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篷的墙壁,全都是毡子的,但是这种毡子却是金色的,好像是由金色的羊毛制做而成的,十分的漂亮,特别是七彩光芒照在上面,整个大帐闪闪发光。
大帐顶上的气窗那里,依然有一个金色的盖子,很大,这个盖子的最顶上,是一个头仰天长啸的金狼,看起来威武又霸气。
在大帐的前面,立着一根五丈左右的高大旗杆,在旗杆上,挑着一杆大旗,这大旗是白色的底,上面却绣着一匹仰天长啸的金色巨狼。
这个大部落名为金狼部落,金狼部落是整个灵界草原最大的一个部落,控弦之士不下三十万,金狼部落还有金狼卫,金狼卫是金狼部落里的精锐,整个金狼卫共有一万人,别看只有一万人,但是他们的实力,却是强悍无比,而且金狼卫的坐骑,是一种长着八条脚的马,这种马的皮肤上竟然长着不是毛,而是鳞片,头顶上还长着一只尖角,整匹马看起来,不像是马,到像是一种野兽。
这种马被称之为魔鬼的坐骑,不过金狼部落的人更愿意称这种马为角鳞马,一个很普通的称呼,但是这种马,却有几个特点,是其它部落的人都非常羡慕的,一是力量,这种马的力量很大,非常的大,一匹马负重万斤,完全没有问题,第二就是速度,这种马的速度很快,什么立行千里,夜行八百,不在话下,这种马如果放开了跑,一天的时间,足可以跑三千里左右,速度十分的快,第三就是耐力,这种马的耐力很是强悍,可以负重万斤,连继奔跑十天,可见这种马的耐力有多么的强悍,第四就是防御力,这种马的防御力很强,一般的攻击,根本就破不开他们的防御,可以说是刀枪不入,水火难侵。第五就是破法。
如果说前四个特点,全都是跟这匹马的身体有关系的话,那这第五个特点,就不只是跟他的身体有关系了,还有他的种族天赋有关,这种马别看长的很凶,但是其实很是温顺,遇到有人攻击他们,他们一般也只会逃跑,不会攻击,而这种马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们可以破法,一般的术法攻击,对于这种马来说,都没有什么做用,所以这种马可以说是一种十会完美的坐骑。
而这种马就目前来说,整个灵界这里,也就只有金狼部落有,这种马以前都是野马,后来金狼部落用了几十年的时候,这才把这种马给完全的驯服,然后进行了培养,而且除了他们之外,他们不允许草原这里还有人有这种马,谁有他们就打谁,所以这种马就成了金狼部落独有的,而这种马也成了金狼卫的坐骑,成了金狼部落手里的王牌。
金狼部落的金顶大帐,占地面积足有千平米左右,现在大帐里,却是坐了很多的人,因为金狼部落的首领,是整个灵界草原上所有部落公认的大汗,也就是王,虽然说草原这里各部落都是相对独立的,但是只要金狼部落的大汗说话,其它部落的人还真的没有敢不听的,因为如果你敢不听,他就会打你,把你灭掉都有可能,所以没有人敢不听他们的话。
现在金狼部落的首领,就是金狼可汗,金狼可汗今天四十七岁,身材很高,足有九尺左右,但是却显得有些瘦,一头的乱发,只在头上系了一个护额,这护额眉心的位置,是一个金色的玉狼装饰。
他的脸看起来有些长,两只眼睛并不是很大,但是里面却是寒光闪闪,身上穿着的是一件皮甲,皮甲前胸的位置,有一个金狼雕刻,可以当成是装饰物,也可以看成是护心镜。
他坐在主位上,而在大帐里,还摆着很多的小几,每一个小几后面,都坐着一个人,这些人全都在低声的说话着,有的人还不时的看了看金狼可汗的脸色,他们都是各部落的头人,这一次是被金狼可汗给叫过来的,都不知道金狼可汗要干什么,所以一个个都显得有些紧张,都在看着金狼可汗,想要知道他为什么把他们叫来。wWW.ΧìǔΜЬ.CǒΜ
就在这时,金狼可汗轻咳了一声,这声音不大,但是却让整个大帐都安静了下来,金狼可汗对于这样的表现,好像是十分的满意,他看了那些人一眼,接着开口道:“今天把大家叫来,是有一件事情要跟大家说,颉布里,你来说吧。”
颉布里马上就应了一声,随后他站了起来,走到了大帐的中间,大帐中间的位置,本来就是空出来的,所有小几,都是在两边摆着。颉布里站在那里,先是冲着金狼可汗行了一礼,金狼可汗点了点头,随后开口道:“各位头人,有一件事情要跟各位说一下,在我们狂狼部的地盘上,来了一群人,我说的人是人族,并不是我们灵界的人。”
一听他这么说,大帐里一瞬间就乱了起来,他们可是十分的清楚,人族是什么,所以一听颉布里说,他们都兴奋了起来。
颉布里也猜到这些人会是这样的反应,他也就没有在说什么,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等着,而这时金狼可汗却是冷哼了一声,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却清楚的传到了那些人的耳中,甚至通过那些人的耳朵,直接就传到了他们的心里,让他们的心都为之一颤,他们马上就清醒了过来,一个个全都闭上了嘴。
