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郭武,已经在颜明玉的心里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
男女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当对方在你心里占据了一定的位置之时,就会患得患失。
以前是郭武觉得自己配不上颜明玉。
现在颜明玉觉得自己配不上郭武了!
就在颜明玉正胡思乱想着之时,伍修德和熊北辰去了宴会厅的门口,很对称地跪在了两边。
“啪!”
“熊北辰,你就是个狗东西!”
“啪!”
“伍修德,你就是个狗东西!”
为了让郭武原谅自己,熊北辰和伍修德对自己下手挺狠,每一巴掌都是用足了力气去抽。
抽了十几下后,这两个的脸肿了,嘴角边往外冒血,看着相当凄惨。
颜明玉和赵楚凤天性善良,见郭武把这两个整得这么惨,就想劝一下他,让他饶了这两个算了。
而这时,一个穿着黑色西装,身材高大威猛,肤色黝黑,双眼深陷,目光冷峻的年轻人,从门外走了进来。
在这人的身后,跟着至少三四十名手持各种武器的社会人。
不过这人在进来的时候被跪在门口的伍修德和熊北辰给惊到了。
看着跪在地上正使劲儿抽自己大嘴巴子,口中还骂着自己的熊北辰和伍修德,这人一脸凌乱!
“这不是伍少和熊少吗?”
“你们俩这是受什么刺激了?”
很显然,进来这人是认识熊北辰和伍修德的。
但孟凯却并不认识这人,而且他没有邀请这人。
现在这人带了几十个社会人来了宴会厅,这是怎么回事?
伍修德和熊北辰虽然认识这人,但郭武没有发话,他俩就不敢停,继续抽着自己大嘴巴子。
孟凯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到了来人面前。
“哥们,你是哪位?”
“我没邀请你,你带这么多人来干什么?”
这人二话不说,直接给了孟凯一个大逼兜。
把孟凯抽的倒退了好几步后,这人淡淡的笑着,目光看向了梁莎莎。
“你没有邀请我,有人邀请我啊!”
“莎莎小姐,现在我带着人来了,需要我做什么,你下命令吧!”
听了这人所言,孟凯这才明白了过来。
原来是梁莎莎请来的这人。
“莎莎,他是什么人?”
捂着火辣辣的右脸,孟凯问起了梁莎莎。
梁莎莎面带微笑,双眸中闪烁着冷光,此刻的她看上去有些诡异。
“他是我花了两百万请来的!”
“我请他来,只为替我做一件小事!”
说出这话之时,梁莎莎的声音阴森恐怖,尖锐刺耳,让人不寒而栗。
孟凯大吃了一惊,让他都忘记了脸上的疼痛。
“两百万?”
“你为了要这两百万,和我领的结婚证,结果却给了他!”
“莎莎,你这是要干什么?”
孟凯这么一说,赵楚凤和颜明玉总算是明白了过来。
原来是孟凯给了梁莎莎两百万,梁莎莎才和他领的结婚证。
结果梁莎莎转手就把他给的两百万给了别的男人。
这叫孟凯情何以堪!
赵楚凤是认识这人的。
这人叫杨旭东,以前是跟着杨文龙混的,虽然他也姓杨,但却是杨家旁系,是那种死了之后连杨家祖坟都进不去的杨家人。
因为杨文龙经常找赵楚凤,杨旭东有时候会跟在杨文龙身边,所以赵楚凤就认识他。
但让赵楚凤奇怪的是,梁莎莎怎么会认识杨旭东?
她和梁莎莎的关系一般,她们俩在一起的时间很少,所以在赵楚凤的记忆中,梁莎莎应该是没见过杨旭东的。
现在梁莎莎给了杨旭东两百万,让杨旭东带着一帮人来,显然是来者不善。
想不明白之余,赵楚凤干脆直接问起了杨旭东。
“杨旭东,你是什么时候认识莎莎的?”
杨旭东闻言看了一眼梁莎莎。
接下来,杨旭东说道:“楚凤小姐,本来我是不认识梁莎莎的。”
“在三天之前,她给我打了个电话,约我和她见面,说她会给我一场泼天富贵,问我敢不敢接?”
“我这段时间穷得要死,一听有泼天富贵,那肯定要见一见了!”
“我和莎莎小姐,就这样认识了!”
听杨旭东这么一说之后,孟凯表现的有些吃惊。
看了一眼梁莎莎后,孟凯忍不住地道:“她是三天前联系的你?”
“和你一样,她也是在三天前联系的我。”
从孟凯这话里我听出了不同寻常的意味。
于是我问道:“你说梁莎莎在三天之前联系的你,你们以前认识吗?”
孟凯摇了摇头神色复杂的道:“我们以前不认识。”
“三天前她给我打电话,说她是张丽华的室友,是张丽华把她介绍给我的。”
“我们见面之后,她说她现在急需一笔钱,只要我能给她这笔钱,无论任何条件,她都可以答应!”
“我看她长得又漂亮,还是大学生,要是能娶了她,一定能生出一个优质的下一代来!”
“于是我就说她只要嫁给我,我就给她钱!”
“她说没问题,但我要给她两百万。”
“那天下午,我们就那啥了,然后我给了她十万!”
“剩下的一百九十万,我要她跟我领了结婚证以后再给。”
“今天下午我们领了结婚证之后,我就把钱转给了她!”
听孟凯这么一说,赵楚凤和颜明玉总算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难怪在梁莎莎的备胎之中,她们从来都没有见过孟凯这号。
原来梁莎莎不认识孟凯,认识孟凯的,是张丽华。
但张丽华和梁莎莎的关系不好,她们已经很长时间不说话了,梁莎莎怎么会有孟凯的联系方式?
而且她还打着张丽华的旗号,约了孟凯。
“孟凯,张丽华已经死了你知道吗?”
颜明玉问起了孟凯,让孟凯大吃了一惊。
“什么?张丽华已经死了?”
“我和张丽华是一年前认识的,最近几个月没联系过。”
“我说怎么前天我打张丽华的电话说号码已过期,原来她已经死了!”Χiυmъ.cοΜ
“梁莎莎,你这是在搞什么?”
孟凯问起了梁莎莎,但梁莎莎却没有理他,而是看向了杨旭东。
“赵楚凤和颜明玉的脖子上都带着一块玉牌,我要你把她们身上的玉牌,给我摘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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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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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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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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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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