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综]天生女配乔安陆展元>第 144 章 一门七进士 父子三探花
  龙啸云站在林诗音一直居住的小楼里,他向下望去,一片梅林映入眼中。

  想他与林诗音初次见面就是在这片梅林中,那个时候,他因为救了李寻欢一命,与他结为义兄弟,然后又受这位名满江湖的小李探花热情相邀,他便随着这位义弟来到了李园中做客。

  满园梅树傲然而立,梅花娇艳芳香,入目之处具是一片令人目眩神迷的红。

  他就是在这满目娇艳中遇见了林诗音,她坐在梅林中的小亭里,她身旁是红艳的梅,她身下是朱红的栏杆,然而再浓丽的色彩,在她面前都似是褪去了颜色。

  仅是这一眼,他便就此沉沦。

  相思之情犹如毒/药,一旦吞下就无药可医。

  然而天意弄人……

  林诗音喜欢的人自始至终都是李寻欢。

  就好像这世上一切的恩赐都集中在了李寻欢身上一样,他这个义弟拥有着少有人能及得上的家世,以及满朝勋贵都赞赏认同的文采,江湖上命令前茅的武功,李寻欢拥有的实在是太多太多。

  就连在男女之情方面,他这个义弟也仿佛天生就该被那些女子所钟爱一样。是啊,这世间又有多少女子能不被李寻欢那双似风流多情又似专情至深的眼睛所迷惑。

  人人都道他拥有一个好兄弟,李寻欢在知道他对诗音的爱慕之情后,不惜自污以成全他和林诗音,甚至最后,连偌大一个李园都转手相赠。

  但龙啸云知道,自己心中的惶恐从来没有随着李寻欢的大方而减轻,反而日益深重。眼前的一切都不是李寻欢让给他的,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也许哪一天,他从睡梦中醒过来,就都消失不见,再无踪迹。

  而这一天,也终于来临了。

  林诗音离开了,他知道林诗音是主动离开的。说是直觉也好,说是早有预感也罢,关于这一点龙啸云无比肯定。琇書網

  也许她是想去寻找李寻欢。

  龙啸云叹了一口气。他的眼神中有利芒闪过,继而隐匿不见。

  像她这种很少走出家门的闺阁女子,如何懂得江湖中的人心险恶?再加上长路漫漫,她又如何能吃得下风餐露宿的苦楚?

  诗音她太任性了。

  “老仆无能,未能寻到林姑娘的去向,还请庄主责罚。”管家走上小楼,跪倒在地,一副愧疚难当的表情。

  龙啸云赶忙转过身,把管家扶起来,说:“何必行此大礼,管家在此事上有多用心我一清二楚,我等不过是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管家反而越发诚惶诚恐起来,能为龙四爷这样的正人君子、江湖豪侠做事,就算他再操劳也是值得的。

  “这几日老仆见庄主茶饭不思,本想帮上什么忙,没想到最终非但一事无成,反而需要庄主反过来宽慰我,让老仆我如何能泰然处之。只要一日未寻到林姑娘,我就一日不敢安下心来,等下老仆一定狠狠叮嘱庄里的小子们让他们不要懈怠,继续寻找林姑娘。只是还请庄主一定不要因为过度焦虑伤了身体,如今庄里全靠着龙四爷您了啊!”

  龙啸云:“我知管家好意,可是我那义弟将诗音托付于我,如今诗音消失不见,我如何能彻底放下心来?近日我想了想,也许管家顺着去关外的方向派人搜寻诗音的踪迹,说不定能找到什么蛛丝马迹。”

  管家心里一思量,说:“莫非庄主是怀疑有人绑了林姑娘,想要拿她要挟探花爷?”

  龙啸云没说是,也没说不是,他如何会在外人面前承认诗音更为偏爱李寻欢而不是他?他说:“许是我关心则乱吧,我只是觉得这样有可能找到诗音。”

  管家自以为明白了什么,他坚定地说:“我这就派人顺着出关的方向多寻几遍!”

  这样找一定是找不到林诗音的,因为她根本没有去找李寻欢。

  林诗音对画中仙颇为恭敬,每天早晚必上三炷香。这样一连数日后,乔安终于忍不住出声让她把香炉撤走了。

  林诗音在知道自己给画中仙敬香的行为,并不能给乔姑娘带来任何裨益后,心中想着往日接受的种种恩惠,如今居然依然无法回报分毫,难免产生了些许忧思。

  乔安为了能让林诗音扮道姑时能扮得更为像一些,于是就开始在闲暇时间,教她《正一经》、《老子想尔注》等道家典籍,又教了她一些明显脱胎于道家的武功。

  林诗音学得很快。

  这自然是有原因的。

  她出身于诗书礼仪之家,能识文断字、写诗作赋,她偶尔对乔安回忆起自己在李园中的事,说老李探花在请夫子与武师教李寻欢的时候,往往连她也一起教着。

  林诗音这样说,乔安是相信的。她也知道林诗音在此之前的确会那么一两手武功。

  原著中曾有过这样一段描述:林诗音虽然武功不高,但毕竟不是弱不禁风的弱女子。这一掌她已用了全力,铁笛先生猝不及防,竟被打得掸到墙上。

  这是她在李寻欢被人诬陷为梅花盗时,为了救下李寻欢她生平第一次伤人。

  而林诗音武功不高,乔安认为最主要的原因不在于她天资不好,林诗音本人应该就很清楚最关键的因素是什么,正如书中所说“她只恨自己以前为何总是轻视武功,不肯下苦功去学武。现在她才知道有很多事的确非用武力解决不可”。

