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群芳争艳:我的红颜祸水>第1292章 这个畜生该死
  孙琴可不是胆小怕事的王粉蝶,并且,她就是因为被臭流氓迫害而死,自然恨透了这种祸害女人的畜生。

  所以,孙琴当时就拼命挣扎起来,还趁着机会,猛的一口就咬在了那个老流氓丑陋肮脏的要紧处。

  那个老流氓当时就疼的撕心裂肺,比过年的猪嚎的还欢实。孙琴于是趁机挣脱出他的魔掌,然后又回头,狠狠的给了他一脚,这才起身跑了。

  现在的孙琴,已经完全掌控了王粉蝶的身体,她现在就等于是王粉蝶了。报仇的心愿,终于可以有能力实现了。

  但这事儿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依旧很难。毕竟王粉蝶只是个家庭妇女,想要接近那畜生王胜,还要找机会干掉他,哪有那么容易。

  并且王粉蝶还需要吃饭,还得睡觉,还必须要维持这具身体的生理需要。

  所以无奈之下孙琴便回到了王粉蝶的家,冒充王粉蝶先稳定下来,然后再去找机会杀掉那畜生王胜。

  或许是冥冥注定,上天再一次将机会给了孙琴。

  那畜生王胜的儿子王启明,来镇里招工。租了一个门市,正好就在王粉蝶家对面。ωωω.χΙυΜЬ.Cǒm

  所以孙琴就有了办法,她觉得,趁着这个机会,想办法跟王启明认识,然后,再用点心思,将王启明给勾搭上!

  只要能跟王启明搭上关系,再想办法接近王胜,那就简单的多了。

  至于怎么勾搭王启明,对于孙琴这个四十五岁的老阿姨来说,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其实,女人跟男人一样,这年纪越大,某方面的经验也就越是丰富。

  年轻的女人,或许有姿色,有青春有活力。但是,论起勾搭男人的经验和技巧来,跟年纪大的女人相比,就完全不是个了。

  孙琴先后找过两任丈夫,上大学时还交过三个男朋友,在如何勾搭男人这个事儿上,她可谓是经验丰富的很。

  虽然她外表看起来很传统,但身体深处,也是住着一个又骚又浪的灵魂的。

  其实,女人大多数都骚都浪。只是碍于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不能做出太出格的举动。

  所以不到两天,孙琴就找机会跟王启明认识了。不到三天,她就上了王启明的车跟着王启明去吃饭。

  不到五天,孙琴就跟着王启明去了酒店。在酒店房间里那张舒适宽敞的大床上,孙琴发挥经验,施展出全身的手段,吹拉弹唱,将王启明给伺弄的飘飘欲仙,欲罢不能,享尽了男人的乐趣。

  王启明一下子就离不开孙琴了。所以,他们频繁约会,王启明经常带着孙琴,出入各种酒店,吃饭,开—房,然后在一起疯狂的鬼混,做喜欢做的事情。

  孙琴就这样成为了王启明的女人。因为她已经成功的将王粉蝶变成了一个擅长勾搭男人的浪荡的女人,在跟王粉蝶的丈夫赵松日常相处时,自然就表现出了跟王粉蝶往常完全不同的性情。

  再说,孙琴也不知道王粉蝶以前是啥性情啊,所以在赵松眼中,自然就觉得老婆好像变了个人一样。

  再加上老婆在床上的全新表现,又浪又荡又骚,所以赵松怀疑她出轨,这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孙琴知道陈凡本事不一般,所以也不敢隐瞒,将她的经历,一五一十的全都讲了一遍。

  陈凡听后表示理解,也很同情孙琴的遭遇。但是,陈凡不明白,孙琴要杀的人不是王胜吗,怎么这会儿却毫不留情的要结果王启明的性命?

  “大师,您不知道,这个王启明比他爹还不是东西!”

  孙琴气愤的说道:“别的不说,就说在我认识王启明的这些天,我亲眼看到,他祸害了多少小姑娘。很多时候,就当着我的面!威胁,用药甚至是用强!”

  “那些小姑娘,很多还都是大学生啊,跟我闺女一般大的啊。并且……”

  她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很快说道:“并且就在方才,这个王启明对我提出了非常过分的要求,我听了实在忍无可忍,所以就决定杀了他!”

  至于什么非常过分的要求,孙琴压低了声音一说,就连陈凡都感觉到太无耻了,根本无法接受。

  王启明居然要孙琴那样式的服务他……

  这种荒唐变态的要求,简直刷新了人类的底线,陈凡连想都不敢想!

  这个王启明,真的就是一个畜生银魔。别说是孙琴了,就连陈凡都想亲手宰了这个畜生。

  这个畜生,真该死!

  “大师,您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要杀王启明了吧?”孙琴问道。

  陈凡点头:“我很理解你,但是,我依旧不允许你杀他。”

  “哦?为什么?”孙琴不明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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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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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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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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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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