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粒妈端了一碗煮熟的六合菜过来,一口一口的喂进伍樱的嘴里。伍樱的泪滴进了碗里,伴着发涩的六合菜拼命地吞进了肚子里。十粒妈边喂女儿,也是边抹眼泪。她清楚的知道,这如花一样的大姑娘,今天算是羊入虎口了。十粒妈也是心痛得无法言语,这么水灵的女儿要嫁给一个傻子,命运是何等的不公!但能怎么办呢?怪只怪她生在这样的家庭,有个娶不到老婆的傻子哥哥,除了换亲,又能又什么办法呢?
五弟伍小武做为今天的小舅子,(潮汕风俗,姐姐出嫁,家里最小的弟弟要去送嫁,同时要提上一对公鸡。俗称:提油舅)要送姐姐出嫁,挑着装一担鸡栏(装鸡的篮子),里面是2只雄壮的大公鸡。后面是挑嫁妆的堂兄弟们,有一对樟木雕花木箱,6床花被以及新娘的日常用品。这么丰厚的嫁妆,在凤凰乡还算是第一次见。邻居阿香姐,全嫂跟李静看后都羡慕不已,说这么多的花被一辈子都盖不完。就这样,一大队队伍浩浩荡荡地送新娘伍樱出嫁到石美村。
傻子十粒的妹妹伍樱,也就是王小清的傻子哥哥的新媳妇马上就要到了。王小清还在哭着闹着,不肯穿上她的那套红色的新娘服,披头散发的连头发也不肯梳。媒婆花姐在一边催着求着姑奶奶的喊着,但王小清稳坐床沿死活不肯起身换衣服。媒婆刚把梳子放在她的头上,她像被蜂刺了一样的跳了起来。冲着媒婆大骂:“梳你自己的,要嫁傻子你自己嫁去!呜呜呜。”眼看吉时就快到了,媒婆急得没了办法了,只好去请王小清的妈妈。她的傻子哥哥今天也穿着和傻子十粒一样的中山装,坐在王小清的身边吃着一颗糖果,一边呵呵呵的傻笑。一滴沾着甜味的口水从他的嘴角滴了下来,滴到了崭新的中山装上。这时被刚踏进门的王小清妈妈看到了,赶紧拿起自己的衣角去帮他的傻儿子抹衣服上的口水,一边心疼的说:“别再吃了,看你的新衣服。弄脏了可怎么办呀?这可是家里仅有的布票再贴上四块钱换回来的哦。你的新媳妇就快到了,不要再吃了嘴巴抹抹干净迎接新娘子咯。”王小清的傻哥哥冲着他妈妈呵呵呵的傻笑,对着他的妈妈说:“呵呵呵,新娘子,娶媳妇。”又一滴口水滴了下来,滴到了新鞋子上。王小清的妈妈叹了叹口气,蹲了下去帮傻子抹,她的眼泪同时也滴到了傻子的新鞋上。她哽咽的说:“我都几十岁了,还有几年来照顾你呀!?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一个活宝!我真是命苦啊!”王小清看到了这一幕,停止了哭闹。看了看活宝一样的傻哥哥和她的两鬓斑白的妈妈。心猛的一疼,她知道如果自己不肯嫁给傻子十粒,那她那比傻子十粒还傻哥哥就会一辈子都娶不上老婆,妈妈不在了就会没人照顾他了。虽然自己委屈,不愿意,但她实在是忍不下心,看着自己的傻哥哥到老了那么的凄凉。既然命中注定她要和傻子生活在一起,在娘家是她的傻子哥哥,而从现在开始她就得和她的傻子丈夫。就像王小清自己说的,这就是她的宿命!她觉得自己比她的未来的嫂子,也就是傻子十粒的大妹妹伍樱要幸运得多了。听媒婆花姐说傻子十粒看小说可是专看名著,他虽然傻但起码还会看小说。不像她自己的傻哥哥,除了吃,什么都不会。她和王永利有缘没份,他们同姓,如结为夫妻本就是大逆不道之事,要做夫妻只能等来生了。希望来生,不再同姓,不再生在这样的家庭。王小清整理好自己的情绪,起来穿上了那大红色的嫁衣嫁到了凤凰乡。
凤凰乡坐落在韩江东边,四周的江堤种满了翠绿的竹子把凤凰村围在了中间。凤凰乡是个水乡,四面环水,没有山,是南方典型的水乡,景色宜人,民风淳朴。听乡里的老人说凤凰乡是个福地,从天上往下望,它就像一只展翅的凤凰。因此得名:凤凰乡。风水先生说凤凰乡的风水特别好,祖上出过不少的达官贵人。凤凰乡是个大村落,有二千余口人。乡里的村民就一个姓,都姓伍,同一个祖宗。还是宋朝那一任皇帝的教授。凤凰乡又分成了八个村,王小清嫁到了的第一村。一村共有三十多户人家,但傻子十粒家在这三十多户人家里算是经济条件最好的一家。比村长伍老二家里还有钱,因为傻子十粒的父亲在离乡3里外的桃花镇上卖了几十年鱼,赚了不少钱。他的四个弟弟除了一个还读高只外,其他三个都有工作。二弟是乡里的干部,三弟是乡学校的教师,四弟在镇里的水电站工作。傻子十粒还有2个妹妹,大妹伍樱小学没读完就辍学了,在家帮妈妈打理家务,养母猪。小妹伍灵,只有14岁,还在上中学。如果没有傻子十粒,那他的父母也可以算是村里最有福气的人了。村里的老人都说,人没有十全十美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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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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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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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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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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