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他都在千方百计的逃避短兵相接的肉搏战,他改良了弓弩,整出了黑火药,甚至弄出了木炮,这些都帮助晋军在战场上取得了不小的优势,他确实有很大功劳。但本质上,整出这些的原因还是他不愿意被卷入到生死莫测的肉搏战中,他还想活着逃离中原这个炼狱,找个好地方过完自己这一辈子呢,要是卷入到肉搏战中,稀里糊涂的人就没了,那他多冤啊!
可是,在这冷兵器战场上,有哪个能一辈子都不用参加白刃战的?
这个时代的战争规模大得惊人,一旦交战,动不动就是数千人,上万人,几万人,甚至十几万人,这么多人一旦发动冲锋,就跟涌入内陆的海啸一样,一旦对方熟悉了黑火药爆炸时那吓人的动静,敢于承受这些比较原始的黑火药武器造成的伤亡,不顾一切地突击,这些原始的热兵器真的挡得住吗?如果挡不住,他又该如何招架?
为将者,可以将一件利器作为克敌制胜的手段,但不能依赖它。战场上风云变幻莫测,甭管多让人无语,多让人欲哭无泪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谁也不知道自己的制胜法宝会在什么时候失效,一旦这种情况发生,制胜法宝失灵,就只能靠白刃战决出胜负了,到这个时候,白刃战能力弱的一方,必败无疑!
最典型的就是萨尔浒之战,严重依赖火器,一门心思想跟后金军打非接触作战的明军因为天气恶劣,火器使用不便,硬生生被一水冷兵器的后金军给打得大败,四路大军没有三路,文武官员死者多达三百余人,阵亡将士近五万。如果明军依旧保持着开国之初那强悍的近战能力,敢扛着长枪跟骑兵对冲,这一仗还会败得这么惨吗?
隋唐军队将近战能力放在第一位,弓弩啥的射击型武器通通视和次要手段,始终强调近战决胜负,不是没有原因的。哪怕到了全面装备燧发枪的时代,白刃冲锋依旧是决出胜负的最重要的手段,亚洲不少国家的军队有那个勇气与欧洲军队列队对射甚至不落下风,但一旦欧洲军队发动白刃冲锋,立马就崩盘了。燧发枪时代尚且如此,在冷兵器时代居然幻想自己一辈子都不用卷入白刃战中,这未免太天真了一点。m.χIùmЬ.CǒM
北宫纯见这小子这么快便反应过来了,眸底掠过一丝欣赏之色,说:“明天早点起来,我要看看你手上有几分真本领!”
李睿一愣。
羊绣踩了他一脚:“伯伯要指点你的武艺呢,还不赶紧谢谢他!”
李睿长揖:“多谢大将军!”
北宫纯笑说:“先别谢那么早,在教人练武这方面我可是非常严厉的,希望到时候你别哭!”
李睿额头冒汗,本能的感觉不妙……
北宫纯环视这三个年轻人,声音低沉:“这世道,都不知道要乱到什么时候!逢此乱世,任何人都指望不上的,你们唯一能够指望的就是自己的智慧,还有自己手中的刀,想要活下去,不管有什么时候,都要让自己的头脑足够的灵敏,手中的刀足够的锋利……孩子们,千万不要把武艺荒废了,荒废了武艺,你们离死也就不远了!”
三个年轻人都神情凝重,用力点头。
羊绣用力点头:“伯伯教诲的是,我一定日日勤练武艺,须臾不敢松懈!”
北宫静说:“我也是!”目光落在李睿身上,甚为不满。
李睿只能干笑。三个人里数他最懒,羊绣苦练武艺的时候他要么在钻研着怎么弄好吃的,要么躺在躺椅上晒太阳,简直就是一条咸鱼。
看样子他也得努努力了,不然连羊绣都比不上,那还不得让她嘲笑到死!
