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的院子里,师姐殷璃不善交际,回到客房就闭门不出,此刻,在李连山的刻意安排下,这秀美的花园里,就只有沈青书和李毓秀两人。
细心的李毓秀看出来了,自从曹安拒绝了大师兄后,他就一直一副不太高兴的样子。
“师兄,偃师真的那么重要吗?”
“其实秀儿你只要在宗门多待一些日子,你也会明白的,一名优秀而出众的偃师,其威慑和力量甚至可以比拟一座宗门。”
李毓秀目瞪口呆,“这,怎么可能?”
“你应该听说过大河宗,当年大河宗与我们白云宗并列沧澜府两大霸主,但却因为得罪了一名五级偃师,一夜之间全宗覆灭。”
“可是,我们白云宗不是有武道第六景的大高手吗?那大河宗能与我们并列,想来也肯定是有的,一个五级偃师,即便是自身武道实力与之对应,也不过是第五景高手……”
沈青书面有悸色,“我又怎会骗你,你没有亲眼所见,自是无法想象那种情形的,数万傀儡宛如兽潮一般,黑压压的涌上大河宗,要知道,那些都是一名五级偃师制作出来的堪比第五景高手的傀儡,大河宗如何抵挡得住?”
“傀儡不会畏惧生死,只要没有被完全破坏核心,就能一直战斗到灰飞烟灭,那大河宗的宗主就是被傀儡生生围困到力竭而亡。”
李毓秀不是傻子,听他这么一说,也不难想象出当年那一战的惨烈。
沈青书语意一转,“当然,并不是所有偃师都能成为那样的存在,就像我们这些纯粹的武者一样,有人能成为宗门霸主,而有的人,只能一辈子停留在一二景,比普通人强不了多少。”
“如果能让他成为大师兄的奴仆,对大师兄有利吗?”
沈青书傲然一笑,“锦上添花罢了,毕竟能有一名偃师做奴仆,本就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一如宝剑配英雄一般。”
李毓秀神色欢快,“我不管那些,只要知道这对大师兄有利就好,这个傀儡给你,大师兄,剩下的事情交给我,在我们离开千叶镇的时候,我会让他心甘情愿成为大师兄的奴仆的。”
对于这件事,李毓秀信心十足,因为曹安从来没有拒绝过她,她相信,只要她开口,这件事也该如理所应当一样,顺着自己的心意发展。
沈青书露出有些奇怪的笑容:“他是不是喜欢你?”
李毓秀闻言脸色微变,连连摆手,慌乱的想要解释清楚。“大师兄,我对他根本没有那方面的意思的,是他自己自作多情,我……”
“我知道,无知者无畏,不过就是一个有点傲气的普通人罢了,等他成了我的奴仆,进了白云宗,他就会明白他跟你我之间的差距,到那时,他会敬我们如神明,不敢再存非分之想。”
李毓秀重重的点了点头,脸上浮现些许红晕,“我明白了。”
沈青书伸出手,在李毓秀的头顶揉了揉,“你总是能在我需要的时候帮到我。”
这句话,彻底让面前的少女沦陷。
“不过毓秀帮了我这么大的忙,这个傀儡师兄就不要了,你自己收好,滴血认主后,就放在随身的小包里,关键时刻,或许能救命的。”
沈青书看不上这傀儡,他虽然分辨不出傀儡的等级,但看那傀儡的名讳,自己压根不知道,料想也不是什么强大的傀儡,数量又少,鸡肋一般。
“谢谢大师兄,等我好消息吧。”说完,李毓秀一脸雀跃的走出了院子。
就在李毓秀离开后不久,李连山来到了沈青书面前。
“连山见过公子。”
沈青书面色一肃,收起了刚才那副模样,“让你做的事情做得如何了?”
“公子交办的事情,连山岂敢怠慢,血鳞果成熟在即,就在这一两天内。”
说完,李连山有些欲言又止的,看了看面前的沈青书,硬着头皮开口道:“有件事还需公子知晓,血鳞果对妖兽有着天然的吸引力,千叶镇又紧邻着黑风岭,前段时间,护卫队就发现黑风岭的妖兽蠢蠢欲动,连山担心,这血鳞果成熟之时,会引发兽潮。”
沈青书微眯着眼,“此事你无需担心,毕竟还在皇朝境内,引发的兽潮规模不会太大,护卫队和衙门的人足以应对,便是应对不了,也只需撑过两日,到那时,我和师妹自会助你们一臂之力,区区兽潮,覆手可灭。”
得到想要的回答,李连山脸上的愁云消失大半。
“连山替千叶镇居民谢过公子。”
“行了,带我过去吧。”
李连山率先一步,“公子,请!”
