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你俩快点洗手过来吃饭,我做了茄子酱、炖黄金勾、还贴了饼子,趁热吃!”
老两口听见女儿欢快的声音,想到她今天去了市里,想来老朱家几个孩子挺好相处,对视一眼,皆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们两口子一辈子只得了这么一个闺女,不求她大富大贵,只要平安顺遂就行。
原先还挺担心闺女嫁过去就要当妈,心里咋琢磨都不是滋味儿,现在看来还行。
那他们就放心了,这一段时间以来的烦恼抛下去一大半,心里一松快,脸上也带上笑。
“老闺女你咋不等妈回来做饭呢?大热天的烟熏火燎,你啊…”
孙母一边唠叨,一边打了水洗手。
司锦不在意笑笑,“没事儿,今天上市里看见个卖现成菜的摊子,站那学了半天,你跟我爸快尝尝,是不是更香了?”
这个她倒真没有撒谎,卖熟菜的摊子的确看见了,不过她没停下来学就是。
司锦的手艺堪称国宴水准,甚至更高,不过是普通农家菜而已,还不是手拿把掐。琇書蛧
她一副等着被夸的表情,孙母直接被逗笑了。
“你这丫头,人家厨师的手艺哪是你看一眼就能学会的?要不然人家不就失业了?”
说话间孙爸已经默默拿起筷子,捯了一筷子豆角塞嘴里了。
眼睛顿时一亮,扒拉孙母两下,“孩儿她妈,快尝尝,老香了!”
孙母:“?”
“死老头子你嘎哈?我正跟闺女说话呢,着什么急?”
孙爸也不跟老婆子争辩,就一个劲示意她快尝尝。
司锦也叫她赶紧尝尝。
孙母无奈的夹了一筷子,心里想着不管味道咋样,她都得使劲儿夸夸。
要知道老闺女平时最膈应做饭,除非她跟老孙都不在家,没办法才下厨一次。
至于味道…不提也罢。
她有幸吃过两回,想想那糊中带着苦,酸中泛着咸的味道……
下一秒,她的眼睛突然亮了。
“妈呀!太香了!老闺女这真是你炖的吗?咋整这么好吃?”
她吃了一辈子茄子酱,这还是头一回吃出这么香的味儿!
司锦笑着点点头,给孙母夹了一筷子豆角。
接下来的时间孙家三口人的饭桌上除了筷子碰撞盘碗的声音,再无交谈。
“嗝~”
孙母打了个饱嗝儿,拍拍肚皮满意的笑了。
“我老闺女真厉害,看一遍就能把菜做这么香,这下你去了婆家我跟你爸也能放心了。”
她眼中满是温柔,仔细看去还有万般不舍。
司锦清楚这对夫妻对原主的好,自然乐意帮其好好照顾他们。
她放下筷子,正色了几分。
“爸,妈,我想跟你们说个事……”
司锦把在朱家遇见那几个小崽子的事情原封不动的说了。
最后补充道:“我不想嫁到那样的人家去,给那几个小崽子当妈还不如杀了我!”
孙母听的脸色难看,一拍桌子骂道:“好他个姓朱!家里几个小兔崽子都没整明白还敢招惹我闺女!”
孙爸没说话,桌子底下的拳头已经硬了。
他琢磨着明天得去揍朱明峰一顿,非得给闺女出一口气不可!
小孩子他不能下手,老孩子他还不能揍吗?
“不过啊…”孙母有些为难的看着闺女,“老闺女你想清楚了吗?朱家那几个孩子说话是不好听,但到底还是孩子!”
“孩子?所以才不能轻易放过!小时候就这么多坏心眼,长大了也是祸害别人!那样的逆子我可不敢要,给他们当妈我怕无福消受。”
司锦打断孙母的话,毕竟在这个时代更多的人劝和不劝分。
哪怕…她跟朱明峰只是定亲。
但原主的愿望是远离那家人,她自然不会为了报复他们主动嫁过去。
就算她从来没想跟谁结婚,可也没必要给自己整个离婚的头衔。
“妈,我不是一时冲动,原先我也不喜欢那个姓朱的呀,不过是因为外边流言蜚罢了,才想着嫁给他平息谣言。”
说到这司锦眸色冷了几分,“但今天我知道了一个真相,那些谣言之所以会传的神乎其神,朱明峰为什么会因为几句谣言就上门提亲,那是因为谣言就是他搞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逼着我就犯。”
孙爸孙妈目瞪口呆。
半晌孙母才呐呐道:“可是…他是厂长啊…”
不是她看不起自家闺女,现在这个时代不像早些年了,以朱朱明峰的身份地位想找黄花大闺女不是轻轻松松吗?
为什么要套路她闺女?
这…想不通啊!
司锦一眼就看明白了孙母的疑惑,哼了一声,“他就想娶一个年轻漂亮又好拿捏的媳妇,正巧,我撞上来了,就被他盯上了。”
她没说的是,娘家无靠,也是朱明峰的考虑之一。
孙家不过是普通农民,无论从哪方面都都不过他去。
原主当初受了委屈为啥不回家告状?
还不是担心朱明峰气急败坏去找她爸妈麻烦?
老实巴交的农民根本不是老狐狸朱明峰的对手,怕是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朱明峰给收拾了。
但司锦虽然没说,心思细腻的孙母却想到了这一点。
都是她跟老头子没本事,护不住闺女,要不然也不至于…
想到这她不禁暗暗握拳。
权,这辈子是别想了,但是钱…她看看身边的老伴儿。
不拼一次谁又知道呢?
孙爸像是跟她心有灵犀,转过头,都行对方眼中看到了熊熊斗志。
舒服是留给死人的。
活着,就得拼命蹦跶!
司锦总觉得这俩人的反应有点跑偏,但也没过多追问。
孙母想了想,“明天让你爸去把酒席退了,幸好及时,给厨子包个红包就行,材料啥的还没准备。”
“完事我俩上一趟市里,找朱明峰当面把婚事说清楚,以后咱两家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
顿了一下又道:“闺女,咱家条件跟人家没法比,朱明峰又不是个好的,实在不行咱们就搬家吧。”
她琢磨着去京都投奔老姨一家,反正她跟老孙才刚40出头,有一把子力气咋也不至于饿死。
啥事还能有闺女要紧?
人活一辈子不就是为了孩子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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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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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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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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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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