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正巧有一座非常出名的山,卫绵如同一个普通游客,一直爬到山顶,顺便看了个日出才下来。
到半山腰时,电话忽然响起来,仍旧是孟芸,只不过这次不是因为高一菲。
她打电话过来是想询问卫绵,有人要她的电话能不能给,说是那天在咖啡厅的围观群众有好几个都私下里找她要。
因为那些人大多也是电视台的同事,她不好拒绝,这才打电话过来问问。
卫绵想着最近也没什么事,就同意了,“不过你跟他们说一声,我一个星期后才能回去,如果能等,到时候再联系我吧!”
“我转告他们,那我就不打扰大师了。”
孟芸非常识趣,并暗自决定将时间再往后说几天。
卫绵按照网上的攻略,在山坡的另一侧找到了民宿,条件照比外面的宾馆肯定是差不少,但胜在空气好,尤其对她来说,这里生气充裕,是她修炼的好地方。m.χIùmЬ.CǒM
接连住了一个星期,卫绵才意犹未尽的下了山。
难怪那么多人喜欢来这里,现代人平时工作压力大,所以才会忙里偷闲,更喜欢这种舒适惬意的日子。
————
邓岚是家里的老大,她还有个妹妹邓茜,两人相差三岁。
小时候父母工作忙,经常将邓茜丢给邓岚照顾。
可以说邓茜是她一手带大的,所以对于这个妹妹的性格她也最了解。
姐妹俩长得很像,只不过邓茜更好看一些,也更愿意在化妆打扮上花心思,女孩子都爱美,这也没什么奇怪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邓茜的衣服鞋帽甚至背包和鞋子,一切用的东西都喜欢要名牌。
她自己的工资肯定是不够这样花的,所以只能挑拣着还算能承受的价格买一些不那么太贵,牌子又响亮的东西,又或者是打折商品。
而且每次买完名牌后,她还刻意给朋友同事展示,说一些这这那那的话,表明这东西有多么贵重,暗示自己这样的都买得起。
邓岚不知道她那些朋友和同事是什么感觉,但她听了心里是不舒服的,长此以往难保那些人不会对邓茜有想法。
所以邓岚在这件事上特意劝过妹妹,让她改一改平时说话做事的习惯,尤其那些名牌东西,能收就收起来,不能就尽量低调些。
然而邓茜都不理会,她觉得买了却不去显摆,那买这东西的意义就没了,甚至还嫌邓岚管得多。
两人不止一次因为这事闹出不愉快,时间久了,邓岚就不愿意多管了。
可今年初,邓茜偶然认识了一个富二代,那男生父母是在南方做服装生意的,家里很有些经济实力。
据说在不少城市都有房子,自家还有专门的工厂,生意很是红火。
男生名叫柯向晨,是家里的独生子,毕业后什么都没干,一直是父母养着的。
打从邓岚知道邓茜交了男朋友就有些担心,她担心妹妹的性格怕是不会找什么本分过日子的男人。
有次偶然见到柯向晨,她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仅仅看了一眼那人的脸她就知道,那种有钱人家的少爷绝对不是过日子的人,所以当天回去她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不同意两人在一起。
邓茜根本听不进去,她觉得柯向晨就是她的白马王子,符合她所有对丈夫的幻想,人还算帅气,关键是多金。
两人甚至都已经开始谈婚论嫁,准备结婚了。
邓岚本以为以自家的条件,柯家父母怎么也看不上,到时候定然会站出来反对。
却没想到那二老根本不在乎这些,他们从小陪伴柯向晨的时间就少,所以对于孩子的喜好非常尊重,也愿意让邓茜当他们的儿媳妇。
至于她自己父母,那是从头到脚,一丝一毫不愿的心思都没有,对他们来说,能攀上柯家这样的有钱人,简直是做梦都要笑醒的。
邓岚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持反对意见。
上次卫绵在咖啡厅破除高一菲身上的邪术,她也在场,当时她是独自一人去喝咖啡,又坐在了角落里,并没人注意她。
然而她却从开始到结尾全都看完了!
随着邓茜和柯向晨的婚期越来越近,她心头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但她的所有反对都没人当回事,甚至还被父母理解成嫉妒妹妹。
邓岚被说的次数多了,也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真有不祥的预感,还是她嫉妒心作祟。
她心底曾经出现的隐秘妒忌,也不是没有可能吧?
邓岚之所以找卫绵,就是觉得她厉害,既然邪术都能破除,是不是也能看明白她的心思?或者告诉她,自己那些预感是不是真的。
卫绵回到清平的第三天孟芸给她打电话,第一位已经迫不及待想要上门了。
她想了想,让人直接来了小楼。
门铃声响起时,卫绵刚换好衣服下楼,这几天清平市特别热,冯静给她寄来了一套苎麻的——袍子?
领口有点中式盘扣的味道,裙身一直到了膝盖下面,两边还有很高的开衩。
这算是上衣,下面是一条宽松肥大的七八分裤。
整件衣服都是白色的,用她的话说,穿上很有种大师的风范。
大不大师的不知道,但穿着很舒服是真的,卫绵还从没穿过这种材质的衣服,透气舒服,回头可以多买几件。
所以邓岚过来时,就见到一个穿着白色袍子,浑身仙气飘飘的身影站在院子里。
那身影听到声音转头看过来,她才发现竟然是咖啡厅看见的小姑娘,邓岚只觉得小姑娘和那天穿着背带短裙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好像更值得信服了。
卫绵朝她微微一笑。
“邓小姐是吧?这边请。”
她直接领着人往后院去,那里有个葡萄架,是几小纸人一起弄出来的,现在上面的葡萄很小,却是个乘凉的好地方。
邓岚晃了下神才反应过来,赶忙跟在她身后进了屋。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自打进入这小院子后,太阳光照在身上就没了火辣辣的感觉,似乎柔和了许多。
即使站在没有树荫的院子仍旧不觉得热,让她身上的燥意消散了很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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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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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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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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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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