那原本应该在房内闭门不出的殷璃,此刻也紧随在两人之后,看这样子,根本不像是什么师兄妹,反而像是扈从、保镖一类。
李毓秀一直以为是自己天赋异禀,被白云宗的长老纳入门墙,却不知道,这从始至终,都只不过是其父与沈青书的一场交易,李连山替沈青书看守、催养血鳞果,而作为回报,李毓秀则可以拜入白云宗门下。
至于女儿和这位公子之间的关系,李连山从不在乎,女儿而已,他要的只是‘白云宗弟子之父’这个身份,短短几年,靠着这个身份,李家的发展早就突破桎梏,在府城内彻底站稳了脚跟。
密室的开关就在书房内,三人沿着石阶而下,火光摇曳之间,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地上满是累累白骨,不下百具,而在那密室大厅的正中,一潭活水之间,矗立着一根翠绿色的茎,没有叶片,在茎的上方,是一枚拇指大小的血红色果实,其表皮布满了鳞甲,那血红之色,眼看着就要布满最后的果尖。
沈青书贪婪的嗅着果实散发出来的香气,那是一种刺鼻的血腥气都无法掩盖的香气。
“好!很好!!李连山,你做得很好!”
“合该是公子的机缘到了,连山不过是做了点微不足道的事情。”
“可以了,你出去吧,记住,无论如何,也要顶住兽潮两日,到那时,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得到沈青书肯定的回答,李连山面露喜色,“谢公子!”
李连山走后,密室的大门应声关上,此地就只剩下沈青书和殷璃二人。
女人冷着脸,“这就是你跟我说的所谓机缘?整整上百条人命给你换来的机缘?以血食喂养催熟的血鳞果?”wWW.ΧìǔΜЬ.CǒΜ
沈青书两手一摊,“有问题吗?我不过是将血鳞果交给李连山培养,这催熟之法不过是无意间泄露给李连山的,他这人做事比较急躁,用这种办法催熟了血鳞果,我能有什么办法?李连山做得事,与我有何关系?”
“血食喂养成熟,血鳞果的邪性将远超正常成熟,对妖兽的吸引力更大,你还是想想怎么应对这种级别的兽潮吧。”女人抱剑径直走到一边坐下闭目养神。
“事不可为,溜之大吉而已。”沈青书却是毫不在意,目光始终停留在血鳞果上。
殷璃猛地睁开眼,“你打算借兽潮之力灭口?这可是整整一个镇两万余人啊!!”
“天灾人祸,非人力可以阻挡。”
殷璃起身,又坐了回去,索性不再睁眼,“若非欠下大长老天大恩情,我当真想一剑杀了你。”
沈青书神色如常,“你我都是同一类人,又何必惺惺作态?此间再无第三人,你给谁看?若你真的在乎这些普通人性命,再大的恩情也一剑斩过来了。”
殷璃没有说话,她想反驳,可她发现,自己的所有借口和理由,在事实面前都显得有些苍白。
沈青书接着说道:“这是最好的结果,不是吗?无论是对你,对我,还是对白云宗!一举数得。”
他沈青书虽然在宗门内有些特殊,可特殊的不止他一个,一旦涉及到足够的利益,内部的竞争从来都是残酷且激烈的,血鳞果这样的天材地宝,便是‘足够的利益’之一。
当年,沈青书在黑风岭历练,得到此物,可距离成熟尚有将近五十年光景,他只能选择将其带出黑风岭,择一秘地培植,因为一旦带回宗门,且不说漫长的成熟期后,对他在武道上的作用大打折扣,即便是不打折扣,也未必轮得到他。
与其带回去在未来博一个大打折扣的可能,倒不如养在外面,悄悄炼化,于是在牺牲了一名护道者后,他带着血鳞果来到了千叶镇,选择了李家。
这才有了李毓秀拜师白云宗,李家从一小镇富农,发展成为沧澜府顶级富商的事情。
而这一切,都将在两日后,彻底的画上句号,完成收官!
想到这些,沈青书的心底越发热络了起来。
“对了,现在还没开始,再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你应该知道,我只答应大长老给你护法一次。”
沈青书摇摇头,“不是什么大事,白天那个偃师,你应该还记得,我让李毓秀帮我做说客,但按白天所见,那人多半不会同意,李毓秀办成了就另说,若是办不成,就杀了吧。”
殷璃嘴角带着讥讽之色,“宗门中人人都说你沈师兄心胸狭隘,睚眦必报,看来所言非虚,这么一个小人物,也值得你惦记在心里?”
“他毕竟是个偃师,我不希望留下任何隐患,普通人断无可能从兽潮中活下来,可偃师却未必不能。”
……
却说另一边,心底同样热络,得到了沈青书的‘认同’,内心甜如蜜的李毓秀来到了曹氏石坊。
看着有些凌乱和破旧的铺面,不由得皱了皱眉,轻提裙摆,走了进去!
“曹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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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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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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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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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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