  只论文武方面的基础,林诗音或许已经远超于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了。

  因此乔安见林诗音上手起来颇为迅速,心中也没有感到特别奇怪。

  不过乔安不知道的是,支撑着林诗音学习武功的正是来自于她心目中的画中仙。

  一样米养百种人,即使是面对金山银海都有人心生不喜,嫌弃这是阿堵物,那么林诗音不喜欢武功也算不得什么稀奇事。也许林诗音天生就更为适合做一个闲来无事倚栏观梅,兴致到时素手调香,阅书抚琴,观花开花落,闻流水淙淙的佳人。

  然而一个人要是有了目标,即使是他再不感兴趣的事物,都能为之拼搏上一番。

  林诗音担心若是有朝一日龙啸云找到了她,她就只能回到兴云庄了,而且她身边的仆婢说不定会比之前多上数倍,那样的话,画中仙岂不是就又要回到之前难见天日的状态了?要是把画中仙交给他人保管,她又担心旁人会误以为自己遇见妖物,纵火焚之。

  仅是想想,林诗音就有些难过。她暗自下定决心,一定不能让事情演变到这一地步。

  教完道经和武功,乔安就开始着重教导林诗音如何绘制符篆,又或者该称之为符箓。

  虽然就连大字不识一个的神婆野道都能画几张的符篆,但这些所谓的符篆,其实还不如把它们叫做鬼画符。就算是在假扮道姑,但要是像这些人一样如此敷衍了事,未免太无趣,在那些真正的道家传人面前,也太容易被戳穿真相。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下苦功夫学习为好。

  只不过乔安和林诗音两人都忘记了,像这些堪称门派根基的知识,就算是真真正正的某道家门派的弟子,恐怕也不是人人都有资格学习。

  以林诗音如今的个人形象与素质,任哪一个不知情的人看来,都不会想到她居然会是个假道姑。

  ……

  自从林诗音开始假作修道之士,她现在一般不歇在客栈里,而是直接找个道观下榻。

  她现在就正在一家道观里。

  山间夜里更清冷,现在天色已晚,房间外明月高悬,林诗音站在门口看了一下星空,不知怎的,突然觉得现在的日子与她在兴云庄的生活相比起来,竟产生了几分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回到房间内,习惯性的想给乔姑娘上三炷香,然后又想起乔姑娘说的话,这才作罢。

  由于乔安是穿成了林诗音的画像,她在画中的形象其实与林诗音别无二致,就连她的衣着首饰,都是当日李寻欢笔下所绘的样子。

  姑娘家总是对服饰要敏感一些,林诗音见乔安总是这一身衣物,就想着是不是能给乔姑娘烧些东西过去。

  她有这样的想法其实很正常,这个年代的人对神佛献上贡品,要么放着不动,要么一烧了之。

  只是乔安听着,感觉林诗音更像是在祭奠遗像了。

  她心底有个猜想,想要试验一下,就问道:“诗音可会绘画?”

  林诗音有些保守地说:“只能说是略懂。”

  乔安知道她生性不自傲,她这样说,估计就是画的还可以。她提议道:“你不妨直接提笔在画卷上给我绘条衣裙。”

  林诗音听明白了她的意思,迟疑道:“可行吗?”

  乔安说:“我也只是如此猜想,但应该有六成的把握,诗音尽管放手一试就是。”

  林诗音一向是乔姑娘说什么她就信什么,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调好了墨,比照着她自己现在穿着的这件道袍,无比小心谨慎的在画卷上也画了这么一件。

  几个呼吸后,绘于画卷上的墨迹渐渐消融,与此同时,乔安的手上多了一件崭新的墨色道袍。

  林诗音松了一口气,太好,成功了,否则自己岂不是毁了这幅画,这可是画中仙的安居之所,如何能有半点瑕疵。

  如此,她也有能帮得上乔姑娘的事情了。

  虽然乔安对目前的居住环境没有什么特别不满意的地方,但是现在有机会改造一下周围环境,她还是很乐意的。

  乔安说:“我这里缺少生气,想添点东西,又说不上该添些什么。”

  林诗音想了想,说:“添些飞鸟走兽可好?”

  “那就画吧。”她一边说着,一边看向手中捧着的道袍,心念一转,她已是换上了新衣。

  画外的林诗音穿着道袍,画内的她也穿着这身衣物,乔安带着点笑意的说:“我如今又与你一模一样了。”

  说是一样,却又有着截然不同的气质。林诗音穿着这身衣物,有如空谷幽兰,乔安这一身,却更显清静无为。

  林诗音看了看,说:“幸好衣服还算合身。”

  她翻找出颜料,边与乔安聊着天边调着颜色,尝试了数次,才调出理想的色泽。

  林诗音拿起毛笔。

  落笔成画。

  斑斓的线条汇聚成型,冰冷的图案在她微微提笔的瞬间染上了灵机。

  一只只蝴蝶自笔尖下翩跹而去,带着一种不符合时令却又真实存在于画中的奇异之美。飞鸟舒展着绒羽振翅而飞,羽翼间似是还夹杂着梅花的芬芳……

  乔安眼见着整个世界生机勃勃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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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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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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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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