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初雪降落。

  京城仿佛披上一层白霜,连花草上都带着浅浅的冰霜。

  陆朝朝十个月啦。

  十个月的陆朝朝已经长开,竟然全挑着许氏和陆远泽的优点长。

  婴儿肥的小脸肉嘟嘟的,一双清澈的眸子圆溜溜,灿若繁星,带着一丝丝懵懂。脸颊鼓的像个小包子似的,让人见了忍不住捏一捏。

  此刻穿着一身红色小袄,头上扎着两个小揪揪,还挂了一串毛球儿。

  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甚至不需要丫鬟扶,自己便能走几步。

  “咱家姑娘就跟年画娃娃似的,真好看。”

  登枝没忍住赞叹。

  她帮着夫人带大了三个公子,但没有哪一个,是像朝朝这般好看的。

  “朝朝小姐说话走路都比三个哥哥早一些。”映雪不由点头。

  “奴婢抱您可好?”登枝见屋外下了小雪,即便丫鬟早早扫了雪,地上也有几分浅白。

  容易打滑。

  陆朝朝却是兴奋的很。

  “走……走……”

  “寄几……走。”小朝朝说话奶声奶气的,兜里还揣着两块板栗糕。

  她现在即将周岁,已经能吃些绵软的辅食,烤红薯,烤版板栗,米粉米糊,还有各种肉泥。

  她尤爱烤红薯,烤熟后的甜香极其好闻。

  登枝见她有主意,便和映雪一边牵着一只手,带着她满满往主院走去。

  踩在薄薄的初雪上,陆朝朝咯咯直笑。

  一踩一个小脚印。

  迷你小脚印看起来格外可爱。

  她一路走一路笑,经过花圃时小姑娘蹙着好看的眉头,甩开丫鬟,蹲在一株焉哒哒的花儿前,小脸都快贴花儿上。

  “怎么了小小姐?”映雪刚开口,小朝朝就伸出食指嘘了一声。

  “哭哭……发发,哭哭……”小手手指着一株兰花。

  登枝不由露出笑容,孩子果然天真,都觉得花草树木会说话呢。

  “好,听小小姐的。等会让下人,将兰花移暖房里去。”又哄着陆朝朝往前走。

  陆朝朝人小,走不动,没一会儿,登枝便将她抱起来。

  快步走向前院时。

  陆朝朝便听得一道浅浅的啜泣声。

  听起来柔弱又无辜。

  陆朝朝眨巴眨巴眸子,绕过转角,便见穿着身月白长衫的少年直挺挺的跪在门外。

  屋檐下还站了个穿着白衣的玲珑少女。

  少女正捂着脸轻声啜泣。

  屋内传来许氏暴怒的声音:“你的书读狗肚子里去了!!你订了婚,又带回个姑娘做什么?”

  “你这般,是在打未婚妻的脸!”许氏气得满面通红。

  原本她还怀疑朝朝的心声,毕竟老二已经有了未婚妻,向来也不是那般顽劣之人。

  可此刻……

  瞧见他跪在门外,非要带女子进门,她当真气得脑袋一阵阵发晕。

  陆政越担忧的看了眼母亲,可眼神落在门口的苏芷清时,却又坚定了信念。

  苏姑娘面色煞白,站在门外冻得瑟瑟发抖,仿佛一朵菟丝花要依附着他。

  “娘,儿子与温宁并无感情,订婚亦不是儿子所愿。”

  “儿子只想娶一个两情相悦之人,想要过爹娘一般的恩爱日子。而不是相敬如宾的陌生人。”

  许氏气得眼前一阵阵发晕。

  砚书与姜云锦的婚事,是当年老侯爷亲自指的,这也就罢了。

  可温家,当年住在陆家隔壁。

  温家那小丫头整日哥哥哥哥的跟在陆政越身边,两人是青梅竹马的感情。

  后来温家外放,这才离京三年,陆政越便作妖了。

  “我只当温宁做妹妹的。您打死儿子吧,儿子无法和温宁成婚。”

  陆政越幽幽的叹了口气,当年他与温宁订婚时,大概六岁。

  当年温宁确实可爱,但那时他不懂男女之情,如今想来,他是把温宁当妹妹的。

  “娘,清清,清清不能嫁给别人了。”

  陆政越神色有些尴尬:“儿子研学时,遇到危险,从山崖跌落,是清清将儿子背回去,救了儿子。”

  “清清自小父母双亡,幼年早逝,她养着儿子,已经坏了名声。”

  “娘,儿子不能做那背信弃义之人。”陆政越这几个月的相处,对苏芷清自然产生了好感。

  苏姑娘温柔体贴,常年居住山中,极其单纯。

  许氏眼中都快喷火。

  陆政越虽然出门研学,但带的两个小厮都会拳脚功夫。

  每走到一处地方,也会给家中来信。

  偏生坠崖后,小厮怎么也寻不到踪迹。

  一连寻了三天,周围每个村落都寻遍了。而苏芷清所在的村落,明明已经搜寻过了。

  除非,有人刻意将他藏起来。

  “娘,儿子昏迷了三天。醒来后,便一直在清清家养伤。或许,来搜寻时,清清上山采药了。清清家中清贫,极其辛苦,是儿子加重了她的负担。”陆政越叹了口气。

  他那时高热不退,时冷时热。

  他整日烧的迷迷糊糊,一睁开眼,便瞧见面前少女,羞红了脸,满眼泪花的抱着他。

  肌肤相贴,他整个人都悚然一惊。

  可少女却落了泪。

  陆政越深吸一口气,他已经坏了清清名声,必定要娶她进门的。

  “清清是心善,才救了儿子。”

  “她若是不救,小厮可就找到你了。”许氏冷笑一声。

  陆政越心口一堵。

  “你一身清贵,便是挂在腰间的玉佩都价值千两,一身衣裳更是不俗,你怎么知道,她不是看上你的钱?刻意将你藏起来。”许氏不由冷笑。

  而门口的少女却是羞愤交加,当即便哭着道:“夫人何必辱我?”

  “清清虽然出生贫寒,但亦是有骨气之人。若不是政越央求我,清清本不欲上京。”

  “清清这辈子没打算嫁人,大不了……绞了头发做姑子,一辈子青灯古佛。”苏芷清双眼含泪,神色决绝。

  “能遇到越哥,已经是清清这辈子最大的运气。清清不敢奢求嫁给越哥哥。惟愿,越哥此生幸福。”苏芷清含泪说完,便哭着往外走。

  陆政越霎时红了眼睛。

  许氏一见此景,当真头疼欲裂。

  “不能走!”

  “娘,清清若走,儿子与她一同走。”陆政越红着眼眶,死死的攥住苏芷清的手腕。

  感受到清清的颤抖,他更是心疼的不已。

  咬了咬牙,微微起身,打算撞柱已示决心。

  耳边便听得一道稚嫩的声音【撞墙撞墙撞墙撞墙……】

  【撞啊快撞啊,撞恋爱脑咯,快看恋爱脑撞墙咯……】

  声音中,满是幸灾乐祸。

  正想撞墙的陆政越,默默弯下了膝盖,耷拉着脑袋继续跪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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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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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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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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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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