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杨凡>第72章 抚宁堡之战(二)
  正午时分,堡墙上的老兵挥舞小旗,“骑兵……大队……”。

  大队意味着来的敌人超过三百,烦了等人起身牵住战马,众老兵却没起身,“莫急,多歇一歇有力气”。

  “来了!”,烦了小心看去,东南方向尘土弥漫,大队骑兵正迅速靠近,堡内毫无动静,看来张三叔是打定主意捉大鱼了。

  吐蕃骑兵正陆续经过堡前去往水潭,然后下马开始歇息,赶来的骑兵越来越多,很快便超过了三百,还在不断增加……

  “他娘的,这么多……”,吐蕃本部以步军为主,配属少量骑兵,而这少量的骑兵通常便是主将的卫队,众人猜测要来的可能是大人物,只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

  又一队骑兵过来,烦了一眼就看到了中间那个大人物,倒不是他眼神多好,主要是这位大人物实在太扎眼了。

  不但骑得马高大,身上还穿了件夸张的大袍子,衣袖长到夸张的地步,更显眼的是那顶帽子,竟然是鲜艳的红色,在一群骑兵中间简直是鹤立鸡群。

  “呵,还是个有爵位的千夫长”,一个老兵舔了下嘴唇说道。吐蕃的千夫长可不是代表手下就有一千人,还代表他是某个部落的族长,如果是有爵位的则代表大部落,或者与赞普有亲戚。

  “坏了”,二黑说道,只见那个大人物并没去往水潭边,而是指着堡寨比划着什么,很快一队人便下了马走向张三等人藏身的地方,那大人物则继续去往水潭边。

  其实堡寨附近本来地势就高,吐蕃人警惕性再低也会派人去的,随着那队人离堡寨越来越近,众人知道,要开始了。

  寨墙放哨的老兵最后挥舞几下小旗,而后从墙上跳下,而他最后发的信号是敌人超过五百,不足一千。烦了不禁想骂人,到底是五百多还是九百多?这个误差也太大了吧……

  “安西威武!”,一声大吼如炸雷般响起,一员悍将已纵马杀了出去,不是张三爷还能有谁?

  只见他如狂风般从那队步军中间掠过,长朔闪过,三四个士兵随之载倒,烦了不由惊叹道:“好家伙,这就是锐士……”。

  “安西威武!”,一旅将士陆续从保寨后冲出,紧跟在张三身后,慢慢组成战斗队形,直指水潭边的大人物。

  突然的袭击令吐蕃人措手不及,许多人一时没反应过来,眼睁睁看着一旅的人呼啸而过,水潭边几百吐蕃骑兵已经乱成一团。

  此时水潭边已有数百人,连人带马拥挤不堪,还有骑兵在不断进入绿洲,张三率军不管别人,直取那头目。

  路上的骑兵反应过来忙追向一旅,水潭边的人则有的想上马,有的想要步战迎敌,还有的想保护主将,这使得场面更加混乱。

  刚上马的人正要催马,张三爷已从他身前呼啸而过,骑兵失去速度如木桩一般笨拙,“噗通噗通”的落马声连绵不绝。

  一大群战马被水潭边的人赶了过来,一旅不得不放慢速度,等让过马群,吐蕃人已经排出三列步军出现在面前,正呼喊着丢出投石索。

  (吐蕃不擅弓弩,可能是因为高原缺少制作弓弩的材料,气温太低不利于胶漆等工艺,但他们也有自己独有的远程武器,投石索。拳头大小的石头拴上绳索,转圈抡起来丢杀伤力不弱,分为两种,一种是单石,一种是双石,单石扔的更远更准,双石则可以缠绕对手马蹄,各有利弊。高仙芝曾评论吐蕃军队,说其骑弱弓弱,唯重步骁勇)。

