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徐愉霍庭森>第334章 常青叶
  根据鹿椿提供的地址,霍庭森第二天就找到一条重要线索。

  酒店。

  手工定制地毯被鲜血染红,一个身穿黑色休闲服的男人跪在地上。

  男人单手捂着腹部伤口,额角和脖子上的青筋凸起,看起来一副痛不欲生的模样。

  霍庭森双腿交叠靠在沙发上,捏着手机正在接收桃山的信息。

  一分钟前他把这个男人的照片发给桃山,让他看看这人是否做过整形手术。

  霍庭森可不相信世界上能有毫无血缘关系的两个人长得这么像。

  桃山速度很快:【三爷,没做过整形,这个男人生来就长这样。】

  霍庭森拧眉,目光落在男人身上。

  男人倏地吐出一口血,身体前倾,昏倒在地上。

  霍庭森走过去,慢条斯理地戴上手套,拿起一旁的工具,亲自抽走这男人一管血。

  ……

  鹿椿很喜欢月城的风景。

  她生在鹿岛,长在鹿岛。

  喜欢自由,喜欢大海,喜欢绿野,喜欢风。

  傍晚海边。

  鹿椿穿着一条白色吊带裙,白嫩的脚丫子在细沙上踩来踩去。

  裙摆是不规则设计,衣角蹁跹。

  “姐姐,我忽然觉得我好幸福。”鹿椿小跑到徐愉身边,挽着她的胳膊把头放在徐愉肩膀上蹭了蹭。

  徐愉揉了揉她的头发,她喜欢鹿椿这么开心的样子,“你会永远幸福的。”

  鹿椿笑而不语。

  她不贪心,曾经拥有过就够了。

  回酒店,鹿椿睡得迷迷糊糊,徐愉扶着把她送回房间。

  离开前指尖不小心勾到鹿椿放在床头柜上的包包。

  几声“啪啦啪啦”,包里的东西撒了一地。

  徐愉蹲下身把东西捡起来,把胡桃夹子小士兵装起来时候,忽然注意到包包上的一个平安福。

  平安福被挂在包包上。

  很多人大概第一反应是小女孩用来保平安用的。

  但其实不是。

  平安福双面刺绣很精致,一面左下角里用针线绣上“平安”两个小小的字,另一面右下角的小字是“沈湫。”

  徐愉心口一窒,小椿竟然对沈湫……

  她急急忙忙把东西全部装进包里,随即心不在焉地快速离开。

  如果徐愉再认真一点,她一定可以看到床头柜上的一张信纸。

  上面写:春去秋来,愿他平平安安。

  祝沈湫长命百岁,儿孙满堂。

  ……

  “老公!”徐愉急匆匆推开房门。

  套房里地毯已经被收拾干净,空气中点着雪中春信香薰。

  但此刻房间里的两人都没心思品香。

  看到霍庭森紧蹙的眉心,徐愉心口再次一窒,她忽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她心情忐忑地问,“出什么事了吗?”

  霍庭森原本正捏着手机在房间里踱步,徐愉进来后,他立刻把她搂进怀里。

  大手温柔地扣着她的后颈,霍庭森的怀抱一直很温暖,可今天不知怎么回事,徐愉觉得冷。

  一种渗入到骨头里的冷。

  徐愉早已没有刚才的勇气,她不敢开口,什么都不敢做。

  近乎盲目地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里,永远静止。

  这样那个近在耳边的噩耗她就永远不会知道。

  “小湫回来了。”

  霍庭森声音低沉,缓缓得像是在叙说一件稀疏平常的噩耗。

  为国牺牲,是荣誉。

  ……

  徐愉好像从来不知道沈湫过去的事。

  她遇见这个大男孩的时候,沈湫已经十七岁了。

  徐愉对沈湫的第一印象就是矜贵。

  他是沈家二公子,即使没有父母,但无论什么事都有沈峥这个哥哥顶着,所以他的日子无忧无虑。

  很长一段时间,徐愉都觉得沈湫是一阵风。

  他太潇洒,太自由了。

  可到最后,他被永远困于一方小小天地。

  这个打游戏很菜的少年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的小椿怎么办?

  少女的喜欢胎死腹中。

  —

  ☆

  —

  沈湫的骨灰葬在烈士陵园,他有遗言。

  战友告诉沈峥:“他说,不要送花,送叶子,他喜欢常青叶。”

  时间不多,他只来得及留下这一句话。

  沈峥的葬礼很简单,来的全都是和沈家关系好的家族。

  在场人人都为这样一位少年惋惜。

  今天是他二十三岁生日。

  风华正茂的年纪啊。

  可惜了沈家小公子。

  那天下了很大的雨,宾客离开后,沈峥独自站在墓碑前,暴雨中,他看着照片上的少年,似乎想通过这张小照片把曾经那个有血有肉的少年找出来。

  沈湫从小就是一个很可爱的孩子,小时候保姆照顾他,他不哭不闹,还会自己玩。

  照顾他的保姆经常忐忑,生怕被雇主发现这小孩根本不用保姆来照顾,而导致她丢工作。

  三岁那年,他开始有些调皮了。

  小男孩喜欢挖泥鳅,小沈湫经常把挖到的小泥鳅仿佛献宝一般给他喜欢的人。

  有时候是在沈峥的书包里,有时候是在沈爸爸的公文包里,还有时候是在沈妈妈的化妆台上。

  家里人不喜欢他挖泥鳅,每次他把泥鳅分享给自己喜欢的人,逃不过要被揍一顿。

  那时候小沈湫经常抹着眼泪问沈峥,“哥哥,泥鳅这么可爱,为什么爸爸妈妈都不喜欢?”