颉布里这时接着开口道:“最一开始,我也是接到了达罗部落人的报告,这才知道这件事情的,达罗部落的人说,他们部落那里来了一个人族,他们对那个人族,用了我们灵界的能量,想要把那个人给毒倒,但是那个人却没有死,而且还杀他们部落很多的,达罗部落狼卫的一个队长,跑到我那里,让我帮着他们部落的人报仇,我当时在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就带着兵马往前,但是等我到达罗部落那里的时候,发现达罗部落那里,已经不只有一个人了,在那里他们竟然建了一个基地,而且足有上万人在那里。”
一听颉布里说,已经有上万人进入到了草原,各族的头人在也忍不住了,在一次乱了起来,这在他们看来,就是一块巨大的肥肉啊,因为每一个人族,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补品啊,在灵界这里,关于人族的传言实在是太多了,有的说吃了人族可以让你的实力飞快提升的,也有人说,吃了人族,可以让你长生不死的,反正种种的传言,都是告诉你,人族就是他们最大的补品,吃了就对了,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但是这么多年了,灵界这里也没有见过到几个人族,之前到是有过几个关于人族的传说,但是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每一次有关于人族的传说时,都会引起整人灵界的震动。当然,就算是真的有人族到了灵界这里,怕是也会被人在第一时候给弄吃,然后吃掉,所以传说就是传说,没有人知道真假。
而现在颉布里可以说了,在达罗部落的地盘那里,来了一万多个人族,一万多个啊,这个数字如何能不让他们兴奋呢。
颉布里看着那些人的样子,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停了一会儿,那些人也慢慢的安静了下来,他们都十分的清楚,现在他们可是在金狼部落,要是他们在不收敛一点儿,金狼可汗可能就会收拾他们了。
等到众人安静了一点之后,颉布里接着开口道:“那些人族,在达罗部落那里,建立了一个基地,他们在地上布置了法阵,而且还弄出了一个护罩,我当时带着十几位巫师前往,就让那些巫师动用了神雷去攻击他们,想要把他们的护罩给攻破,杀后杀了他们,但是没有想到,他们的护罩结实无比,竟然攻不破,而且那些人族说了,他们这一次来灵界这里,就是为了报仇来的,当年我们灵界攻击了仙界,杀了仙界很多的人,他们这一次就是来为仙界的人报仇的。”说到这里,颉布里停了下来,他看了那些头人一眼,最后又看了一眼金狼可汗,接着开口道:“大汗,这一次来的人族,与我们所知道的人族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的实力很强,而且他们能让一万人出现在这里,那就一定可以让更多的人出现在这里,如果人族真的来的很多,真的要找我们报仇的话,那我们就必须要小心了,毕竟人族的实力也很强。”
金狼可汗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半眯着眼睛,好一会儿他这才开口道:“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颉布里想了想,接着沉声道:“还有一点儿,听那个达罗部落的人汇报说,他们最一开始看到那个人族的时候,那个人族的身边,跟着一个我们灵界的生物,是一条大蛇,那条大蛇好像被那个人族给驯服了,帮着那个人族,攻击过达罗部落的人,而且那条大蛇的实力十分的强悍,很多达罗部落的人,都死在了那条大蛇的手里。”
金狼可汗一听颉布里这么说,却是猛的一睁双眼,随后看着颉布里道:“这件事情能确定吗?那个人族真的驯服了一个灵界生物?”
颉布里一听金狼可汉这么说,他不由得一愣,他本以为这是一件小事儿,却没有想到,金狼可汗竟然会如此的重视,这让他有些意外,不过他还是把把知道的说了出来道:“我只是听达罗部落的那个人说的,没有见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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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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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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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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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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