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李睿裴炜>第167章 不在乎
  两箭,一箭将一位藩王射成重伤,一箭将一名乞活军大将射死,夔安如此神勇,晋军莫不胆寒,竟不敢再追了。夔安亲自断后,掩护大军缓缓撤退,很快便消失在了这渐渐低垂的暮色之中。

  至此,这一战落下了帷幕。被合围在铁门关的晋军主力粉碎了羯胡骑兵对他们的围困,突围而出,而试图以小搏大一口将这支晋军主力吞了的石勒,再一次遭遇了失败,损兵折将近七千人。ωωω.χΙυΜЬ.Cǒm

  晋军伤亡三千余人,敌我交换比二比一。

  生怕胡人大军再次来袭,司马越立即下令大军撤往洛阳方向,他则来到北宫静面前,打量着这位少将军,长时间沉默着。

  北宫静也看着这位枭雄,久久无语。

  半晌,司马越才说:“少将军,谢了!”

  北宫静行了一礼,说:“太尉言重了,都是末将应该做的。”

  司马越苦笑一声,说:“老夫一直以来都视你们父子二人为眼中钉,肉中刺,若不是你父亲二救洛阳,声望极隆,老夫断不会让他活到现在……万万没想到,最后救了老夫的,竟是你!”

  北宫静说:“太尉乃大晋的擎天柱,您有危险,末将怎能不救!”

  司马越自嘲的说:“大晋的擎天柱?少将军也学会嘲笑人了啊!”

  他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如果他真的是大晋的擎天柱,这大晋的江山就不会在他独揽大权之后一天比一天糟糕,胡马更不会在短短几年之内将整个北中国给蹂躏得一片狼籍了,就连他本人,也差点就死在了铁门关!大晋的擎天柱?这话听着就讽刺啊!

  不过这里可不是说话的地方,司马越说:“老夫得赶紧回洛阳城稳住局面,这里就拜托少将军了……我留下异力军和乞活军,协助你把守铁门关和新安,如何?”

  最后这句话竟是用商量的口吻说出来的,对于这位专横独断的枭雄来说,实属难得。

  北宫静深深一礼:“敢不从命?”

  于是,司马越留下异力军和乞活军,自己率领主力迅速返回洛阳。当然,那支在这一战中表现出色的荆州军也留了下来,因为司马范受了重伤,想走也走不了。

  大军迅速离开了这片尸横遍野的战场,绕过新安城,朝着洛阳方向进发。北宫静站在高处,看着大军一队接着一队的离开,默然无语。

  李睿走了过来,问:“在想什么?都打了胜仗,怎么你的脸上看不到一丝喜悦?”

  北宫静苦笑:“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还是错……似乎不管怎么做都没有区别吧,不救这支大军,大晋将失去最后一支主力军,必死无疑;救下这支大军,等到他们回到洛阳城,还是要跟东平郡公斗个你死我活,大晋还是必死无疑……怎么选都是错的!”

  李睿大咧咧的坐下,扯下一根草骨咬在嘴里,说:“问心无愧就好,想那么多干嘛?”

  北宫静一怔:“问心无愧就好?”

  李睿说:“对啊,就算这操蛋的大晋真的完犊子了,责任也不在你,你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就好,没必要去为此而烦恼。”

  北宫静也坐了下去,不过习惯性的坐得腰杆笔直,俨然腰刀入鞘,跟李睿的懒洋洋形成强烈的对比:“你一直都这么豁达的么?”

  李睿说:“我不是豁达,我是不在乎。”

  是的,不在乎。不在乎司马家的死活,不在乎这个已经支离破碎的西晋的死活,所以他豁达。

  很多事情你想不开,无非是因为你太过在乎了而已。

  北宫静微微有些吃惊,不过还算淡定,没有跳起来骂李睿大逆不道中忠不义啥的。没办法,早在晋武帝晚期,整个西晋从士族到寒门再到士家,都弥漫着厌晋、弃晋甚至灭晋的气氛,根本就不在乎这个国家死活的人太多了,不差李睿一个。

  为什么会这样?

  哦,还记得我大晋从开国的时候就埋下了一颗非常要命的大雷,叫“阶级固化”吗?贾氏、杨氏、司马氏、羊氏、王氏等等这些世家门阀基本垄断了上升的渠道,将玻璃天花板压得很低很低,那些实力逊于他们的家族很难再挤得进这个权力的核心了。而充斥于朝堂之上的也是一群暮气沉沉的老不死,他们霸占着高位,终日磕药谈玄学,死活不肯挪开,你让那些年轻人怎么办?那些年轻人发现不管自己怎么努力,也没有办法取得父辈那样的成就了,自己所能达到的顶点,不过是一些世家子弟的起点,那些绝望的年轻人是选择默默忍受,还是选择打进洛阳城去掀翻那些占着茅坑不拉屎,整天只会磕药和装神弄鬼的士族公卿?

