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年氏的年会嘛,肯定是年年都有。
可孩子的满月礼,一辈子就一次。
盛薇除了满月礼,还拿出带来的精美礼盒,打开里面是一件精致的小裙子。
“我按着大部分孩子的尺寸做的,我感觉等可人到夏天的时候,不太满一周岁,应该是可以穿这种小裙子了。”
盛薇的眼光极好,为孩子选择了很温柔的香芋紫色为主色调,系着蝴蝶结的小兔子和草莓蛋糕为图案的花布,做出来的连衣蓬蓬裙,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小时候穿的裙子一样漂亮。
“哇啊,好漂亮的裙子啊!盛薇你的手艺和设计又精进了!”安浅禁不住的夸赞,甚至都开始有些羡慕年可人了。
那么小的年纪,就有那么多人送红包,送金饰,还有小裙子这些礼物。
实在是比安浅的童年幸福太多太多了!
盛薇很高兴安浅能喜欢她的设计,“你不嫌弃就好。”
不过,在盛薇看到贺雅的时候,发现这次见她比上次见面的时候还要漂亮了。
“贺雅看着比以前还漂亮了,是最近和孙先生的恋情进展不错吧?”盛薇看着贺雅,试探着问她。
想起上次的宴会上,盛薇看到叶安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她都替贺雅不值。
如果贺雅可以忘记叶安,好好和孙书杰在一起,心情应该会一直都很好,也会变得更美。
“都说爱人如养花,岂止是贺雅漂亮,大嫂你也比以前漂亮多了。”沈知秋在旁边笑着问她,“你最近和我哥相处的好吗?在沈家住的还习惯吗?我感觉我哥最近心情都挺好的,你们俩应该是相处的不错。”
盛薇特别容易脸红,一被问到这类问题就会忍不住害羞,不好意思。
一旁的梁薇看到了,就笑着打趣道:“你这当姑妹子的也真是,这样开嫂子的玩笑,都给盛薇说的不好意思了。”
梁薇自己也是当姑妹子的,她有时候也会这样打趣自家大嫂,其实,这是一种小乐趣。
主要还是想打听打听哥嫂之间感情如何,毕竟,他们夫妻俩感情好了,才能工作生活双丰收。
“我……还好啦……”盛薇摸了摸热热的脸颊,嘀咕道:“和他一直是老样子,相处的不温不火的。”
盛薇没撒谎,她这些日子搬去沈家住了,跟沈轩也没有住一个房间。
不过,他们相处的蛮日常的,感觉就像平常的夫妻那样,没什么特别的。
倒是沈轩每天晚上下班都会准时回家,除了有特殊工作,盛薇也不会在工作室耽误太久,也都是早早回家。
然后两人一起吃晚饭,还会聊聊今天一天都做了什么,遇到了什么人,工作上有什么事。
“一般都是我在说,可能我话太多了……”盛薇现在和闺蜜们说起这个,才意识到,自己是不是话太多?
实际上,沈轩根本不想听她说什么,可她没注意到沈轩的反感情绪,就自己在那自说自话。
“怎么会呢?男人都差不多啦,对喜欢的女人怎么样都有耐心。他要是不喜欢,连和你一起坐下来都不可能,怎么会听你说那么久,还不烦呢?”
夏静颜的分析很到位,如果沈轩嫌烦,他可以有无数的理由躲开盛薇,怎么可能丢着那么多事情不去做,还在这坐着听盛薇今天都遇到了什么,来关心她的生活呢?
“那……这样说的话……他对我还是蛮有耐心的。”盛薇脸颊微微泛红,唇角是压不住的幸福笑意。
只有沈知秋知道,沈轩是顶住多大的压力和盛薇在一起的。
不出意外,虽然沈家人最近没太有别的什么动静,但以沈知秋对他们的了解和认知,他们一定不会放弃拆散沈轩和盛薇的行动的。
或者说,他们绝对没有放弃把沈轩从现在的位置拉下来的想法。
沈家的人不团结,内部矛盾很大也很多。
即便是除了沈轩和沈知秋之外的其他亲戚,他们看似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实则也是相互嫌弃的,根本不齐心。
但凡沈知秋或者沈轩是个阴险小人,早就给他们弄死了。
贺雅在一旁看着盛薇这沉浸在和心爱的男人的爱恋中,幸福的样子,甚至很羡慕她。
身边的这几个姐妹都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就连相亲联姻为目的的沈知秋都和年辰逸修成正果了。
唯独贺雅,她自己也很迷茫。
孙书杰是个好人,还是个特别好的男人,很适合做男朋友,当老公。
可是,在贺雅的心里,始终有那个人的影子在,她觉得这样对孙书杰特别不公平。
有好几次,贺雅都想和孙书杰说明。
每次开口,孙书杰都刻意回避,每次都是!
贺雅心里很明白,孙书杰还是喜欢她的,否则,不会这么避讳这个话题。
几次尝试都没成功开口的贺雅,也就没再说,她想等时机成熟的时候,再跟孙书杰好好谈谈。
贺雅正走神的功夫,她的手机响了起来,是电话。
拿出手机,贺雅看到是孙书杰,就跟安浅她们打个招呼,出去接电话去了。
看着贺雅出去了,盛薇有点点担心……
“嫂子,你怎么了?”沈知秋是个心细如发的人,发现盛薇看着贺雅的样子,有些欲言又止。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贺雅心里肯定有事情。上次宴会上,我就看到叶先生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贺雅应该还是有点在意……”盛薇回忆之前的事情,把自己看到知道的就说了。
“我觉得叶安不是良人,不选也罢。孙家这位二少爷人品好,口碑也好,我和伯母都调查过了,孙家的家风严谨,结了婚的几个夫妻都很和睦。贺雅能嫁过去的话,是再好不过了的。”m.xiumb.com
梁薇是这样看的,反正是谁都行,就不能是叶安,他实在是太让人没有安全感了。
安浅也看出来梁薇对贺雅的事情很用心,也是真反对叶安。
“可是……我看贺雅还是忘不掉叶安,强行和孙先生在一起,会不会闹得不愉快啊……”
安浅有点担心,与其让贺雅过得不快乐,不如找个能让她过得开心的男人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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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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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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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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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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