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田红袖点头,看也不看她那糟心的闺女,就跟明珠一起往老爷子家的方向走去。
直到走远了,明珠才回头看了一眼,江姗已经拉着尖嘴猴回田红袖家去了。
田红袖看到明珠的视线,也回头瞧了一眼,眼眶就红了。
“珠珠你说我这是什么命呀,老大老二不结婚,老三倒是早早就给自己张罗上男朋友了,可你瞧瞧,那是个什么货色呀,长相咱先不说,离过婚我也不谈,可他人品不行啊。
他又懒又馋还好逸恶劳,教的他那个儿子,跟他简直一个德行,你说……你说你二妹妹这是犯了什么毛病呀,可真气死我了。”
明珠边走着,边拍了拍田红袖的手,安抚着她。
这三年来,幸亏有三婶一直在帮忙照顾她的三个孩子,为了那三个孩子,甚至提前办理了内退,这份恩情,她记,自然也得还。
“三婶,我看江姗刚刚的态度,似乎很排斥你,之前我昏迷的时候,是发生过什么吗?”
田红袖蹙了蹙眉,无奈的摇头:“不是这三年发生的,是她一直都恨我。”xǐυmь.℃òm
她无奈的说起了往事。
江姗九岁那年,田红袖娘家的侄女因为一个人偷偷溜出门,掉进水库里淹死了。
当时她嫂子怀孕困难,所以嫁进来几年,就这么一个女儿。
因为丧女之痛,两人都有些一蹶不振,尤其是她嫂子,天天哭,差点哭瞎了双眼,身子骨也熬坏了。
每次也只有在田红袖带着孩子们回去看他们时,弟媳妇才总像是活过来了一样。
可孩子们一走,她就又像是被人抽走了精气神。
田母实在不忍心看儿子、儿媳这么痛苦,所以就找到了田红袖商量,希望田红袖能把江岁送到她身边住一段时间。
这样家里有个孩子,两人心里兴许能安慰一些。
田红袖跟江守诺商量了一下,两人决定问问江岁,并尊重江岁的想法。
他们找江岁谈话,江岁从小就很喜欢舅舅和舅妈,自然愿意帮助舅妈度过人生中最难的时候,便答应了。
江岁主动说,以后要在廊市读中学,节假日再回来陪父母,等联中毕业,舅舅和舅妈走出丧女之痛后,她再回来上高中。
本来都说好了的事情,可江姗却因为舅妈总是给她们做好吃的,哭着闹着的非要跟姐姐换。
甚至于在江岁去了舅舅家的第二天,她也一个人偷偷溜出了家门,沿着记忆里的路,往廊市的方向走。
要不是碰到去往廊市的好心人,看到她一个小孩在路上不安全,把她顺路送去了廊市舅舅家,她兴许早就走丢了。
那天,整个江家都在满京市的找江姗,田红袖更是吓的连路都走不了,好在最后,田家那边打来了电话,众人这才终于松了口气。
田红袖连夜赶到了田家,把被舅妈照顾的好好的江姗狠狠的揍了一顿,江姗因为妈妈太凶,更是不肯跟她走了。
舅妈见不得江姗哭,就主动提议,要不让江姗留下,正好江姗跟她的女儿年纪也相仿。
江家两口子拉着江姗走到一旁,反反复复问了几十遍,是不是真的愿意留在这里,江姗都很坚定。
最终,他们把江岁带回去了。
当时他们想着,等江姗小学毕业就把她接回去的。
可谁知道,江姗这一住就乐不思蜀了,因为在这里,舅妈对她太好了,什么好穿的、好吃的、好用的,都是紧着她先,她可比在家里过的舒心多了,甚至于联中都闹着非要在廊市上。
廊市离京市不远,田红袖每周都会来看她,所以也就由着她了。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可就在江姗上初二那年冬天,发生了一件事。
田红袖在去廊市看江姗的路上发生了车祸,客车翻到了深沟里,一车人死了一半,田红袖侥幸捡了条命,但是也受了很严重的伤,甚至腿也骨折了,养了好几个月。
而那两年,江守诺在南方部队驻守,根本没法回来帮忙,田红袖只能让江祁偶尔去看江姗。
为了不让江姗担心,全家人都将田红袖受伤的事情,瞒了下来。
结果也巧,那年冬天,江姗肺气肿也住了院,她想见妈妈,可家里人为了不让她担心,只能告诉她,江岁生病了,妈妈现在忙不过来。
谁知道,当时就是这么一句宽慰她的话,让她从此心里生了怨恨,认为爸妈只在乎江岁,不在乎她。
加上本来身边就总有人说,她一个堂堂大首长家的孙女,却被丢在了兔子不拉屎的小城市,摆明了这就是家里的老小,不受人待见。
半大的姑娘,心思重,之前没往心里去的话,现在也变的刺耳了。
从那以后,她就断定了家里人不爱她,跟家里彻底不亲了,即便田红袖后来知道了她疏远家里的原因,跟她解释了当时的情况,她也听不进去。
每次都埋怨说,这么多年,家里就把她自己抛弃在了廊市舅舅家,摆明了是从来也没人在意过她……
三婶说着,又捂着心口难受了起来。
几人说话间,已经来到了爷爷家,明珠去厨房,取了一杯灵泉水回来,坐在田红袖身边,递给了她:“三婶,喝杯水,顺顺气。”
田红袖接过水杯,喝了两口,感觉身体瞬间舒爽了许多,也有力气继续红着眼眶跟明珠诉苦了。
“她恨我们也就算了,她舅舅和舅妈这些年可是把她当亲闺女养的,可自打她那场病后,她连对她舅舅舅妈的态度都变了,见凡她做错事,她舅舅说她两句,她都会说扎心的话,伤她舅舅。
她高中的时候,所有人都劝她回京,偏她不肯,非要留在廊市住校,好不容易毕业了,我终于把她拉回来了,结果她天天横挑鼻子竖挑眼,比个祖宗还难伺候。这也就算了,她竟然还带回了一个……那种上不得台面的男朋友,这就是要气死我呀!”
明珠听完三婶的血泪控诉,不觉笑了笑,“三婶,你跟她对着干了半年了吧,你觉得这样有效果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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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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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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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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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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