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他,在我眼中不过跟踩死一只蚂蚁一样,你活着,只是因为你还有价值,如果你想死,我现在也可以成全你。”刘浪不紧不慢说道。
熊叔的双眼几乎要从眼眶中瞪出来了:“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叫刘浪,神农堂的少东家,怎么,你想报仇?”刘浪不屑一顾道:“不瞒你说,别说是你了,就算是你们整个参帮,我也不放在眼里。”
“神农堂的少东家?”熊叔心中惊骇:“我们跟神农堂没有什么冤仇,你为何要下这么重的毒手?”
“拜托,说话前先过过脑子好不好。”刘浪叹息道:“是你们先要找死的,我只不过是正当防卫而已。哦,对了,我再说一遍,带我去见古鸳鸯,否则的话,死。”
“你为什么要找古鸳鸯?”熊叔倒是有骨气,不但没有求饶,竟然还敢反问刘浪。
“看来你还没搞清自己现在的境遇啊!”刘浪将脚再次往下一压,把熊叔的肋骨踩断了好几根。
熊叔疼得龇牙咧嘴,竟然没有发出痛呼声:“我还是那句话,你得罪了我们参帮,绝对没有好日子过的。我不管你是什么人,有本事,你就杀了我!”
“都这种时候了,还这么嘴硬?”刘浪皱眉:“既然如此,那就……”
“小友,手下留情!”就当刘浪准备直接动杀手的时候,一道苍老的声音响起。
远处,又来了一队人。
为首之人是名老者。
对方看起来七十多岁了,手里拄着一根拐杖,走起路来步履蹒跚。
“参王,你,你怎么来了?”一看到来人,熊叔眼眶一下子就红了:“他杀了参公子,是我没照顾好参公子。”
“阿熊,不怪你。”老者来到刘浪面前,冲着刘浪一拱手:“老朽许慕年,人送绰号参王,打小就生活在这片林子里,也过惯了林子里的生活。我们参帮无意得罪这位公子,既然你连我的孙儿参公子都杀了,那今天,可否看在老朽的面子上,饶阿熊一命?”
见参王这么客气,刘浪将脚松开:“你们不动杀心,我也不是烂杀之人。”
“是我们唐突了。”参王又朝着刘浪拱了拱手:“公子如果要找古鸳鸯,我倒可以指条路。”
“哪里?”
“古墓。”Χiυmъ.cοΜ
“古墓?”刘浪眉头一拧:“你是说,得到舍利的那个古墓?”
“没错!”参王点点头:“外界肯定说古鸳鸯跟我孙儿来往密切,所以你就认定我孙儿知道古鸳鸯的下落对不对?”
刘浪没有吭声。
但的确是个原因。
参王继续道:“其实,我孙儿跟古鸳鸯并不熟悉,只是对古鸳鸯心生爱慕,经常喜欢跟踪对方而已。我们偶然得到的这个舍利,也是无意中跟着古鸳鸯进了那个墓葬,趁着对方离开的时候,悄悄潜进去找到的。”
“所以,如果我猜得没错,你要找的古鸳鸯,现在极有可能就在那个墓葬里。”
刘浪倒是没想到参王竟然这般好说话,便问道:“那个墓葬在哪里?”
“我让人给你带路。”
“好。”参王冲着身后其中一人招了招手:“野狗,你去过那个墓葬,知道墓葬的位置,带公子去一下,记住,速去速回。”
“是。”名叫野狗的年轻男子冲着刘浪点了点头:“走吧。”
刘浪没有吭声,招呼李天蓬跟蛇伯跟上那个野狗。
“参王,他杀了参公子,咱们不能咽下这口气啊。”熊叔挣扎着爬了起来,双眼通红:“参公子可是我打小看着长大的,跟我的亲儿子一样。那个小子为了找人,竟然杀了参公子,还杀了我们那么多人,这个仇,就算是死,我也得报。”
“你报得了吗?”参王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面色阴沉得跟要下雨一样,望着刘浪几人离开的方向道:“这个小子太邪性,年纪轻轻竟然就有这等本事,身边那个龙虎山的人也身手不简单。不过,最为诡异的是那个跟仆人一样的老家伙,对方,似乎深藏不露啊。”
“参王,现在说这些干什么?”熊叔不太了解。
他只想杀了刘浪替参公子报仇。
参王叹了口气:“我已经得到了消息,整个古家差点儿被灭门,如果所料不错,罪魁极有可能就是古鸳鸯。”
“什么?”熊叔怔住:“古鸳鸯不是古家人吗?”
“呵呵,他是不是古家人谁知道呢?而且,我们一直盯着那个墓葬,古鸳鸯又经常出入那个墓葬,墓葬里肯定还有其它的玄机。”参王道。
“可我们的人进去过墓葬,里面只找到了一颗舍利跟一座埋在地下的古怪的石塔,除此之外,没有其它东西啊。”
“没有其它东西,那我们的人是怎么死的?”参王沉着脸道:“我感觉,里面极有可能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当时咱们的人尸体都带回来仔细检查过,都是被一招毙命。虽然你们当时没有看到是什么人出的手的,但这并不代表对方不存在。”
熊叔闻言耷拉下脑袋:“那个墓葬的确邪性,但这跟报仇有什么关系?”
“阿熊啊,你勇武有余,却不肯思考。”参王摇摇头:“有句话叫借刀杀人,呵呵,那几个人明显不是善茬,而且,你难道没看出来,那个龙虎山的道士跟那个老仆从竟然都以那个年轻人马首是瞻,这足以证明那个年轻人的地位。”
“刚才交手之时,对方施展的可是赫赫有名的九宫八卦步,而且,看那样子,已经可以施展出四个幻影来了。这等本事,就算是动用我们的老底,也不见得能够杀了他,但如果让他进入墓葬,说不定就可以死在那个神秘的怪物手里,我们何乐而不为?”
熊叔双眼一亮:“参王,还是您聪明,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派人盯着墓葬那边,不要轻举妄动,等。”参王眯起眼睛,咬着牙道:“同时,带上咱们的高手,埋伏在周围,如果对方死在里面最好,可一旦对方出来,肯定会受重伤,到时候,就是我们报仇的时机。”
熊叔虽然受了重伤,但此时却极为亢奋:“好,参王,我明白了,那几个人无论如何,都得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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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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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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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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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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