  对面反应很快,第一时间把战马驱赶到前面迟滞一旅速度,步军趁机步阵,必定精锐无疑。

  张三见对方精锐,反而更加高兴,侍卫精悍更证实了大人物的身份,只是对手步阵已成,那头目也已经躲入阵后,骑兵不能再硬冲,遂拨马向左,“掠阵!”。

  一旅将士随即转向,弓箭投矛一起发射,叮当一阵乱响,没想到那队步军人人披甲,不少还是铁甲,一轮掠阵只有十几个倒霉蛋被投矛射中,缺口又被迅速补上。

  此时吐蕃人分成两部,一半在水潭边护卫那个大人物,大多是在步战。另一半则是后赶来的骑兵,此时已聚到一起,正要对一旅发动进攻。

  张三率军掠过步阵,绕了一个圈子拨马回来,却并未冲向水潭边,而是突然向刚集合的骑兵群杀了过去。

  “聪明”,烦了赞一声,此时水潭边的步阵已成,再冲不但后果难料,还会被那支骑兵从后边突袭,而张三果断放弃难啃的步军,转而去攻打潜在威胁更大的骑兵。

  在紧张纷乱的战场上能这么快做出调整,张三的战场嗅觉绝对顶级。

  可怜那支马军刚刚集结完毕还没开始动作,安西兵已经冲到了眼前,长朔“嗤”的一声轻响刺中一人咽喉,那人同伴刚要挥刀,却被张三借着马力一拳砸到脸上,晃了下一头栽下马去。

  骑兵群内人仰马翻,被一旅从中间杀了一条血胡同,刚集结的骑兵被再次冲散,而此时水潭边正在分兵,步军仍在保护大人物,一队骑兵则正在集结。

  “该咱们了!”,郭旭翻身上马,二旅纷纷上马持械在手,现在正是时候。

  有些东西是天生的,郭旭确实有成为名将的天赋,他发现了战局的危机,一旅看似占据了主动,实际经过短暂混乱后吐蕃人已经稳住了,而且兵力优势正在慢慢提现,为了放大突袭的战果,一旅一刻不停的冲杀,这种强度的战斗会使人的体力和马力快速消耗,如果二旅加入,一旅很快就要陷入麻烦。

  郭旭长朔一指水潭西边,大吼道:“杀贼!,随既跃马而出,二旅众人齐齐催马,“安西威武!安西威武!”,一百余骑奋勇而出,直直向那群将要完成集结的骑兵杀了过去。

  作为奇兵,出击时间和目标选择最为重要,比如目前局势,出击过早会与对面混成一团,出击太晚则一旅力弱,打成添油战术,现在出击则正好,一旅还有余力,二旅作为生力军入场正好能打乱敌人部署。

  而目标有三,东边骑兵已经被冲散,一旅足够对付他们,水潭边的步军阵列不能正面冲击,那很不明智,唯有要完成集结的骑兵才是首要目标。只要击溃他们,这支吐蕃兵马便会只剩下行动迟缓的步军,落败就只是时间问题。

  郭旭一马当先杀出,二黑一队老兵紧随其后慢慢展开,烦了率手下开始催马提速的时候,前队已经冲出去一百多步,马蹄践踏,尘土弥漫。

  一火老兵当先冲出,烦了在队里第二列,眯眼看着前方,战马慢慢提速,待他马速提至最快时,旭子已经把一个吐蕃骑兵挑上了半空。

  骑兵冲锋会与许多敌人依次擦身而过,但与每个人的碰面时间都很短,只来得及刺出一朔,挥出一刀,甚至一刀都来不及。

  这时精妙繁琐的动作是来不及用的,简单直接的突刺挥砍最有效,防守只有本能的低头扭身。最有用的是枪锐刀利和够猛够快,最管用的保命手段是头盔铠甲以及运气。

  烦了微微俯身随着战马起伏,速度提到最快,尘土沙砾不断拍到脸上,让他不得不眯起眼睛,前边喊杀声和惨叫声震耳欲聋,还有乒乒乓乓的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

  前边队列正慢慢变成三列纵队,这代表敌人在侧面,烦了忙控制战马跟着变换队形,好在阵型转换还算顺利。

  嘈杂声更近,许多无主战马从身旁闪过,烦了听到身下一声脆响,就像一脚踩到了螃蟹壳子,也不知道被踩的是哪个倒霉鬼。

  一个吐蕃人极速靠近,手里没有兵器,不知道是不是留在某个安西兵身上了,前边的老兵一朔刺出,竟被他一个后仰躲了过去,刚直起身子,正撞到烦了探出的长朔。ωωω.χΙυΜЬ.Cǒm

