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他觉得这个小女孩过于天真,甚至有些傻气。
在街头遇到乞丐,她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身上的珠宝送出去。
即使知道可能会被骗,她也从不怀恨在心。
她的快乐似乎是天生的,笑容总是挂在她的脸上,连生气的时候都显得那么可爱。
她的容貌本就出挑,一笑起来,整个人又焕发出了不一样的光彩。
她的人格魅力让周围的人都忍不住喜欢她,她和时萤那么像。
她精通蛊术,是聂熹月的得意弟子。
她曾对他承诺,“你放心,我一定会救时萤姐姐的。”
她的承诺并非空言,无论药草多么珍稀、毒虫多么难觅,她都决不放弃,甚至多次冒着生命危险。
她的傻气和时萤一样,都源自那份纯粹的善良。
后来,她就算是再怎么努力也没能救下时萤。
她已经尽力了,但还是很自责。
那时萤离开之后,他就整天魂不守舍,像个活死人一样,觉得生活没了希望。
就像现在一样。
身边的人都在劝他走出来,但只有南央说,“我才不劝你走出来呢,时萤姐姐会一生一世都在你心里的。你要一直一直记得她。”
她帮他除去身上的虫子和毒,也让他渐渐从失去时萤的悲痛中缓过来。
他一开始也不能接受自己这么快就喜欢上别人,内心充满矛盾和挣扎。
可是好多人喜欢她。
她对谁都那么好。
这……怎么能行。
他好嫉妒啊。
心里阴暗的不行。
一开始,她很喜欢缠着他,笑容灿烂如花,眼神热烈而期待。
很突然的,就不再理会他了,眼神变得冷漠,态度变得疏远。
她对厉慕寒,裴司衡所有人都很亲近,唯独就是对他很疏远。
每次对别人都会欢声笑语的,唯独对他,她的眼神总是冷若冰霜。
她称呼厉慕寒为前夫小哥哥,称呼裴司衡为面瘫小舅舅。
开始的时候,还叫他阿衍哥哥。
后来就一口一个薄先生。
这个称呼仿佛一道无形的屏障,将他拒之门外。
他根本没办法靠近她。
只是……
只要他但凡有一点靠近她,她就会躲得远远的。
可是她太好了。
他心中暗自珍惜着那些在她身边的时光,即使不言不语,也觉得是一种美好。
一直这样就行。
尽管不能再近一点,也没关系。
但是,陆尘砚的出现,让他感到了一阵无法名状的焦虑和抓狂。
他看到她那么喜欢和陆尘砚在一起,每一次陆尘砚的一言一行都能让她笑得那么开心。
他心生羡慕,但更多的还是嫉妒。
陆尘砚似乎能够给予她所需要的一切,但他的心底却知道,陆尘砚并非南央想象中的那样美好。
他是坏人。
陆尘砚是骗她的。
但他害怕,一旦揭穿真相,南央会因此而和他断绝关系。
她那么相信陆尘砚。
他知道,自己再不做点什么,南央很有可能会被别人给抢走。
但是他对怎么追求女孩子一无所知。
厉慕寒说,“追女孩就得投其所好啊。”
南央嘴挑,自从来到帝都后,她就瘦了很多,因为不喜欢吃别人做的饭菜。
她喜欢烟花,喜欢那些奇形怪状的小玩意儿。
他不小心说出了心中的喜欢,却意外地让她开始讨厌他,甚至对他恶语相向。
说他就是个人渣。
他尝试过各种方式道歉,但都无法挽回她的心。
南央对他的厌恶似乎越演越烈,不管他怎么说,怎么解释,南央都不理会。
不久之后,他再次见到了聂熹月。
她站在他的面前,笑容诡异,那笑容让他瞬间明白,那个女人给予他的恐惧从未真正消散过。
聂熹月嘲讽他,谩骂他。
总之,就是说他配不上南央。
让他离央儿远远的。
他的身体开始每况愈下,吐血、皮肤溃烂成了日常。
可能,聂熹月是觉得虐待他虐待的够了。
该送他上西天了。
说到底,南央对他还是有不同的。
他命不久矣之前,南央选择使用禁术来救他,用自己的心血滋养那些毒虫。
结果就是全脸毁容,身体衰老,面容枯槁。
但他却得以幸存。
聂熹月对此愤怒不已,大发雷霆,将南央带走了。
他拼尽全力去找她,想要带她离开,去任何地方都行,哪儿都行,只要她还在他身边。
他不愿意让时萤的悲剧在南央身上重演。
他已经失去了时萤,所以他绝对不能再失去南央。
薄斯衍微叹,将那本素描本放入小抽屉,用钥匙锁上。
随后看了看手中的钥匙,然后毫不犹豫地将其丢进了垃圾桶。
笑着说,“南央,你才不能逃走,你不要我,我偏要跟着你。”
——
一个月之后,明月山庄。
连绵的山峦,茂密的林海。
穿过之后,是一栋看起来有些衰败的大房子,爬满了藤蔓和青苔。
若是到了晚上,在月色下显得就格外的阴森恐怖,仿佛随时会有幽灵从中飘出。
清晨的林子,鸟鸣鸦叫声此起彼伏,伴随着一阵阵踩在树叶上的脚步声。
“哈哈哈哈哈,是黑寡妇啊。终于逮到你了。”
南央笑着,用小树枝将蜘蛛收进一个小手提箱里。
她看着箱子里攀爬的毒虫,伸手轻轻戳了戳,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笑容,“今天还真是收获满满啊。”ωωω.χΙυΜЬ.Cǒm
当她手指触及一只小蜈蚣时,它竟然敢咬她,南央瞪大了眼睛,威胁道,“嘶!小蜈蚣,你还敢咬我,等会就把你给剁碎,把你的心肝脾脏都拿出来泡酒。”
说罢,她轻轻盖上箱子的盖子,提着它下山去了。
“骁骁,你看我今天……”
南央兴高采烈地刚回到山庄,正准备向齐墨骁展示她的成果。
话刚出口,就看到薄斯衍坐在正中间的椅子上,手里揪着齐墨骁的衣领子。
南央立刻放下手中的小提箱,“你来干什么?快把骁骁放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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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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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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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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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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