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由于人贩子的交易方式比较隐秘,且又都是把妇女儿童卖到非常偏僻的深山里,侦破的难度非常之大,所以你们母女俩往后出门在外还是小心些!”
母女?
叶莺低头觑了一眼这个黄毛丫头,原本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这小丫头片子全程管自己叫妈,她却说这丫头不是自己的孩子,警察叔叔会不会调查她?
再对车上的乘客进行了一番嘱咐之后,那两名公安便声称要去抓人贩子,下车了。
公安走后,耽误了不少时间的乡巴终于缓缓启动。
叶莺打量着身边的小女孩,狠狠地皱起了眉头。
咋滴,她这是在路上白捡了个便宜‘女儿’?
“孩子,你到底想干啥?骗人可是不对的,你别想赖上我啊!”
那小姑娘撅起嘴巴,一脸可怜兮兮地望着叶莺:“阿姨,你就收留我嘛!我什么都会干,你现在放我一个人,万一那两个坏人又回来了怎么办?”
“但我毕竟不是你妈,我怎么能收留你?”
“求求你了阿姨。”小姑娘小声乞求,一双大眼睛扑簌着,眼看着眼泪就要落下来了:“我不想回家!我的后妈很凶,她总是打我!”
这姑娘本来就长的标致,只不过是被弄脏了,那双楚楚可怜的大眼珠子直盯着自己看,叶莺的最后一丝防线都要因此决堤了。
确实不能留她一个人,但是也不可能一直把她留在自己的家里啊!
这么大一闺女,说不见就不见了,她的家里人知道了得多担心!
为今之计,只能先将她带回乡下了。
等过阵子回军属大院的时候,再把这孩子一起带上,给送到警察局里,让警察帮忙联系她的家人,送她回家。
这么一想,似乎也没什么毛病,叶莺也就没暂时由着这孩子跟着自己了。
一路上聊下来,她从这女孩身上获取到了几点信息:小女孩名叫安小彤,今年9岁,家里是住在城里的,已经上小学了。
但当问起她父母的名字,是做什么,以及一些关键信息时,却是死活不肯说。
就好像嘴巴被胶布粘起来了一样,严实!
叶莺无奈,便没再继续问下去了。
不知不觉间,许是太累了,安小彤就靠着她的肩膀睡着了。
直到下午四点多,乡巴经过一个又一个村庄,和一大片又一片无边无际的稻田,终于到了叶莺老家所在的村子——大堰村。
在乡下,“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新婚夫妇入洞房,计划生育不能忘记”等之类的红色标语随处可见。
现在已经八月底,再过不到一个月就到了秋收的季节了,远处稻田里还是以前绿油油的,一大片一大片的,看起来很壮观。
叶莺上辈子虽然在农村里长大,但到底是没见过这样的景象,一下子诧异住了。
可以想象等到秋收的时候,会有怎样一番景象。
见叶莺还愣在原地,安小彤拉住了她的手,“阿姨?不走吗?我肚子好饿哦!”
叶莺低头捏了一把安小彤脏兮兮到了脸蛋:“催啥催你,我又没喊你跟我回来!”
但到底是天色已经渐渐要开始暗下来了,她也不好耽搁,拉起孩子,凭借着原主的记忆开始往村子里走,寻找那个所谓的“家”。
村口有棵大榕树,此刻也许是还没到吃饭的点儿,聚集了不少老头老太太在底下唠嗑,似乎起着村里情报站的作用。
叶莺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这场面她太熟悉了,因为在二十一世纪的农村里依旧还存在着这样的一个“组织”。
这架势,只怕是路过的狗都要被这些老家伙们说上两句吧。
更何况原主还是一个名声在外的人,做出了那么惊世骇俗的“大事”。
这一回来,不得被这些村民给公开处刑那才有鬼吧!
叶莺低着头,拉起安玥冉加快了脚步,心里默念:
别看见我....别看见我!
如果是原主,肯定是大摇大摆地晃过去,压根不带怕的。
但她是景薇。
在这当头,她还不想惹麻烦,只想快点回那个家吃上口饭,奔波一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但说来也奇怪,也不知这群老家伙们是没认出她来还是怎么着,竟破天荒的没议论她,只是突然陷入了一片死一般的寂静。
叶莺没敢回头,加快了脚下的步伐,正当她庆幸自己得以成功逃过一劫时,身后传来一个令人窒息的声音。
“艾玛,大伙快看呀,前面那人是叶莺那混蛋婆娘吧?!”
完了,还是被认出来了!
叶莺提了口气,正想撒丫子跑路呢,又有人搭腔了。
“刚刚俺这左瞅瞅右瞅瞅的,寻思这胖子是谁呢,半天没认出来,原来是那个混不吝啊!”
“这婆娘竟还有脸回来呢!脸皮真厚!”
“这有啥好稀奇的?不厚点脸皮她能成军媳啊?人家能看上她?”
“这不对啊,她不是去了叶宁部队里没几个月?怎么就带着个孩子回来了?”
“天哪,你们这倒是提醒俺了,俺得赶紧回家了!让俺儿媳妇把自己男人给看好了!你们几个老东西们先聊着啊!”
.....
这东一句西一句的,议论的声音虽不大,但却仿佛将叶莺给钉上了耻辱柱一样。
她牵起安玥冉的手拔腿就跑!
这也太顶了,能让最后那个老太婆说出这样的话来,这原主到底是做过什么丧心病狂的事!
能不能别这么搞她啊。
在村里跑了有一阵,一大一小已经气喘吁吁,累得跟狗似的了。
看着眼前的两座平房,叶莺小小地惊讶了一下。
虽然有原主的记忆在脑海里,但这毕竟是她第一次来,没想到竟然能够把路记得这么清楚,也是稀奇。
这就是她未来的“家”了。
这时,恰巧隔壁的平房开了门,接着一个中年妇女端着脸盆,豁地往外倒了一盆水。
这是隔壁家的邻居,村里人称“李寡妇”。
虽然她被称为寡妇,但她却不是一个真的寡妇,她是有男人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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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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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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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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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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