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个典型的旧思想女人,本着“不离家孝双亲”的想法,问了阚司锦的意愿后,组成了三个人的家庭。
所谓三个人的家庭,实际上阚司锦却只能住柴房,吃冷窝窝,活的像是一个下人。
阚司锦每日辛勤劳作,砍柴挑水、种地下田,承包了王家全部的重活儿。
然而作为一个拉帮套的,比之赘婿的地位更加尴尬。
因为王成,也就是林月娘真正意义上的丈夫还活着。
是的,就是这么炸裂!
在旧时代里,一个贫寒之家中,这种现象虽不算多,却也并不稀奇。
一旦一个家庭的壮劳力失去了劳动能力,甚至失去了自理能力,往往女人想的不是改嫁,而是再招一婿。
畸形的家庭构造使得这样的三人家庭往往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试想一下,一个不能自理或者身体虚弱的男人,每天看着另一个男人跟自己媳妇眉来眼去,甚至夜里可能还会听到他们深入交流…
那心情,那压力,不是一般人能想象的!
王成就是在这种环境里,慢慢变态。
要知道王成只是双腿瘫痪,而不是高位截瘫,他的双手,乃至上半身包括第三条腿都是没问题的。
他开始日夜找事,刻意去破坏林月娘跟原主的“好事”。
通过在林月娘身上留下痕迹的方式宣誓主权。
慢慢的,他开始不满足于某些特定方面的宣泄,从正常人伦欲望变本加厉。
林月娘常常浑身是伤,还是在那些隐秘处。
王家老头老太并不知道儿子做了什么,他们只心疼儿子年纪轻轻惨遭横祸,对原主横眉竖眼不待见。
原主也想过离开这个畸形的家庭,林月娘却苦苦哀求让他留下来。
他沉溺于林月娘的温柔小意,又痛苦于王家的压迫欺辱。
在扭曲的环境中,阚司锦的精神状态愈发不稳定。
刚开始林月娘答应过会给他生两个孩子,这也是原主能够同意“加入”这个家最重要的原因。
在这样的时代里,从小吃百家饭长大的原主,非常渴望能有一两个血脉至亲。
于漂泊半生中寻找到一丝归属。
然而这样的选择终究是考验人性的。
就在原主在王家生活的第三个年头,林月娘怀孕了。
她告诉原主,这个孩子是他的。
这个好消息使得精神状态濒临崩溃的原主重新拾起希望,浑身再一次充满干劲儿。
干的比驴多,吃的比鸡少,睡的比狗晚,说的就是他了。
转眼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阚司锦过上了被喊做“阚叔”的日子。
湖广的局势愈发恶劣,吴军屡屡受到别地军阀打击,小小的马鞍庄也受到了影响。
战争使得王家20亩良田被毁,王家一下子陷入了危机。
阚司锦为了刚出生不足半岁的儿子,背起行囊去县城打工。
码头扛活又能赚几个钱?
他省吃俭用,甚至一天就只吃码头发的那一个黑面窝窝,把省下来钱全都送回去养家。
一次码头发生暴乱临时歇业,原主想着已经攒了三日的工钱,不如趁此时机送回家去,也好再买些米粮。
天上的太阳带着一层浅黄色的光圈,正午的时辰照的人头脑发晕。个,路上一个行人都没碰见。
阚司锦走了一个多小时回到王家,刚走到院门口,听见里面的对话声,鬼使神差的他停住脚步没有进去。wWW.ΧìǔΜЬ.CǒΜ
“我的儿啊,你莫要伤心!那个姓阚的就一个拉帮套的,那就是给咱当牛做马养孩子的,你老跟他置气作甚?”
这是王老头的声音,说话间还能听见他呼吸粗重带着喘的捯气儿。
“爹!您别说了!我一想到月娘跟他…我就恨不得咬下那个姓阚的一块肉来!”王成痛哭道。
房门“吱呀”一声响,林月娘匆匆开门走出来,听那语气急切的仿佛丢了八百万。
“成哥!你该只知道的,我心里就你一个!咱家的情况不是没办法吗?要不然我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林月娘呜咽着解释,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再说孩子可都是咱家的,等将来海哥儿长大了,阚司锦也就没用了,到时候咱就撵他出去,他又能说啥?”
王成似乎还是想不开,又开始嗷嗷叫发疯。
这样的情绪发泄他每天都会来上两回,只不过这次发泄的对象不是原主。
原主脑瓜子嗡嗡的,匆匆放下十几个铜圆踉跄着跑走了。
一路上他都没能想明白,自己付出全部,最后换来的居然是完完全全的欺骗。
活着,怎么就这么难呐!
他迷迷糊糊走到山脚,看着远处树叶遮挡的阴影,不知不觉走进林间。
隐约间听见村里孩子们打闹嬉戏的声音,他不想打扰,就寻思绕路去另一头,好好思考下人生。
“喂!王海!你二爹咋看不着了呢?”
原主顿住了脚步,蹲下,把自己藏在草丛中。
七八岁小胖子还在嬉笑着继续问:“为啥你有俩爹?是一个爹不够用吗?”
被叫做王海的孩子急了,冲过去用头撞在说话人的肚子上。
“放屁!我就一个爹!那人是我家长工!帮我家干活的!我娘都要说了,等我长大就撵他出去!”
小胖子也急了,薅着王海的脖领子骂道:“谎话精!骗人鬼!我娘都说了阚大叔就是你娘的姘头,你家里那个弟弟就是他的种!你就是有俩爹!你是个杂种!”
一群孩子跟着起哄,王海独木难支,根本打不过一帮村里孩子。
原主想到自己小时候的处境,还是走出去准备帮忙。
可是王海在看见他的第一眼不是求助,更不是感激,反而像是开了红眼特效,像一个炮弹似的朝原主冲过来。
嘴里骂骂咧咧,:“臭干活的!你给我滚!我们家不需要你!赶紧滚!滚呐!”
原主被撞的一个趔趄,本来就昏沉的脑子更是眼前一黑,天旋地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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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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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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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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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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