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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疯批大佬浪到飞起司锦>第119章 60年代长嫂(一)
  当时她去接家姑娘的时候也是跟刘伍仁说好了的,他要是不同意,原主咋可能破釜沉舟去卖两回血凑彩礼?

  这会儿人刚接回来,他又反悔了,原主肯定得问清楚啊。

  结果这一问不得了,刘伍仁直接炸了锅。

  说原主是封建思想,顽固不化,还说要揭露原主的糟粕思想,让她受批评教育。

  原主被气了个半死,再加上刚刚卖了两回血身子虚弱,当时就气晕了过去。

  再醒来时,却发现他接回来的山里姑娘小月,已经被老三刘伍德给糟蹋了。

  还美其名曰“反正彩礼钱都给了,跟谁不是跟”。

  原主没办法,只能哄着捧着小月不让她把事情闹大,要不然刘伍德就得背上流氓罪吃枪子。

  安抚下小月,原主匆忙置办酒席,不管咋样先把婚事给办了,否则这事儿捅出去刘伍德就完了。

  因为刘伍仁还没成亲就先给刘伍德办了婚事,村里还没少议论。

  原主能咋说?

  就各种糊弄打哈哈,终于算是把这件事一床大被盖过去了。

  待到三天回门,刘伍德喜气洋洋领着小月上了山。

  等再回来时,人被打的鼻青脸肿不说,一条胳膊还骨折了,吊着绷带挂在脖子上。

  小月也撕开了那层温温柔柔的面具,原主这才知道,她卖血换回来的这个弟媳妇竟是个凶悍的。

  从那以后老三刘伍德两口子就不管家里的事,虽然表面还没分家,但其实也跟分家差不多了。

  人家赚的工分是人家的,但两口子还在家里吃住。

  原主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刘伍仁还不省心,总是从家里偷拿原主好不容易攒的鸡蛋去讨女知青的欢心。

  这么一来二去的又过了两年,刘伍仁也21了,村里开始有了闲话,说原主面甜心苦不肯给小叔子说亲。xiumb.com

  更让她糟心的是老四刘伍庆,他从小就聪明好学,原主就一直让他读书,一直念到了初中毕业。

  这时已经不让考大学了,没考上高中的刘伍庆非要闹着让原主给他找工作。

  原主一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农村妇女上哪给他找去?

  结果人家自己想出招了,跟公社一个女同学谈对象,人家家里只那一个姑娘,说只要他同意入赘,就给他安排一个公社粮站的临时工。

  原主愁的白了头发,公婆丈夫都没了,她要是让小叔子入赘到别家,村里人不得戳她脊梁骨吗?

  她提出要跟对方家长见一面,刘伍庆也同意了。

  女方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在公社里当着不大不小的干部,也是有头有脸的人,一看原主这副穷酸相,就没把她看在眼里。

  原主好说歹说,最终才给刘伍庆争取来第二个孩子随他姓的条件,又给了50块钱压腰,刘伍庆的婚事才算成了。

  成婚后的刘伍庆再没回过青山大队,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似的,原主拿着家里攒的鸡蛋跟青菜去看他,也从没见过人。

  可她不知道的是,刘伍庆只是不见她而已,对于其他兄弟姐妹人家还是经常见面的。

  也是看到了刘伍庆的好日子,剩下的两个小姑子也起了别的心思,一心只想嫁到城里当官太太。

  刘春妮开始跟着她大哥,没事就去知青点转悠,倒是真让她勾搭上了一个男知青。

  两人很快“陷入爱河”,刘春妮几乎天天都偷跑出去,还把家里的好东西往出送。

  刚开始原主还以为是小叔子拿的,直到有一次上山割猪草,发现了正在幽会的刘春妮跟男知青。

  原主气疯了,扯着小姑子就往家走。

  公婆死的时候两个小姑子大的三岁,小的才刚刚过一岁,连路都不会走,她是真把这两个小姑子当做自己的孩子在养。

  她觉得可能是自己没有教好小姑子,才让她小小年纪就被男人给骗了。

  苦口婆心把道理掰开揉碎了给刘春妮讲,换来的却是一句“你只是我大嫂,又不是我妈”,刘春妮就跑出去找情郎解释了。

  这一回原主是真的伤心了,一病不起,三五日就去了。

  死后她的灵魂未散,眼看着她亲手养大的几个弟妹将她一张草席一裹,随便给埋了,甚至都没埋在刘家坟地。

  又听他们说,“大嫂太不负责任了,小妹还没长大,大哥还没说亲,她就这么撒手不管,说死就死了,怎么对得起爹娘当年省下的粮食?”

  “就是!大嫂也真是的,不就是上个火感个冒嘛,人咋说没就没了?往后大妹小妹的学费谁出啊?”

  又见刘家兄妹几人吵吵嚷嚷,说的都是怎么分她手里剩下的那十来块钱遗产,没有一个人掉一滴眼泪。

  原主觉得自己一辈子的付出都喂了狗,怨气滔天。

  为了这么一群白眼狼生生把自己累死气死,太不值得了!

  857捕捉到异常,这才有了这一次的任务。

  “说说吧,原主的心愿是什么?”

  857愤愤不平,“原主的心愿是离开缺心眼的丈夫,远离这一家子白眼狼,活出自己的人生。”

  司锦挑了挑眉,“没说要报复这一家子?”

  说到这个857更气了,“没有!宿主,你说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

  司锦垂了垂眸子,原主傻吗?的确有点傻。

  她傻傻的自以为是在报答公婆的恩情,为了那一家子白眼狼付出了自己的全部,却没得到一丝一毫的感谢,甚至人家还埋怨她死早了。

  所以她后悔了。

  可哪怕是这样,她想的也只是远离那些吸血虫白眼狼,没想着趁机报复他们。

  原主的善良或许太过,可是司锦却不想批判原主这种想法。

  毕竟原主一直以来委屈的只有自己,慷慨的也只有自己的付出。

  从未拖累过旁人。

  至于任务,司锦勾了勾唇角,她可不是原主,对于刘家人她没有任何好感。

  张司锦一辈子都以为她欠着公婆活命之恩,为了报答这份恩情竭尽全力的去养育几个弟妹。

  可在司锦看来,所谓的活命之恩不过是刘家夫妻的道德绑架而已。

  他们没有勇气去承担灾害年间抚育孩子的责任,也不想在承受饥饿的痛苦选择自杀。

  为了让自己的死有意义,也为了不让自己的懦弱被人看穿,这才有了临终托孤。

  还省粮食?

  政府是有发救济粮的,只是缺水,粮食也不够,但真正饿死倒是不至于,几年里少有的几个被饿死的,大多也是本来身体就不好。

  刘家夫妻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们死的恰逢其会,说的大义凛然。

  当真是死也不让活人消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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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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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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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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