看得出北宫纯在邙山这边日子过得还凑合,司马越将他软禁在这里,不让他离开邙山一步,甚至连他与北宫静父子之间的通信和见面次数都受到严格控制,但在吃穿用度方面却不敢少他的。洛阳城中都饿到人相食了,北宫纯在首阳山上却还能天天大鱼大肉,心情好的时候还可以去打猎弄点野味打打牙祭。他身边有五百凉州精兵和一百名黑鹰剑士,这是一股相当强大的战斗力,真把他逼急了,放手一搏,守陵的这几千禁军还不一定能拦得住他,别忘了,永嘉元年他只用一千重装步兵就顶住了王弥数万叛军的猛攻,随后带百余铁骑直冲王弥的帅旗,吓得王弥落荒而逃,把这样一头猛虎惹毛了,对司马越可没有半点好处。北宫纯愿意留在这里守陵,是因为这是天子下的命令。甭管天子是不是被司马越逼的,他下达了这样的命令,北宫纯就遵守,将军队交给儿子来指挥,自己留在首阳山守陵。但这不意味着他可以被司马越随意折辱,司马越也深知这一点,一直都是好吃好喝的供着这位大爷,时不时还要派人过来威逼利诱一通,要他给自己卖命。
只是效果不显。
当然,这也不是意味着北宫纯就可以高枕无休了,一旦司马越彻底失去了耐心,那几千守陵的禁军随时可能向他发动进攻,就算他能击败这几千禁军,后面还有好几万人,他就算有通天本领,也无法在这几万精锐禁军的围攻之下幸存下来。这也是北宫静明知道反攻新城的时机不对,也不得不服从命令的原因,老爹的命被人家捏在手里呢,不听话还能怎么样?
日子过得还可以,但别指望北宫纯会对司马越有半分感激。在他眼里,司马越就是个不忠、不义、无信、无德的卑鄙小人,大晋这大好江山就是毁在这种小人手里了,他北宫纯宁可回乡野去当一只有一间茅庐几亩薄田的村夫,也不会替小人卖命。他没有带兵去攻打司马越,都算给这老乌龟面子了!
也得亏他两救洛阳立下的功劳够大,在民间积累的声望足够的高,不然他肯定活不到现在了。那个老乌龟向来都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像北宫纯这种勇猛无敌、声望极高却不肯听自己话的家伙,他从来都不会手软,在洛阳保卫战中立下汗马功劳的王延就是因为忠于天子,被他直接砍了,眼都不带眨。但北宫纯的名气实在太大了,大到司马越不到万不得已都不敢轻易杀他的地步,杀了,自己就该众叛亲离了————禁军中可是有不少人崇拜北宫纯的。因为这种种原因,北宫纯这一年来混得郁闷归郁闷,但吃喝不愁,这日子可比北宫静好过太多了,北宫静这一年来可是天天都在为粮草发愁,吃不饱肚子是常有的事情呢!
随后,北宫静说起了新城、宜阳、杓柳这三场大战,将很多细节向北宫纯一一道来。北宫纯听得很认真,得知李睿所创的却月阵两次在野战中大败胡人铁骑,他不禁对李睿另眼相看:“小子,你是从哪学到这么精妙的阵法的?”
李睿说:“在家传兵书上看到的。”
北宫纯问:“这兵书是何人所著?你有没有带在身边?我想借来看看!”
李睿说:“这兵书残缺不全,晚辈也不知道是哪怕兵家所著……从军的时候留在了家里,没带过来。”
北宫纯叹了一口气,十分遗憾。他最喜欢看兵书了,不止一次一掷千金,只为求得一部已成孤本的兵书,听说李睿家中也有兵书,上面还记载有如此精妙的阵法,他心中痒痒,很想借来一看,可李睿根本就没将兵书带在身边,他只想揍人!
李睿用手指蘸了一点酒液在桌面上画出一个半月状的图案来:“这却月阵本身并不复杂,就是将若干辆战车首尾相连,排成一个半月形,大量配备强弓劲弩和弩车,当敌军冲杀过来后便以箭雨对对方进行大量杀伤……每辆战车后面配备十名军士,负责保护战车和战车上的弓弩手,杀死突入车阵内的敌军。车营中要预留若干个随时可以关闭和开放的出口,当战机成熟后,出口开放,大军冲出去对敌军实施凌厉的反击,如果战事不利,立即退回,出口关闭,继续用车营死扛。”
“这其实就是守城战的翻版,车阵起到的就是城墙的作用,不过这城墙是活动的。这紧密排列的战车对于高速冲锋的骑兵来说是难以逾越的障碍,骑兵赖以制胜的冲击力和机动能力在它面前毫无用武之地。不过,这阵型对地形要求相当高,必须找到那种可以避免敌军骑兵绕后攻击的地形才行,否则,用它对抗骑兵那就是一场灾难。”
北宫纯沉吟:“所以你第一次让车营在城门外列阵,车营两头抱住城墙;第二次让车营背靠河堤列阵,两头抱住河堤,都是要利用地形阻止敌军骑兵绕后攻击,逼得他们只能正面硬冲?”
李睿点头:“是的。胡骑之所以那么难对付,是因为他们来去如风,忽左忽右,忽前忽后,想打哪里就打哪里,步兵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如果能够想办法限制住胡骑的机动能力,迫使他们集中全力进攻一个方向,这仗就赢了一半了。毕竟现在胡骑还是以骑射为主,论弓弩对射,他们根本就不是我们的对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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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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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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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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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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