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拜童谣所赐。
谣言和谶语本就是一把双刃剑,能帮在位野心家,获取民间影响力,也会引来各路魑魅魍魉。
就像此刻。
白帝州已经聚集来了各路对红薯垂涎欲滴的世家、门阀、富商,企图从这一万亩红薯田里头,分一杯羹。
他们来得比慕听雪还要早半个月,守粮待熟。
“老乡,这红薯神粮成熟之后,卖一些给我可好?价格好商量。”一名身穿华贵丝绸锦绣青袍的年轻人,手里盘着一串极品珊瑚珠,笑吟吟地询问着。
“不卖不卖。”
农民伯伯正在浇水,非常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完全没有因为对方富家翁的派头,就自轻自贱,高看对方一眼。
“别那么不近人情嘛,一两银子四十斤,如何?”富家公子不死心,目光灼灼地盯着地里头茂盛的红薯秧,“您这一亩地能产八十石神粮,算下来,就是二百五十银子!够你全家老小吃穿嚼用一辈子!”
农民伯伯瞪了他一眼:“你们这些外来商户都黑心肝,白帝州刺史一月前就已挂了条横幅在府衙上,一两银子二十斤收红薯,哼!”
想占便宜?
没门儿!
盘珊瑚珠的富家公子尴尬不已,他既然进了城,肯定派人去白帝州府衙打探过,看到了挂着的横幅,但——这些像牲畜一样的底层贫农,怎么会识字呢?
自古以来都是如此,平民是不读书不识字的,没有那个机会,也没有那个财力。念书是有钱人的事儿,世家垄断知识。所以地方的刺史、知府、县令哄骗愚民很容易,反正中央朝廷下达的政令条款,平民看不懂,还不是他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您老又不识字,怕是被骗了吧,白帝州府衙上挂着的是一两银子二百斤……”
“胡说八道!我女儿在乡学念书,她和隔壁的大头二头,都认字儿,他们念给乡里听的。”
这可把农民伯伯给气坏了,操起地上的扁担,就要揍这人,啐了一口唾骂道,“坏种!钱眼里生蛆的玩意儿!”
富家公子顿时变了脸色。
连连后退。
还顺手牵羊,从地里薅了一根红薯,好家伙一根上四个主蔓,拽出来几个硕大的红薯。
农民吆五喝六地对着旁边田里劳作的糙汉喊道:“小林子、栓子,来偷红薯的贼了!”
旁边田里的几个民壮,纷纷操起锄头、铁锹、木棍过来了。为首的一个,赫然有一米八几的身高,十分壮实,尤其是一双手臂肌肉纠结比普通人大腿还粗,更可怕的是,他背上还有机械连弩!
“哪儿呢?兄弟们干他!”
“就是那个手里拿一串狗屎黄颜色珠子的人,小林子,你是尖兵营的校尉,是总兵手底下的,您可得替乡亲们做主。”农民伯伯嗷嗷告状。
这小林子不是别人,正是荒竺特种兵小队里的,那个力士林奉。
他和其他特种兵一样,除了练兵,就是种地。
因为红薯神粮快丰收了,家家农忙,所以荒竺总兵这几日给他们的训练减了一半,让他们好多帮家里收神粮。
“嘭!”
林奉体力非凡,极速追了上去,一把扣住了那富家公子的肩膀,另一只手凝握成拳,重重地砸在了富家翁的左眼上。Χiυmъ.cοΜ
一块巨大的乌青,眼眶都要裂了。
富家公子身后有两个小厮,见到主子被打,立刻冲上前去,但都被另外几个乡勇民壮给制住了。
富家公子疼地哀嚎哭叫,手里的红薯藤也掉到了地上:“军爷,饶命。”
他听到了刚才农民的话。
这是长公主尖兵营里的校官,肯定是武艺超强。据说,当时平定了覃岭王叛乱之后,按照人头论功行赏,就发了二十万银子的赏,斩杀敌人特别多的,还给升了武职。眼前这个“小林子”,肯定至少杀了几百人。
“跟我去州府衙门!”
林奉额角青筋爆起,双眸怒焰滔滔,“萧大人说过,偷盗神粮者,监禁五年,劳役十年!”
富家公子眼泪掉下来;“通融一下,我是云都来的,是苏家人。我家老爷是光禄大夫,我家少爷是……”
“老子管你是谁!”
林奉又一拳锤了过去。
富家公子被锤得,隔夜饭都呕了出来,彻底蔫了。
林奉像拖死狗一样,把这个自称姓苏的世家子,给拖去了白帝州衙门。
“萧大人,我抓住一个……”
刚一跨入府衙大门,林奉就惊讶地看到了刺史萧望之和长公主,正在饮茶叙坐。
在特种兵山林生存测试的时候,林奉曾经受过慕听雪的点拨,后来他在战争中表现优秀,也是长公主亲自点名,给他提拔上来的,六品校尉呢!
几乎是一瞬间,林奉的眼神和声音,顿时柔和了许多,“殿下,属下抓到一个偷红薯的贼人,说是云都来的。”
慕听雪原本正在跟萧先生聊瑾瑜做伴读的事儿。
萧先生一开始有些惊讶,但很快就心动了。毕竟孙女有云都第一大儒老祭酒伍无忌亲自教,那肯定比待在白帝州要强。老祭酒学富五车名满天下,多少人想当他弟子求还求不来呢。
而且,是给晏泽、谢无涯做伴读,这二位日后不出意外是要接摄政王和长公主班的。
瑾瑜能跟着两个小子一起念书学习,成为青梅竹马的好友,肯定前途光明。人脉关系这一块,从娃娃就打好了基础。
慕听雪再三表明伴读这种事儿不要拘泥于男女,都是几岁的孩童,不搞男女大防那一套,眼见着萧先生已经被她说动了,林奉就这么闯了进来——
“云都来的偷地瓜贼?”
她上下打量着那个被揍成了熊猫眼,呜呜咽咽的年轻人。
衣服料子很名贵,鞋面儿是金线绣的,还有铆金配饰。再一看五官,有些阴柔,但也能打个六分,不是丑人。
云都世家的基因,都比较好,很少有丑的。
有钱人嘛,尤其是家大业大的超级门阀,就算祖上男的丑,但娶了一房又一房美娇娘净化基因,净化了一二百年,子孙后代怎么着也不是歪瓜裂枣了。
“云都哪一家的?说来听听,万一是老朋友呢。”慕听雪调侃了一句。
那个熊猫眼看着这个高贵明艳的大美人,以为见到了救星,立马攀关系道:“回禀殿下,这都是误会,在下苏家人,在下的嫡长兄是东南水军大都督苏子修,您的徒弟。”
慕听雪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子修的弟弟啊。”
子修只有庶弟。
而且徒弟跟庶出那一窝一窝的弟弟们,关系很不好。
这个人,极有可能跟苏婉婉是一伙儿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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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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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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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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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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