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忍冬下楼时,沈峥正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叠,膝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
他指尖在黑色的键盘上游走,目光专注。
霍忍冬单手扶着楼梯,微微歪头看着他。
察觉到落在他身上的视线,沈峥停下手中的动作,偏过头看去。
“醒了?”
他轻轻勾唇,朝她招手。
霍忍冬走过去,挨着他坐下,抬眸看了眼他的电脑屏幕。
又是工作。
“沈峥,你大概就是传说中那种工作狂吧。”霍忍冬看着他问。
沈峥抬手把她搂进怀里,眉眼间染着笑,“你昨天不是说想去江平,我先把今天的工作处理完腾出时间陪你。”
提起江平这个地方,霍忍冬抿了抿唇。
“那你赶快处理完工作,我们今天就去。”
闻言,沈峥挑了下眉,“这么着急?”
霍忍冬点头,认真的目光落在他双眸中。
“今天就要去,因为今天很重要。”
沈峥没问今天为什么很重要,她想去,他就陪着她。
将近上午十点时,沈峥和助理交接完之后的工作。
此时,霍忍冬正在衣帽间换衣服。
她穿了件白色羽绒服,戴上一条雾霾蓝色围巾。
随后,她走向梳妆台,拉开最上面的一层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只用白色折纸叠成的千纸鹤。
指尖轻抚千纸鹤的翅膀,霍忍冬抿了抿唇,微敛双眸,一蹙眉,秀气的眉眼间仿佛裹着浓浓的思绪。
她把千纸鹤折平放进口袋,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容颜。
像是在心里做了什么重大决定,她呼出一口气,转身离开。
*
到达江平已是两个小时后。
江平今天下雪了,一下飞机,扑面而来的是浓重的冷气。
霍忍冬把围巾往上拉了拉,挡住自己的脸颊。
沈峥一手提着她的包,一只手握住她有些冰凉的左手。
从vip通道出来,一位身穿灰色西装的男人朝他们招手。
“沈先生,六小姐,车已经等在机场门口。”
沈峥应了声。
他们坐上一辆黑色宾利,车内暖气开得很足,霍忍冬扯下围巾,朝那人说了一个饭店地址。
“这家店超好吃,我猜你一定没吃过。”
霍忍冬歪头看着沈峥,笑着眨巴眨巴眼。
一双黑琉璃般的眸子仿佛盛了这世间所有浪漫。
沈峥勾唇浅笑,抬手往她柔软的脸颊上捏了几下,“那就说好了,不好吃我可不会轻易放过你。”
“你一定会回味无穷。”
霍忍冬选的饭店在江平一家老巷子里,老板和老板娘是一对老年夫妻,笑起来很慈祥。
“小六。”阿婆惊讶地看着霍忍冬,“是你吗?”
霍忍冬没想到几年过去,阿婆还记得她。
她挽着沈峥的胳膊,笑说:“是我,阿婆。这是我未婚夫,沈峥。”
“您好。”沈峥礼貌地这位老人伸出手。
阿婆和他握了下手,夸赞小六眼光好。
如霍忍冬所说,这家店的馄饨很不错,味道很好。
吃饭期间,霍忍冬捏着勺子望着沈峥,“是不是很好吃?”
“不错。”
霍忍冬弯唇笑了笑,然后往他碗里送几个小馄饨,“那你多吃点。”
沈峥沉默片刻,抬眸看她,眼底掠过宠溺,“确定不是你吃不完了?”
“……”霍忍冬捂住泛红的双颊,因为不好意思,导致她眼皮都是粉粉的。
像一朵小荷花。
她看着他小声说,“我觉得阿婆肯定是多给我了,十块一碗的馄饨不应该有这么多。”
沈峥扯了扯唇角,有些无奈。
但能怎么办?
只能惯着。
他倒希望霍忍冬能够一直像这样开心。
吃过午饭,霍忍冬带沈峥去梧桐路。
沈峥没让专车来接,反而是和霍忍冬一起坐公交。
这是他第一次坐公交,但感觉还不错。
霍忍冬坐在靠窗的位置,她望着窗外掠过的风景,弯唇笑了笑。
“笑什么?”沈峥扯了扯她的围巾问。
总感觉这姑娘今天很开心。
霍忍冬转过头,朝他眨眨眼,“秘密。”
两人目光相望,这一次,公交车上仿佛只有他们两个人。
只有他们撞在一起的目光。
窗户半开,沈峥的声音传进风中。
“忍冬,我希望你能永远像今天这样开心。”
梧桐路是江平的一条知名网红路。
成排的树木被覆上白雪,此起彼伏的车铃声,弥漫在空中的烤红薯香味。
走在这里,仿佛一切都慢下来了。
她握着他的手走在街道上,这时候,雪停了。
他们一起往前走,他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她身上。
路过的男男女女都猜测这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妻。
“沈峥,我很喜欢江平这个城市,就像喜欢明天那样喜欢。”
霍忍冬一边走,一边轻轻地晃着他的手。
“我记得几年前我第一次来江平,第一次走梧桐路时,那是秋日中的一天,地上到处都是泛黄的叶子。”
“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很黑暗的时刻,我想不明白所有的事,一直在尝试结束生命。”
“像是命运在冥冥之中指引,我来到江平,来到这条路。”
说到这,霍忍冬偏头看了他一眼,扯唇笑了。
“你大概不知道,那天你见过我。”
闻言,沈峥蹙眉,“有吗?”
他以前出差来过江平,但好像并没有见过霍忍冬。
“有的。”霍忍冬说,“那天我戴着口罩和帽子,还染了粉色头发,你没认出我。”
她还记得,那天忽然下雨。
公交站牌下挤满了人,她找不到其他避雨的地方,于是就只能淋着。
是沈峥忽然出现,递给了她一把伞。
霍忍冬记得这段回忆,但沈峥不记得。
他对这件事一点印象都没有。
直到后来,在一个深秋的下雨天,他和霍忍冬一起带着女儿来江平玩,女儿的一句话让他倏地想起曾经那段被他遗忘的回忆。
他之所以当初给女孩伞,是因为当时他觉得这个女孩和霍忍冬很像。
假如霍忍冬在淋雨,他希望也有人能够像他这样给她一把伞。
“沈峥。”霍忍冬停下脚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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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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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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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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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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