  朔锋借着马力轻松的刺进了小腹,那人穿着皮甲,可烦了没感觉到一丝阻力,甚至比操练时刺木板还要轻松,两马交错间,长朔顺利拽回。

  “不难……”,还没来得及高兴,半条胳膊从天下而降正砸到身上,刚一抬头,一根长矛竟迎面扫来,下意识举盾低头,长矛擦过圆盾发出难听的摩擦声。

  长朔再次斜指,看准越来越近的一个吐蕃壮汉便刺了过去,再次成功的刺进身体,那壮汉却伸手抓住了朔柄,还在愤怒的瞪着自己,两马交错,烦了拽了下却没能拖动,只得放弃,一根棍棒正劈头盖脸的向他砸下来。

  急忙歪头躲避,却还是慢了一点,烦了只觉脑袋嗡的一声响,待他回过神,发现头盔已不知去向,前队正在向左转弯,这时他才知道,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冲阵完成了。

  队列转弯间他看到了最前面的旭子,他全身都是血,眼睛里正闪着光,老刘那条朔的朔锋比他的眼睛还要亮。

  这一阵冲的恰到好处,近百名刚集结的吐蕃骑兵被再次冲散,还留下了几十具尸体。旭子率领一旅没回马再冲,而是沿着水潭边杀向了东边。

  这支吐蕃兵马绝对是精锐,在最松懈的时候被偷袭,他们马上用战马迟滞敌人速度,并快速组成步阵防御。

  刚集结好的骑兵被张三杀了个回马枪,损失惨重之下竟然能舍弃部分人马,拉开距离重新集结发起反击,然后与一旅进行了一波凶悍的对冲。

  可惜的是,他们遇到了更精锐的安西兵,郭旭发现东边的骑兵正在向东南转弯,他立刻决定沿向东发起进攻。

  那支骑兵本打算继续与一旅冲杀,刚调转队形向北,二旅已经自西边冲了过来。

  与此同时,北边的一旅同样没选择回身,而是直接向西冲了过去,张三和旭子不约而同的率军绕着水潭跑了半圈,而水潭边的骑兵还在疑惑的看着二旅越跑越远。

  烦了确定二人事先没商量过,可这打着打着忽然换对手,这是什么天马行空的鬼才战法?

  二旅变换成一个超宽的锋矢阵,从侧面狠狠撞进了吐蕃军中,烦了手里没了长朔,只能抓起投矛准备好,然后看准一个穿铁甲的奋力投了出去。

  他没来得及看到底中了没有,因为眼前全是惊恐的吐蕃骑兵,来不及多想,拔刀向一个人的侧身划了过去,一条左臂轻巧的飞上半空,那人惊恐大叫,断臂处白色的骨头和粉红色的肉十分鲜艳,大股鲜血正喷涌而出……

  由于是横着穿过,这次时间要短的多,很快便已透阵而过,吐蕃骑兵直向北边冲去,侧面被袭时如果强行转向,队形会更加混乱,损失也会更大,最明智的选择是加速向前,脱离攻击。

  旭子带着二旅再次转弯向北,追杀吐蕃骑兵身后,而一旅已经从西边那队倒霉的骑兵阵中杀了过去,正沿着水潭向南,那队残兵学乖了,没在原地等,正纵马跟在他们后边……

  贼人总共还有不足四百,两百步军仍在守护他们的主将,骑兵却只剩下一百多人,分成两队。

  烦了跟着前面老兵转弯向西的时候,与那队小股的吐蕃骑兵正好隔水潭相望,而一旅此时也正与大股的骑兵方向相对。

  安西两个旅,吐蕃两股骑兵,四帮骑兵都在围着小水潭转,都想追上前面的敌人……

  “这一战足以载入史册了……“,场面实在是诡异,让人忍不住想笑。

  一条双石投索正贴着地面飞过来,恰好缠住战马前蹄,烦了猛的飞了起来,越来越高。

  他忽然想起一首歌,“我要飞得更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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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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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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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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