  沈峥当时是怎么回答的?

  他说:“不是爸爸妈妈不喜欢泥鳅,是泥鳅不喜欢爸爸妈妈,它们只喜欢沈小湫。”

  小小的孩子破涕而笑,于是更加努力地挖泥鳅。

  五岁那年,沈妈妈因为超负荷工作进医院。

  那天碰巧家里的佣人放年假,家里只有小沈湫一个人。

  那天没有人知道他怎么背着一小书包水果零食从沈宅到医院的。

  当晚只有沈峥发现了这个小男孩幼小的脚底板上的水泡。

  六岁那年,沈爸爸沈妈妈飞机失事,从此,那个喜欢挖泥鳅的小男孩再也没有爸爸妈妈了。

  同年小男孩开始他人生中第一场打架。

  他把班级里的一个小男孩牙齿打掉三颗。

  那时十九岁的沈峥作为家长到学校时,小男孩低着头站在办公室,周围骂声一片。

  老师在指责他,小朋友捏造事实诋毁他,学生家长对他人身攻击。

  办公室那么多人,没有一个人安慰这个刚失去爸爸妈妈的孩子。

  那天沈峥当了一个非常不称职的家长。

  他把所有骂沈湫的老师家长全都记在心里,几天后让老师辞职,家长破产。

  那是沈峥第一次心狠手辣,为了比他小十三岁的弟弟沈湫。

  六岁以后,爱挖泥鳅的小男孩变了。

  他不爱说话,总是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最爱的小提琴也被他扔进池塘里。

  好像没有人知道,沈湫非常有小提琴天赋。

  他原来的梦想是当一位小提琴家的。

  半个月后,小男孩重新挖小泥鳅,他笑了,仿佛已经忘掉过去。

  但沈峥知道,小男孩没有忘记。

  他只是看到哥哥为他担心的模样,他心疼哥哥,于是甘愿变成一个没心没肺的小少爷。

  15岁,沈湫第一次有了人生的目标。

  那晚,在中学路边摊上,沈湫吃着烧烤,扬起声音说:“哥,我以后想当兵,你必须支持我。”

  那晚风很热,少年脸上的笑容让沈峥这辈子都忘不掉。

  他知道沈湫为什么放弃小提琴。

  因为他想放弃这个圈子里千篇一律的枯燥人生。

  沈湫是清醒的,在上流社会的觥筹交错中,他从来没有迷失过。

  六岁丧父丧母,他对沈湫,亦师,亦友,亦父。

  暴雨越来越大,沈峥的呢喃显得含糊,“沈湫,一路走好,下辈子哥哥还会找到你。”

  沈峥回到家,霍忍冬正准备出门,两人在玄关碰到。

  他浑身湿漉漉,往日的矜贵如今只剩下狼狈。

  “沈峥。”霍忍冬抱住他,“你别这样,小湫知道的话会不安心。”

  沈峥点头,骨节分明的大手摸摸她的后脑勺,“我不会倒下,别担心。”

  霍忍冬心里也不好受,沈湫还没抱抱小十七呢。

  他一直那么想当小叔叔……

  沈峥洗完澡从浴室出来,霍忍冬恰好端着一碗姜汤进来。

  她把汤递给他,“驱寒的。”

  沈峥喝了,他在妻子额头上吻了下,“谢谢。”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她还陪在他身边。

  霍忍冬怕沈峥陷入痛苦中,等他一喝完姜汤就把小十七抱给他。

  她知道那种失去挚爱的感觉,曾经她一度绝望过想自杀。

  霍忍冬不想失去沈峥,她尽最大努力修补他那颗破了洞的心脏。

  不一会儿,有个不太机灵的佣人上来问二少爷的房间怎么处理。

  闻言,沈峥眉眼间顿时生出一股戾气。

  霍忍冬也蹙了蹙眉,冰冷的目光落在面前女人身上,“找陈叔主动辞职。”

  佣人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惶恐地问,“先生,太太,请问你们要辞退我是因为我做错什么了?”

  “记住,无论沈湫是死是活,他永远是沈家的二公子,什么时候也轮不到你来落井下石。”

  霍忍冬一直是个好脾气的人,如今这一番话说得相当不客气。

  佣人也知道自己说错话,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知道这个时候再多说话就不是简单辞退这么简单,佣人连忙下楼。

  霍忍冬转过身,踮起脚隔着孩子吻了吻沈峥的下巴,眨眨眼,浓黑的眸透亮透亮。

  “沈峥,我会保护你,就像小怪兽保护公主那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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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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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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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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