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泽一双眸子都亮了,“有番茄和肉味儿。”
小家伙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筷子,呼哧呼哧了一大口面条,口感劲道,番茄酱的浓汁味儿淬了进去,再混杂着肉丝,极大的刺激着孩子的味蕾:“呜,好好吃!”
晏泱也开动了,他晚上没有陪儿子吃火锅,这会儿胃还是空着。
浅尝了一小口,立刻被征服:“媳妇儿的番茄酱,堪称极品。”
不一会儿,碗里的番茄酱肉丝面,就消失了小半碗,军中汉子吃饭都是狼吞虎咽的。
就连最为拘谨的苏绵绵,都按捺不住渴望,斯斯文文地夹了两根浸染了浓浓红色酱汁儿的面条,放入嘴里。
自怀孕后,她是吃不得肉的,肉末子都不行,一碰就孕吐。
但这次大大的不同:“嗯!龙肝凤髓也无外乎如此了!殿下,这个番茄酱也太美味了!”
慕听雪浅笑道:“喜欢就多吃点,厨房里还有很多。”
苏绵绵抛弃了矜持,大口大口地吃着番茄酱肉丝面,贵妇人的形象也不要了,埋头就是一个猛炫。
等吃完了一大盘子,意犹未尽地擦擦嘴:“让殿下见笑了,实不相瞒,我已经好几个月,没吃过一顿舒坦的饱饭了,家里的饭菜都不合口味。”
她像个饥民。
大快朵颐之后,获得了久违的满足。
慕听雪道:“那便带一罐番茄酱回去,慢慢吃。”
人家捎带了那么多东南的土特产过来,总要回点礼,意思下。
“怎好如此……”
苏绵绵有些无地自容了,到人家家里,连吃带拿的,“这番茄酱用了白砂糖、白冰糖,是名贵之物……”
“不贵。”
这点小钱,无论对于苏家还是南宫家,都像灰尘般微不足道。
饭后。
慕听雪去厨房,从七个并列的番茄酱瓷罐中,取了一只出来,赠予苏绵绵,“可以涂抹在饼上,可以做番茄酱蛋炒饭,也可以搭配着土豆吃,更能做番茄酱汤面。这种酱料实用且百搭,按照自己喜欢的口味来便是。”
苏绵绵大为感动,紧紧抱着番茄酱,说了一箩筐感谢的话。
本质上,她和长公主没有利益冲突。
娘家姓苏,属于嫡系,嫡系亲哥与长公主师徒情深,她这个做妹妹的肯定不能跟亲哥唱反调;夫家姓南宫,跟长公主政治立场不同,但是她丈夫又不是天启公世子,没有继承权,自她怀孕后夫君又在外头养了两个外室,并且整日流连烟花之地,她又何必自找不痛快,维护夫家立场。
苏绵绵不是蠢货,明白夫君靠不住,只有娘家亲哥苏子修,能成为她娘俩儿日后的依靠。
“若是吃完,也可以自己在家里做。”
慕听雪并不觉得,番茄酱是什么有技术含量的发明。
太容易做了。
加点白砂糖、冰糖之类,煮一煮,“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加点儿蒜末,或者勾兑些芡粉。”
芡粉,是古时候对淀粉的叫法。琇書蛧
这玩意儿早就有了,粮食里头能够提取出来。
苏绵绵极为震撼:“这——殿下怎好把番茄酱的做法告知于妾身?您若是再开设个帝城番茄酱厂,定能风靡云都,成为紧俏热卖的稀罕物。”
在她看来,这样的赚钱技能,是应该保密,传给子孙后代的。
“第一,番茄酱没法长期储存。”古时候没有防腐剂。
“第二,白砂糖是限购的,需要登记,想要大批量制作番茄酱作为商品售卖,除了帝城制糖厂,其他所有人都办不到。”这就是原材料垄断的妙处了。
“第三,重中之重,如果你熬制番茄酱自己吃,一定要把封装的瓶子在滚沸的开水里煮一个时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高温灭菌是大前提。
“妾身都牢牢记下了,多谢长公主殿下不吝赐教。”
苏绵绵心口似浇灌了热油,暖融融的。
千恩万谢之后,请辞离开。
“娘亲,这个薯片,蘸番茄酱,也很美味,嘎嘣脆。”
涯宝怀中抱着个零食小竹盘,里头装着膳房刚刚炸出来的切片土豆,焦黄焦黄。
孩子爱吃这个。
每天晚上,都要吃上十几片解馋。
“这个吃法,也很好。”
慕听雪揉了揉儿子的小脑袋,番茄味薯片嘛,在后世也是畅销不衰的经典款式。
涯宝好奇地问道:“娘亲,真的不开一个番茄酱厂么?这么美味的东西,一定能挣大钱。”
慕听雪答道:“可以开,但像这种自制的番茄酱,只能存放十五天左右。”
这也就意味着,十五天之内,不把番茄酱吃完,就会坏掉。
若是开设了番茄酱工厂,十五天之内的产品,若是无法销售出去,就会腐烂变质发霉,客人一碰就会拉肚子,甚至食物中毒。
“十五日?足够了。”
另一个萌宝,也凑了过来,“娘亲你相信儿子,这么美味的番茄酱,只要制作出来,最多三五日就能售空!”
经过两个孩子的一番鼓励,慕听雪最后决定,还是开一家番茄酱厂,试点经营一下。
为了方便白砂糖等原材料的输送,帝城番茄酱厂,就设立在制糖厂附近。
背靠着朱家村和千顷良田。
此处居住的,都是自耕农,并非在哪个世家大地主手底下讨生活的佃户。
帝城磨坊,就是设置在朱家村的,既卖豆腐,又能生产豆浆,送去制作白冰糖,形成小产业链。
而负责管理帝城磨坊的,是长公主府的女官,鸳鸯。
鸳鸯姓朱。
“主子万福。”
鸳鸯很勤快,不止把公主府上上下下的穿衣用度,管理得妥妥帖帖,还能腾出功夫来,把云都郊区穷村子里的磨坊生意,给经营得红红火火,“磨坊里刚熬出了新鲜的豆腐花儿,您是喜欢咸豆花,还是甜豆花?”
慕听雪坚定道:“咸口比较好。”
“好嘞,给您多加点黄豆和香油。”
很快,一碗新鲜的咸口豆花,就端了上来。
慕听雪尝了尝,鲜嫩软滑,味道还可以。
“殿下您看,这朱家村,原本是云都最穷的村子,现如今您在这儿搞了个帝城磨坊,乡亲们的苦日子熬到了头,渐渐好起来了。”
慕听雪往窗外望去,见到不少朱家村的村民,把秋收的谷物抛向高空。
这是扬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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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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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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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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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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