样。
什么叫“聊天是最好的下酒菜”?
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说的多了,酒自然也就在不知不觉之间喝的多了。
这么多年遭遇的事情,都在酒精的驱使下,全部从童蓝的嘴里说了出来。
她醉了。
一会哭,一会笑。
吴彦祖就生怕惊醒在隔壁屋子已经熟睡的金呈锐。
还好,小孩子睡熟了,很难被吵醒。
“姐,你喝多了,别喝了。”
“不,我还能喝,弟弟,你陪我喝。”
童蓝醉态可掬。
“姐,我扶你去休息吧。”
吴彦祖起身,搀扶起了童蓝。
童蓝整个人都是软的,一点力气也都用不上,完全依偎在了吴彦祖的身上。
这一刻,她分不清,扶着自己,不,抱着自己的是弟弟,还是金竹轩了。
到了卧室,吴彦祖轻轻的把童蓝放到床上。
忽然,童蓝一把拉住了他:“你又要走吗?孩子真的很想你,不要走,求求你,弟弟,不要走!”
嗯?
弟弟?
此刻,童蓝在内心里已经把吴彦祖当成了自己孩子的父亲。
也许,童蓝和金竹轩在一起那么久,还不如和这个弟弟相识几天。
原本,这一幕,在吴彦祖看来还需要一段时候。
他也没想到会进展得那么快。
看来,这女人身边太需要一个男人了。
吴彦祖趁势倒在了她的身边,然后,还没等他行动,童蓝已经一把抱住了他。
我们的阿祖,从来都不是一个好人,他只是一个厨子!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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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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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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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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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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