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着彪叔的吹捧,邓婵玉很快就在诸多士兵和蛮人中获得了“天人之将”的绰号!

  蛮族一向崇拜强者,他们对于这个绰号的接受度反倒最高。

  虽然一个个被绑着手脚,但看那神态,现在让他们跑,他们都不会跑了。

  邓婵玉坐着擦拭长戟,倒不是她在装逼,而是为了让彪子休息一会,一路挑“火车”,好看是真好看,对战马的负担也是极大,彪子这匹众人眼中的“劣马”没给她撂挑子,除了邓某人平日撸马工作做得好以外,它自身的坚韧意志也是关键。

  休息的同时,邓婵玉也在思量之后的事。

  上阵前她还很紧张,现在已经不紧张了,力量、体力、身体素质、反应速度都比普通人强一大截,不是那种一对一万的话,正常战场对她真没什么威胁。

  不过战争不是一个人的事,想攻破南都城,还需要一些谋划。

  史书上那些一夜破城,三天破城的事例也不全是靠莽,大量的工夫都要做在前面做在暗处,这才能有胜利的辉煌。

  埋伏来得太过突然,之后乱糟糟的,这个时候才有时间细思破城之法,白衣渡江肯定不行,双方都打出狗脑子了,还打算渡江偷袭?诈败设伏,反打一波呢?她估计自己把颚继胜杀得太狠,对方哪怕看到他们这边撤退都不敢出来追击。

  怎么办呢?

  她大致有了一些盘算,但军队不是她一个人的,还要说服黄飞彪。

  “彪叔,下一步咱们怎么办?”

  对于她这个有事“叔父”,没事“彪叔”的叫法,黄飞彪意外地觉得亲切......

  之前的某一刻,他都准备自尽了。

  作为黄家的一员,他绝对不能投降,更不能被俘虏,甚至他都准备自尽后让家丁把自己的脑袋带回去,就留下一具无头尸体,南伯候总不能说那具无头尸体就是黄飞彪吧?

  他绝不能给南伯候留下一丁点污蔑黄家,拉黄家下水的可能。

  他已经想到了自己的脑袋跨江渡河,装在小盒子里,送回朝歌的场景,结果一恍惚的工夫,邓婵玉横扫千军,硬生生救了他一命。

  被叫做彪叔的时候就代表太平无事,这不是挺好的吗?彪叔就彪叔吧!

  他也是当了半辈子副将,察言观色,猜到邓婵玉心里有主意,当即就把自己的姿态摆得很低:“贤侄女有事尽可吩咐。”

  邓婵玉很满意:“好,邓艾!”

  跟着她硬冲喷火车,现在浑身上下都是黑灰,胳膊上还中了一箭的家丁头子立刻出列:“末将在!”

  “兵贵神速,我料那颚继胜出城埋伏我们的时候应该带走了南都的大半兵马,我要你立刻潜入南都城,不需要你们夺门,只要制造足够的混乱即可,可能做到?”

  邓艾抱拳,斩钉截铁地说道:“能!”

  他一心洗刷这次的耻辱,别说南都,刀山火海都要去闯的。

  “速去,我今晚就要拿下南都城。”

  邓艾带着十个家丁,快马加鞭,赶往南都。

  “叔父,寻找俘虏中职位最高之人。”

  “是。”

  俘虏很快就被推了上来。

  好家伙,哪怕邓婵玉心事重重,看到这个俘虏也小小吃惊了一把。

  这是个黥面剃发的蛮人,身高差不多有两米,浑身肌肉,整个人长得跟柱子一样,看特征,这是......是个女人?

  史书上说“九真郡赵妪身高九尺,胸长达三尺,作战时将其胸绑在背上。”

  她一直觉得是某种夸张的写法,甚至是史官的污蔑,中原人和蛮人都是人类,根本没区别,再怎么夸张,那个也不可能长三尺啊,下垂到什么程度了?明显是胡咧咧,可看到眼前这个铁塔般的女人,她有点信了,至少这个女金刚和她认识的己姑娘恐怕就不是一个物种......

  蛮人女将被捆着双手,看黄飞彪的眼神满是不屑,但是看到邓婵玉后,脸庞上挂满了崇拜,双膝跪下,喊了一声“天人将军”。

  天人将军就天人将军吧,总好过短命的天公将军。

  蛮人的思路很简单,邓婵玉这边就没玩什么欲擒故纵:“可愿降?”

  蛮人女将跪得笔直,用一种“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的语气,大声喊道:“愿降!”

  邓婵玉:“......”

  黄飞彪:“......”

  蛮人女将的身份不低,是附近一个大部族的头人,头人降了,她手下的族人也顺势降了,降得毫不拖泥带水。

  邓婵玉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声望在俘虏中巨高,她骑着马,在俘虏中溜达了一圈,九成九的蛮人看到她那束发紫金冠加百花战袍的打扮就降了,南都人也降了大半。

  出发前是一万三千人,现在如果不考虑俘虏战斗力和士气的话,那么他们这边已经有三万多士兵了。

  兵多,很多事就好操作。

  她对彪叔说道:“我带精骑去突袭南都城,叔父带着步兵,那些喷火车你看看,能用的话也推着。别的不管,我只有一个要求,明日拂晓前,叔父的步兵必须赶到南都城。”Χiυmъ.cοΜ

  黄飞彪抱拳说道:“末将得令!”

  这个时候也不分是黄家家丁还是邓家家丁了,凡是骑术过得去的,都骑着马跟邓婵玉去奔袭。

  颚继胜比他们早离开战场差不多一炷香的时间,不过这位南伯候的弟弟为了截住邓婵玉和黄飞彪的大军,自身位于战场最东侧,邓婵玉他们冲出山谷后,离西边的南都城的直线距离不足八十里,而他那边差不多已经到了百里开外。

  颚继胜离开得早,但路程远,邓婵玉起步晚,但距离较近,双方都要抢时间。

  ......

  南都城内。

  丢盔弃甲,一路跑回来的颚继胜双眼内全是血丝,布置得天衣无缝的埋伏竟然打成这样,他也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九省通衢之地,交通确实方便,但方便的同时,这种城市也非常难以守御。

  他也算是经验丰富,知道人心对于守城的重要性,不顾自身疲惫,第一时间对跟随自己逃回来的兵将下达禁令,谁也不许讨论战场的事,违令者,斩!

  www.yetianlian.cc。m.yetianlian.cc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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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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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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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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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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