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真的是古语。
魏俊杰这种识时务的小子,都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人尚且会骗人。
鬼说的话,又有多是能相信的?
曹老板在秦汉关,最多也就是和人打打交道,对人妻的关注度更多一些,自然不熟悉鬼物的套路。
余光更不用提,这家伙的脑子在做题以外的事,都不灵光。
反倒是魏俊杰、单青衣、江白,前两者都常和鬼打交道,最后一个家伙,对谁都抱有三十分的怀疑。
因此,先前群鬼告状的时候,三人只是冷眼旁观。
等江白拿出走马灯,群鬼立刻傻眼了。
可落在江白手里,是生是死,是杀是放,都由不得他们自己。
最先发声的那个屠夫,被江白一手抓了过来,贴在灯笼旁,火苗猛地一窜,立刻冒出一缕黑烟,烟雾之中,缓缓出现画面。
他是诚实的。
他确实没有说谎。
他是城东一个屠户,平日里很少得罪人,做着自己的买卖。
可他从没提起,他是一个杀人的屠夫,卖的是人肉,干的是伤天害理的勾当。
过往的行商走贩,本地的都会绕着他那肉铺酒庄,只有外地人不知情,误打误撞步入其中,丢了性命。
夺人钱财,害人性命,甚至让人死后做鬼都不成。
屠户在死之前,已经杀了三十四人。
被江白一手抓着,脸皮紧挨着狐皮灯笼,如同烙铁一般,屠户的鬼魂神情扭曲,狰狞无比,带着怨念嘶吼道,
“没错!老子是杀人了!怎么了?!”wWW.ΧìǔΜЬ.CǒΜ
“老子杀人,就一定要被杀吗?”
“再说了,老子杀人又没杀姓杜的那小子,他是个什么玩意,也配替天行道?老子就算栽了,栽在老子杀的人手里也就认了,姓杜的那小鬼自以为读了几本圣贤书,自己就不是鬼了?笑话!天大的笑话!”
“他凭什么来管老子!老子好歹还是个人!他是个什么东西!”
“......”
屠户自知死到临头,唯有嘴硬还能图个嘴上痛快。
他杀过几十人,煞气、怨气都极重,落到江白手里就明白,自己没有生还的道理,连带着这点残魂都要灰飞烟灭。
多骂几句,能爽一秒是一秒。
江白也不与他废话,单手微微发力,屠户的形态更加虚幻,头顶的黑烟也越来越浓郁。
最后,屠户变成了一团黑烟,黑烟则撞向了狐皮灯笼。
烟雾消散,灯笼上多了一头黑皮野猪,青面獠牙,面相狰狞,凶悍无比。
野猪出现后,如同皮影戏一般,活了过来,左顾右盼,甚至仰头仿佛在大笑。
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狐皮灯笼上,多了一只雪狐。
如同戏耍猎物一般,雪狐随手将黑皮野猪放倒,撕咬下来一块皮肉。
可他们如今都是皮影,哪怕皮肉撕咬下来,也只是皮影。
雪狐将那块皮肉撕的粉碎,竟然又扔回给野猪。
他不是在狩猎,而是在折磨。
这是雪狐的本能,也是狐皮灯笼逼他的!
江白点了画家的天灯,灯笼上多了这个雪狐皮影,日夜被火焰灼烧魂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痛苦不堪。
唯有这样,能够让痛苦缓解稍许,把痛苦转移到其他皮影身上。
老话说得好,恶人自有恶人磨。
比恶?
谁能有画家恶?
解决了屠户,江白再次抬头,和善的目光看向群鬼,原先人畜无害的笑容此时比阎王爷还要骇人,
“谁还有冤?”
谁还敢有啊!
一群孤魂野鬼此刻摇头比拨浪鼓摇的还快。
没等群鬼改口,江白随手又抓了一只鬼,按在狐皮灯笼上,黑烟冒出,走马灯再一次出现。
“嗯,你是被杜家少爷淹死的那一位是吧?”
“哦,生前是城外撑渡船的,这剧情也忒老套了,船滑到江心,问客官一句是吃刀削面还是馄饨面...”
江白看着眼前的走马灯,摇了摇头,
“把你丢在水井里淹死,确实是杜家少爷做得不对。”
“水井做错了什么?”
城里打一口水井容易吗!
不消说,江白指尖再次发力,这位水鬼发出凄惨尖啸,魂飞魄散,而狐皮灯笼上多了一团江雾。
雪狐又有了新的玩具。
江白刚解决掉水鬼,魏俊杰立刻将一只鬼塞进江白手里,镜鬼在一旁唱,
“冤鬼,003号诉冤!”
“下一位,004,城西吊死鬼请到等候区!”
他们这一套流程,没有任何讨论,但配合起来娴熟无比。
其他鬼物就算想逃,也要问单青衣的单刀答应不答应。
江白也不止是用‘走马灯’,还会贴心话聊几句,询问一些杜家少爷的相关信息。
识趣的鬼物,会先反省一番自己的罪行,再主动把自己知道的信息与杜家少爷有关的都说一遍。
先前几头鬼物的经历,已经告诉群鬼一个血淋淋的现实:
这位爷,别管是不是替天行道的,下手是真的狠辣。
杀鬼,对他来讲如同家常便饭一般,眼睛都不眨一下。
别的不说,光说这狐皮灯笼上的雪狐,就够让群鬼下破胆的了!
他们实力再不济,也能看出些端倪,知道这只雪狐生前肯定实力强悍,不仅被江白杀死,死后也不得消停,被扒皮抽筋,点了天灯...
六十多只鬼物,看上去数量很多,审问起来效率却出奇地高。
“我坦白,我害了十二人,不对,十三人,我该死!”
“杜家是城内第一家,杜老爷一直膝下无子,二十年前,老来得子,却又遭剧变,城内郎中都说这孩子保不住,大人也难...”
“我听杜家的下人说,二十年前有一位神秘郎中登门,治好了杜夫人,还顺利把孩子生下来了!”
“别提了,我有个姘头在杜家做浆洗的活,她说杜家少爷生下来没过几天就死了,给杜少爷做的东西都烧了,她亲眼所见!
后来,杜家就开始闹鬼...”
“杜老爷不知道发什么疯,在杜少爷死后第六年,说要给他请个老师,教他读书识字,将来考取功名,继承家业,旁人只当他说的胡话,下人只当老爷年龄大了,思儿心切,就请扎纸匠扎了两个教书先生,烧下去,糊弄了事...”
“你问我为啥知道?我去抢那扎纸匠的时候,他正做这活呢,我等他干完活才杀的,还靠这俩纸人换了点赏钱...”
“烧纸人这事我也知道,前后一共烧了十八个,杜老爷一直不满意,说他儿子托梦,那些教书先生都是纸糊的,没有一点真才实学...”
“后来?后来听说,杜少爷又给老爷托梦,说新来了个教书先生,求老爷想个把这个先生赶跑,他吃不了读书的苦,要我说也是,读书太苦了,我吃过一个读书人的心肝,苦的难以下酒...”
“编瞎话?我怎么敢编瞎话,咱们城里扎纸铺子都有十二家,全靠杜家养活的!你去打听打听,谁不知道这事!
杜老爷年年烧成千上万人马下去助阵,那教书先生一人就有万夫不当之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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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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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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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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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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