  实力稍逊的世家子弟尚且如此,寒门更是提都不要提。终西晋一朝,你见过几个寒门子弟能够靠正常晋升途径爬到高位的?一个都没有吧?他们同样有才华有热血,看着一帮远远不如自己的废物牢牢霸占着上升渠道,他们能甘心?你把天花板压得这么低,不肯给我出头的机会,我就把桌子给你掀了,把这天花板砸个粉碎,自己寻找出头的机会!

  其实最绝望的群体还是士家。

  什么是士家?

  就是军人。

  在汉代,从军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也是平民改变自身命运、跨越阶层最便捷的途径,只要能在战场上立下战功,赏赐大大的有,搞不好还能当官。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征大宛时的上邽骑士赵弟,本来默默无闻的一个人,就因为和几个同伴在押送被俘的郁城王的时候遇到风沙,怕那货趁机跑了,一剑斩下郁城王的脑袋,结果立下奇功,被封侯,最后居然位列九卿了。虽说这是小概率事件,但只要有概率就有机会,有这样的榜样摆在面前,大家从军能不积极么?

  可是,到了魏晋,一切都变了,

  始作俑者是曹操。

  曹老板啥都好,就两点不好,那就是喜欢屠城和撬寡妇门。建安二年,他撬寡妇门撬到了南阳军阀张绣的头上,在张绣投降后硬是纳了张绣叔夫张济的遗孀,张绣暴怒,当即起兵反叛要宰了这个老色胚。一场混战下来,曹操为自己撬寡妇门的缺德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猛将典韦、长子曹昂、侄子曹安民被杀,自己是骑着曹昂让给他的马夹着屁股一路狂奔逃出宛城,才捡回一条命。

  当然,曹老板有个优点,那就是会反思,只是你别指望他会在自己身上找原因。提起裤腰带后他便开始反思:我对张绣那么好,他为什么说反就反呢?哦,原来是因为我没有把他的家眷、他军队的家眷控制在手里!如果我能将他们的家眷控制在手里,他们敢造反就杀全家,他们还敢造反?开玩笑!

  安排!

  曹老板反思的结果就是隆重推出了缺德到冒烟的士家制度,下令各部队都得将军属送到大后方来由自己牢牢控制,哪个部队敢造反?直接杀全家!敢投降?直接杀全家!在这一制度推出之后,曹军在战场上创造了许多令人瞠目结舌的战例,比如说合肥,吴老二来来回回都打了多少次了,墙皮都没啃下来一块;又比如说襄樊战役,曹仁把守的樊城,吕常把守的襄阳,都让关二爷给逼到绝境了,却硬是咬紧牙,死也不投降,更不敢弃城逃跑,害怕自己跑了降了,会害死全家!

  这种人质制度让曹军爆发出令人瞠目结舌的战斗力。

  但反噬也是相当可怕的。在这种制度下,军人和家属事实上都是囚犯,一年都见不了几面,这种制度简直就是反人类。这种制度推行的结果就是军人的社会地位直线下降,良家子从军的意愿屡创新低:谁他妈愿意过那种长年跟家人分离,一辈子见不了几面的生活?老子不干!而且魏晋玩的还是世兵制,也就是说,一人从军,这一家子世世代代都得从军,除非全家死绝了,这意味着世世代代都得过这种痛苦的生活,没人受得了的。

  曹操推行士家制度只是为了应急,因为当时诸侯混战,忠诚真的是很奢侈的东西,想要控制住军队,就只能这样做。可是也不知道后面的接班人以及篡位的司马家是脑瘫想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还是纯粹就是懒得推行改革,居然拿这剂猛药当水喝,在北方已稳定下来,忠诚不再是奢侈品的情况下继续玩这套,然后乐子就闹大了。西晋灭吴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能够动用的兵力远没有账面上那么多,全国士家三丁抽二也只凑出二十万军队,这二十万军队里还有不少是白发苍苍的老人和稚气未脱的孩子,压根就不是什么合格的兵员。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很简单,这一家子要么就是逃了,要么就是死绝了,只剩下个老头或者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了。名将王濬曾一次性遣散了几千名娃娃兵,考虑到他手下才几万人马,这个比例未免骇人。

  这套制度其实是对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尚武之风的透支,既然是透支,就一定会有反噬,透支力度越大,反噬就越可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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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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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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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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