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夏事先已经了解过,现在没那么震惊,“嗯,私家侦探说人在临江别墅。”
闻家不知道,她们母女俩一直在用私家侦探打听闻戾的行踪。
没办法,这个男人太难掌握,他们不使用些手段根本不可能达到目的。
童樱倏地站起身,拧着眉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王翠夏看她一副紧张的样子,安慰道:“樱樱,我们不能自乱阵脚,你也知道当年那桩子事在a市闹得有多大,这么多年闻戾显然是被影响了,现在他连你都看不上,自然不会看上其他女人。”
“但是他把女人领进临江别墅了。”
童樱心里静不下来,临江别墅是闻家开发的,外界都在传临江别墅区是闻老爷子送给闻戾当婚房的。
她都没进去,竟然有人从她头里抢先进去了,童樱快被气死了。
“哪有怎么样?”王翠夏道,“樱樱,我刚才已经说了,我们不能自乱阵脚,只要闻戾一天没宣布结婚,你就有机会,你放心,妈妈一定会帮你嫁进闻家。”
他们童家也算是豪门,但也只是豪门,闻家可是有着几百年历史的世家大族。
谁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跨越阶层,至少王翠夏想让童樱成为世家夫人。
童樱深呼一口气,恢复镇定。
她必须冷静,闻戾不是一个简单的男人,她和王翠夏必须从长计议。
********
临江别墅。
程晚钟正跟着蓉姨学做饭,她想去应聘厨师。
当初考导演系时她爸的心愿,程家是新一代豪门,她爸没上过什么学,文化水平低。
偏偏这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就喜欢文艺片,但现在文艺片大都粗制滥造,达不到她爸的要求。
所以她爸就让她报导演系,天天做梦梦着程家以后能出一个艺术家。
但程晚钟像是故意和她爸对着干似的,她就不喜欢这些酸了吧唧的文艺东西,她喜欢吃。
闻戾说她是小猪不是没有理由的。
但偏偏她爸这人从小就想把她培养成大家闺秀,琴棋书画什么都学了点,就是不让她进厨房。
她爸立志培养出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
不过程晚钟这小女孩天生反骨,除了一张脸符合她爸的预期,其他没一个让他满意的。
“晚钟小姐,错了错了。”蓉姨忽然叫道,程晚钟懵,“怎么了?”
她正在往汤里放盐,猝不及防被蓉姨吓了一跳,手一抖,调料盒里的盐全撒里面了。
程晚钟:“……”
这……会不会太咸了?
蓉姨扶额叹气,“小祖宗,你手里是糖!”
程晚钟:“……”
会不会有点太甜了?
程晚钟低眸望着玉米排骨汤,她和她爸一样勤俭持家。
她舍不得这里面的排骨。
要是全倒掉,得多浪费啊。
不然给先生吃吧。
不都说男人喜欢小甜甜吗?
这下子够甜了吧。
于是蓉姨眼睁睁看着这小姑娘把撒了一盒糖的排骨汤盛进一只大碗里,然后端出去,放到闻戾面前。
蓉姨:“……”
想原地消失。
闻戾今天本来是不打算来临江别墅,他是被程晚钟催回来的。
这小姑娘闹着说要给他做晚饭吃,让他必须回来。
连闻戾自己都说不清楚,他对程晚钟的耐心是哪来的。
“先生,您尝尝。”程晚钟把勺子递给他,脸上笑容可掬。
像个点头哈腰的小太监。
闻戾低眸看了眼碗里的排骨汤,“你在里面下毒了?”
程晚钟立刻拉下脸,闷声闷气说,“你这人怎么这样?这是我今天炖了好久的,先生,你一点也不好。”
就这样的坏种还想娶她当老婆!
程晚钟忽然觉得他配不上她。
他一点也不会疼人。
人家都说年纪越大越会疼人,他倒好,没点温柔的细胞。
听到她这样幼稚的话,闻戾笑了下,“还挺有诚意。”
话落,他喝了口汤。
然后……
程晚钟眼睛亮晶晶的,“怎么样怎么样?好喝吗?”
闻戾没说话,把碗推到她面前,示意她自己尝尝。
虽说程晚钟把整盒糖都撒进去,但锅子挺大的,她想着,大概也不会齁甜齁甜吧。
甜排骨汤她还没尝试过,但糖醋排骨也是用糖做的,甜排骨汤应该也差不到哪去吧。
于是程晚钟捏着勺子,喝了一大口。
然后……
“啊呸!好甜!”程晚钟立刻冲进厨房,打开冰箱从里面捞出一瓶矿泉水。
拧开瓶盖,仰头咕噜咕噜灌了半瓶。
甜死了!
她很好奇闻戾是怎么做到面不改色的。
莫非这男人故意摆出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就是为了让她自己也要亲自喝一口吧?
对!一定是这样!
喝完水,程晚钟苦着小脸回餐厅,“先生,你怎么不先和我说会这么甜?你是不是故意的?”
“猜对了。”闻戾漫不经心地把装排骨汤的大碗推到她面前,“喝吧,你做的你喝光。”
程晚钟:“……”
他果然是故意的。
这么甜谁吃得下!
但程晚钟又不想浪费食物,于是她一边喝水一边把排骨啃完了。
幸亏排骨没有汤那么甜。
晚上后,闻戾就离开临江别墅。
程晚钟捧着肚子坐在沙发上唉声叹气。
吃太多了,有些消化不良。
“蓉姨,先生他说什么时候娶我了吗?”程晚钟问。
她对闻戾实在是好奇得很,明明是他想娶老婆,她人都来了,他却像是个和尚。
虽然说他性功能不行,但人长得帅,程晚钟可以忽略掉其他。
反正她也不想那啥那啥。
蓉姨听到这句话简直像被雷劈了一样,“晚钟小姐,这种话可不能再说了。”
她语气中的紧张让程晚钟很疑惑。
“为什么?”
“晚钟小姐,您怎么会认为先生要娶您呢?”蓉姨问,她很不懂小女孩的脑回路。
程晚钟瘪瘪嘴,“难道不是吗?他把我带回家不就是要娶我吗?”
忽然,程晚钟想到什么,目光慢慢落在蓉姨身上,近乎惊恐地问,“他……他他他不会有老婆吧?然后,我……我我我是小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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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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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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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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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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